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母亲案子的判决书终于在周末下达了。苏珊算了算、从上月月初开庭,到现在才收到判决书,差不多用了四十四天,这真是一段煎熬的时间。
就在前两天,苏珊还收到书记员的电话,让她补充一份情况说明,是有关起诉时间和诉讼赔偿申请时间不一致的问题。她接到电话已是中午十一点了,但还是急匆匆写下两行文字说明,赶着在法官下班前送到法院,就怕因为自己耽误事儿。
现在判决书终于拿到手了,法院判决基本符合预期。苏珊注意到诉讼费的判决描述和自己的案子不太一样,就先打电话问了书记员,她一直认为是需要自己申请执行的时候才能要回诉讼费,描述的“两被告共同承担”这句话可怎么要这笔钱啊。书记员答复是谁有钱谁给,苏珊不明所以,只好打电话问公司律师,律师却给了她一个意外答案。
原来诉讼费是可以直接向主审法官申请退回的?!
苏珊震惊了,她一直想当然的以为诉讼费和赔偿款一样,是需要自己跟被告讨要的。这个细节居然无人提起,自己就傻呆呆地等着执行法官去执行呢。
好吧,这件事必须立即提上日程,下周先把自己的诉讼费要回来,老母亲这个案子还得等上诉期过了之后才能申请。
苏珊又把判决书发给弟弟,一直坐享其成从不沾此事边儿的弟弟回了信息;“辛苦了,姐。”,她有些百感交集,但也淡淡的回复:“如果被告不上诉的话,法院的流程算是走完了。后面和公司还有的拉扯呢。”
许多事就是这样——你以为自己已经走完了最难的路,回头看才发现,最难的不是等待,而是那些从未被告知的细节,它们安静地藏在水面之下,等你撞上了才惊觉:原来,这世上很多坎坷,不过是因为没人告诉你那一步可以绕过去。而成长的代价,就是从一次次“原来可以这样”的震惊里,学会自己把那些隐秘的角落,一一照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