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玫瑾教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现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研究生导师。长期从事犯罪心理和青少年心理问题研究,曾对许多个案进行过详细调查,对案件有自己独特看法。以下几点总结:
第一,孩子心理问题。
孩子的问题往往是成年人造就的,孩子的每种心理或行为问题,一定和父母的行为有关,和父母的教育方式有关,所以呢,有的时候真要解决的问题,不在于孩子,而在大人。
第二:谈到自杀。
李教授做了一个比喻,回应一次讲座时,一个学生提出的问题:我的生命是我自己的,为什么我不能决定结束它。这个对自杀的比喻为:你走在街上,你饿了,你可以走进任何一家饭店,然后你就点一堆菜,吃完了以后一抹嘴,你就开始往外走。
因为,一个人,特别是在他三岁之前,他几乎完全不能自主,在不能自主的情况下,他所有的东西都依赖于他人,因此一个人只要活下来,就一定是有人给你了能生存的东西,也就是说,你吃了人家的饭,欠人家的债,你能不还钱就走呢,所以把生命说成自己的是不了解生命的发展进程。
其实每个人一活下来,只要我们活到今天,我们都欠自己的父母(抚养者),欠这个社会的,那么这个欠是没有办法,因为人的生命早期是相当无助无能的。
第三:父母想要有控制力。
父母获得了抚养孩子的心理资本,也就是说,父母要想对孩子有真正的控制力,尤其是母亲在生命的早期,对孩子要想有真正的控制力,不是靠吓唬,比如说您对一个两岁之内的孩子,你吓唬是没用的,他要是使劲哭起来,那你真的没脾气,那么什么样的孩子,他能够听你的呢?
那就必须是扶养人,这里举了末代皇帝溥仪的例子。在我的前半生中,溥仪讲到他小的时候是一个小皇子,在他生命生活的早期都是被周围的人来宠爱的,他说他到了11岁的时候打骂太监已成家常便饭,冷酷无情和发威风的性格开始形成。
刚开始他这样的时候,人们都找他的老师,老师给他讲仁恕之道,可是他说,没用!不管他们用了多少历史上英明圣君的故事来教育自己,都没用。只有一个人讲的话,他觉得自己难以违背,这个人就是他的奶娘。
所以,孩子出生的出生年,再苦再累,一定要自己扶养,如果没有这个条件,就不要孩子了。而如果把孩子生出来,交给别人抚养,尤其是,比如说刚一出生,忙于工作,把孩子送到老家,那么你就丧失了对他的心理上的控制力。
比如,这个孩子如果是奶奶带的,等到上学的时候才回来和父母一起,那么这个孩子只要心理难过,他一定第一个想见的就是奶奶,如果妈妈和奶奶发生点冲突,这个孩子会从心里恨她妈,向着奶奶,也就是说,怀孕和抚养还得十个月,不如早年时的抚养,一岁半之前,最好是三岁之前,一定要自己带。
第四:孩子心理发展的关键期。
六岁之前性格养成,如果有些问题没解决,后面就管不了了,但青春期可以试着去修复。
孩子要学什么呢?克制任性,防止压抑,学会忍耐,防止自私,经历挫折。
如说一个男孩儿三四岁跟你闹,不论是妈妈爸爸,我说今儿这事儿不行就是不行 这孩子闹吧,他能怎么给你闹?大不了的地下打滚?如果这时候不好好管,等到青春期了怎么管?
这时候让孩子好好学习,不给他钱,不让他去网吧了,这个孩子还会跟你闹,那他怎么闹?他可能会离家出走,甚至是自杀。这时候还怎么管?
作者:我爱女妖
简介:一只总是逗上帝发笑的小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