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谈论苟晶案之前,作为法律人,一直很想感慨几句。
似乎越来越多的民众觉得,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找媒体好像比找公权力更有用。
他们觉得,似乎只要案件受到了媒体和舆论的广泛关注,那么案件被重视、被侦破的速度就越快。
就像本次苟晶案,前后十天的时间,就将一起二十多年前的“顶替上学”案快速侦破。
那么,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社会导向呢?
事实上,关于“司法独立”、“舆论干预司法”等敏感话题,在法律界也是备受争议的。
笔者认为与其说“舆论干预司法”,不如用“舆论监督司法”更为恰当。
“司法独立”与“舆论监督”本身并不矛盾。
司法独立的本质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而接受舆论监督在某种程度上,能够促使权力行使的公开化、透明化,二者有异曲同工之妙。
司法独立应该主要依靠法律人去奉行,而不能将“舆论干预司法”作为审判错误的借口,作为苛求舆论的借口。
但即便如此,我们也不能否认新闻舆论具有“极易被带偏”的风向特征。
正如本篇文章讨论的主人公苟晶,她凭借自己的小聪明利用舆论实现了自己的目的,但同时也因为舆论而跌入被“万夫谩骂”的深渊。
虽然案件现已告破,前后十五人被牵连处理。但最终真正获益的又是谁呢?
是苟晶吗?
迟到的正义为她洗去了心底里的雾霾;超高的炒作关注为她的网店获取了短暂飙升的流量?
是邱印林吗?
虽然被调查处分,但获取了舆论一边倒的同情与理解,心灵的慰藉早已掩盖了当年的罪恶?
然而,都不是。
舆论监督本质上是正能量的传播,但被带偏的舆论,却是在加速罪恶的滋生,如果你不是恶意带偏舆论的始作俑者,而是被带偏的一员,那么请理性的看完笔者接下来关于事件的陈述:
1997年,一名普通的女高中生苟晶第一次参加高考的成绩并不理想,总分勉强达到当地中专(理科)委培分数线,最终她听从班主任邱印林的意见放弃了填报志愿,继续原高中复读,并按照学校要求将准考证上交;
邱印林在苟晶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苟晶的考生档案卡及准考证上的照片替换成其女儿邱小慧的照片并涂改档案。从此,班主任的女儿邱小慧开始了她顶替上学的人生,披着“苟晶”的身份,在北京煤炭工业学校读完了中专;
1998年,苟晶复读期间,邱印林因为心中的愧疚,也因为害怕苟晶察觉而东窗事发,故一直勤勤恳恳的帮助苟晶,并为苟晶伪造了学籍,保留了应届生的条件。苟晶虽然觉得奇怪,但无缘无故多了加10分的权利,苟晶觉得占了小便宜,而选择默认;
苟晶第二年参加高考,达到了当地中专(理科)统招分数线,最终选择服从调剂,被湖北黄冈水利电力学校录取;
2001年,兴许是过够了顶替人生,邱小慧利用工作便利,将其户籍姓名由“苟晶”更改回本名“邱小慧”;
2002年,苟晶偶然间得知北京一所学校有个和她同名的学生,而且和她来自同一个地方;
2003年,邱印林试图得到苟晶的原谅,手写了一封道歉信,向苟晶说明了当年他的女儿顶替上学的情况,并表达歉意。从这个时候开始,苟晶就知道了当年被其班主任女儿顶替的事情。但可能因为对自己并没有实际的影响,而并没有选择曝光;
2020年6月22日,时隔十七年,苟晶将当年顶替高考的事情向山东省教育厅实名举报,并发帖求助。为了能够获取广泛关注,苟晶通过模糊字眼夸大其词以及树立学霸人设等方式为事件增设了舆论“爆点”;
2020年6月23日,如苟晶所想,舆论刚开始是站在她这边的。所以邱印林坐不住了,亲自带着家眷试图当面致歉而平息此事,但最终并没有如愿见到苟晶本人;
2020年6月24日,山东省纪委监察机关、省教育厅、省公安厅、济宁政府等单位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连续两年被冒名顶替上学”事件进行调查核实;
2020年7月3日,顶替上学事件告破,邱印林、邱小慧等15人被处理。
有人说,苟晶很多年前就知道了顶替上学的事,为什么现在才站出来?那是因为要真相、要说法都是骗人的,她精心策划,就是要为了给她的电商业务制造流量,为了获利!
不可否认,这种观点是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这里的合理性,并不能否认苟晶是顶替上学事件受害者的事实,亦不能改变事件背后腐败利益的输送;也不能抹杀邱印林等人违法犯罪的真相。
换种角度思考,如果苟晶不利用这些爆点的噱头,那么舆论会短期内广泛关注这件事吗?事实是,这桩顶替事件能够在十天内告破,苟晶确是“功臣”一枚。
最后,笔者想问问那些跟着舆论同情邱印林的人?
假设如你们所想,苟晶一开始选择了人情,而沉默了一辈子。那么,这份罪恶将被永远的尘封。那些掌握着权力,安然犯着法的人依然逍遥法外,也许某一天被他们陷害的人就变成了你?这样的结局就是你们想看到的吗?
舆论只有被正确的引导,才是推进法治建设的有力武器。关于本次顶替上学事件,笔者真心希望舆论的风向标能够尽快“回归正轨”:正义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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