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内在原因分析:
(一)经济学角度分析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如果总收益大于总成本就会有剩余,这个剩余 就是利润。这里的利润不包括正常利润,正常利润包含在总成本中,这 里所讲的利润指得是超额利润。因此,只有当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 时,企业才能实现利润最大化,成本外部化就是手段之一。货物运输业 主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利用通过“大吨小标”降低成本,超出实际核载 量多拉货物增加收入。
(二)货运市场角度分析
1、追求利润是导致超限超载运输泛滥的根本原因 在完全竞争状态下的公路运输市场,运价形成机制已实现市场 化。部分货物运输的价值增值部分是货物集散运输环节,这部分业务 由运输服务商自己完成。而承担中间运输环节的是汽车承运人,由于 边际生产利润低,利益分配较少,使得汽车承运人不得不通过超限超载 等非法手段来谋取社会平均利润。另一方面,由于货运市场门槛较低, 众多的利益主体竞相进入公路货运市场,出现了供给过剩,有效供给不 足的市场状态。激烈的竞争迫使运输业户竞相压价,转而采取超限超 载运输来弥补损失获取利润。
2、公路建设融资机制不健全导致高运输成本 由于我国对公路建设的财政投入不足,早在1984年国家出台的 “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成为路网建设投融资的重要途径,这使得 把应由税收“埋单”的公路建造成本全部或部分转嫁给运输业主。虽然 近年来,国家取消了部分政府还贷收费站,但由于公路的债务偿还资金 难以完全落实到位,收费公路仍然存在。
3、依法治路体系不健全,治超执法行为不规范 现行的法律法规缺乏许多可操作的具体实施细则,特别是对于超 限超载等级划定以及相对应的处罚细化标准缺乏规范,具体执法过程 中,执法者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容易为执法者的权力寻租提供客观 条件。部分治超监测站,不经仪器检测,仅凭目测或经验就认定是否超 限超载,以罚代管,严重违背了依法治路的宗旨,法律法规形同虚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