在我的青春岁月里,我觉得最能拿得出手和别人分享的,便是我曾经,偷偷喜欢了一个男生,整整十年~
我觉得他应该符合所有姑娘对言情小说男主的幻想,喜欢穿一尘不染的白色衬衫,拥有如夏日阳光般温暖的笑容,总是骑着单车在校园里穿梭。已经不能够记得第一次和他见面的场景,只记得他的白色衬衫有股淡淡的洗衣粉味道,很好闻,我喜欢他,从初一一直到大学毕业,这期间我们在不同的城市,认识了不同的朋友,过着各自不同的人生,可不管怎样,我还是一直很喜欢他。
我知道有关他的所有细枝末节,我知道他胃不太好,从不喝冷水,于是大热天纵使自己不喝也会为了他专门跑过整个操场去接热水,我知道他从不吃辣,于是我们每次吃饭时,我便会主动放弃自己最爱的麻辣味道陪他点清淡蔬菜,我知道他只喜欢用一种牌子的圆珠笔,于是我便会专门跑过半个城去专卖店买许多,应该够他用一个月了吧!我知道他的生日,我知道他最爱的球星,我还知道,他其实一直喜欢我们隔壁一个班的姑娘。
他们都说我能言善辩,可是在他面前,我有时候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好,他们都说我像个男生,根本没有女生的矜持,可是在他面前,我却常常红了脸,他们都说我是一个好姑娘,他也这样说过,可是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不喜欢好姑娘。
有人说,当一个人陷入爱情以后便会变成傻子,我觉得不是,我们应该都是心甘情愿丢掉脑子的笨蛋。
高三时候的学习压力几乎已经让人喘不过气来了,有一段时间,我慢慢觉得,喜欢他,可能只能永远是暗恋了,想着是不是可以放弃了。有一次月考,我坐他斜前方,好几次会假装不经意地转过去偷看他,当我决定最后再看他一次时,他却突然看着我笑了笑,我当时应该是愣怔了一会儿,半天都没反应过来,可是从那以后我就知道,我可能,得继续一直喜欢下去了。后来,拍毕业照,给他拥抱的姑娘,不是我。
大学不在一个学校,不在一个城市,我在我的北方,他去了他的南方。我经常跟他夸北方的汉子有多硬气,他经常跟我夸南方的姑娘有多温柔,我们之间没有频繁的联系,没有刻意想要修饰的关系,有时候也会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大学里随处可见情侣的身影,成双成对,后来,连我们宿舍公认‘男生绝缘体’的小雨都有了男票,我还是过着一个人的生活。也不是没人追,有个其他系的男生对我很好,也不是我讨厌的类型,可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不肯答应。于是大学毕业了,我在朋友圈,看见他和一个女生的合影,阳光撒下来,姑娘头靠在他的肩上,甜甜地笑着,他也依旧笑的那么暖。我想问他为什么有了女票都不‘通知’一声,可我发现,我竟然找不出能够这样问的理由,于是我就一遍遍地看那张照片,看着看着,就湿了眼眶。
今天是我和他认识的十年零21天,虽然喜欢的那么辛苦,喜欢的那么卑微,甚至这可能自始至终都是我自编自导,而他从未入镜的一部电影,就像大多数女生会拥有的暗恋,我默默喜欢着他,不敢上前去打招呼,但又害怕他发现不了角落里的我,我用了我最大的力量去喜欢他,我不知道他能不能感觉得到,我只记得看过一句话‘念念不忘,必有回响’,身边的人都知道,可是,就好像只有他不知道。我的爱情,就像‘我的少女时代’里林真心对徐太宇那样,想要奋不顾身地去爱一个人,只是最后,他不是徐太宇,我不是林真心,而他,也没有请问看演唱会。
十年的暗恋,并不惊心动魄,并不精彩纷呈,甚至显得平淡无奇。但,这可能是我一生中最纯粹地喜欢着
一个人了,这种爱,不会再有第二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