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一个不长记性的人,明知道身边的这个人不靠谱,还跟她来往;明知道跟这个人相处不舒服,还是下意识的寻求她的帮助,可能还是我吃的亏不够多
身边同期的同事,都没什么内耗的心理,所以,每次拜托他们的事情,没有一次是办的让你一点不用操心的,你要说人家不热情吧,那倒不是,反倒是相当热情,就是积极的接了这个活儿,然后随便给你干干,或者就压根不给你办,让你无语至极,但有口难言,毕竟人家帮你是情分,不帮是本分。我不理解的点是,为什么不直接拒绝呢?真的不想或者不方便的话,我觉得直接拒绝我更好接受些。
律师真是一个冷漠的职业,你以为大家之间有所谓情谊,其实都是利益至上。
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才能长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