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学生
学生是教育的对象与主体。
需要说明的背景是:能考上大学的学生还是少数,名牌大学更是凤毛麟角。你不能光看高中毕业生数,初中时有一半学生早就被刷下去了,这样看分母还是很大的。也就是说,很多学生只是分母和陪练。他们是不会甘心做陪练的,一定会搞出点事情来。这就是师生、生生矛盾的主要原因。
一个学生没有升学希望了,一般老师也不会勉强他,但管理是必须的。如果任由他们闹起来,其他学生也会升学无望,因为学习是需要环境的。有的学校把学生分成所谓火箭班、实验班、普通班,就是为了给优秀学生一个不被打扰的学习环境。如果一个青春期的学生在学习上不能做到人前显圣,他一定会在其他方面获得尊严感成就感,比如打架、吸烟、喝酒甚至当面和老师顶嘴等等,以此吸引异性同学注意。很多家长就明确和老师说:我的孩子你不用管,他就是来搞对象的。好多同学甚至会和老师以及同学发生流血冲突,然后对簿公堂,然后老师败诉,然后赔礼道歉赔款,然后老师身败名裂一蹶不振。这样的案例大家在网上肯定见过很多。这样的事故多了,很有教育意义,老师们便没有勇气管了,学校便乱了,国家便出台法律,治理校园暴力。
我们这儿有一个中学已经为师生冲突赔款好几十万,老师们不好管了,教学成绩沦为全区倒数第一。附近好多家长因此发家致富,于是纷纷效仿,隔三差五到学校闹一闹,反正只要牵扯到学生,学校教师一定败诉。事实上,不管《教育法》、《教师法》还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都是保护学生的,没有一项法律是保护教师的,因为他比你小。这种只保护一方的法律是伪善的,不负责任的,必然会带来更大的社会问题。发生冲突时,政府、法院、教育局都会偏向家长一方,而把大棒打向打了也没事的学校老师,所有政府部门都害怕群体事件。法律还规定不准开除学生,即使学生杀了老师,我们仍然找不到任何法律条文开除该生,所以学生在校可以为所欲为。别说教育,他比你知道的都多。
有的女生为了争夺长得帅点的男朋友,争风吃醋,大打出手,手段残忍。现在的女孩子 不知道怎么了,好像要在18岁以前体验完人生所有事情一样,十五六岁乃至更小就住在男朋友家里过夫妻生活,甚至生了孩子,30多岁就要当奶奶。在她们眼里,所谓爱情男友就是神就是一切,其他一切都是浮云,经常自己感动得要哭。有的高年级男生组团到低年级选女友,看中了就必须交往。激素食品要负责任,影视剧更要负责任。几乎所有题材电影电视剧都要有男欢女爱,都要感官刺激。红男绿女不读书、不工作、不稼穑,穿着名牌,吃着西餐就是恋恋恋,啪啪啪。
在这种土壤里长大的孩子,即使考上大学,也基本上是比较自私的。创造社社长宋石南说过:“应试精英只能证明自己演算的能力、记忆的能力和按照章程完成任务的能力,他们无法证明自己的创造力、想象力和审美能力,当然更不能证明自己拥有出类拔萃的的道德勇气、坚如磐石的责任心和正道直行的价值观。”考不上的孩子,则仇恨学校和老师,到处中伤母校。老师教了三年,基本上没有什么感情,行同路人。所以,我们的教育就比较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