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步韵:即完全用原作者的几个相同的 “韵脚”字来作诗,而且,这几个韵脚字的先后次序也不能变化,要和作者的先后次序完全一样。所以说,“步韵”诗有两个要点,也可以称作“两个相同”,即: 一是“韵脚字”完全相同;二是这几个“韵脚字”出现的“顺序”完全相同。取“亦步亦趋”之意。“步韵”也叫“次韵”——意思是按原作者所用“原韵”的“次序”,也这么写一首诗。
2.依韵:“依”是“依照”、“一样”,“相同”的意思”,因此,“依韵”也叫“同韵”。即和者的用韵只要与首创者用韵同属“一个韵部”就行了,不必与原创用的“韵脚字”完全一样,倒是可以“完全不一样”——只要“韵部”是同一个就行。
3.用韵:就是指写“和诗”的人用的韵,只要限制在原作者用的几个“韵脚字”上,把这几个“韵脚字”“都用上”了就行了;而这几个韵脚字出现的“顺序”不必与原诗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