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问篇第十四」16-17
【原文】
16 子路曰:“桓公杀公子纠,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
17 子贡曰:“管仲非仁者与?桓公杀公子纠,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
【译文】
16 子路说:“齐桓公杀了公子纠,召忽死节,而管仲没有死节,这可称为不仁吧?”孔子说:“桓公曾会盟诸侯很多次,都不是倚仗武力(而是依靠诸侯的拥护),这都是管仲的功劳啊!这就是仁了。这就是仁了。”
17 子贡说:“管仲不能算是仁者吧?齐桓公杀了公子纠,他非但不能死节,反而去辅佐齐桓公。”孔子说:“管仲辅佐齐桓公,领导诸侯,匡正天下,人民至今仍受益其中。要是没有管仲,我们恐怕都要沦为夷狄(而失去礼义文明)了。怎能像(不明大义的)普通人那样去践行信义呢?(像召忽那样)自杀殉节,没人会明白他的死(意义何在)。”
【注释】
“子路”,孔门十哲政事科弟子,小孔子九岁。为人刚直,好勇力。
“桓公”,即齐桓公。姓姜,名小白,应早孔子150年以上,春秋五霸之首。
“公子纠”,齐桓公之兄,曾在鲁国庇护下与齐桓公争位。齐桓公即位后,逼迫鲁国杀掉了公子纠。
“召忽”,曾与管仲共同辅佐公子纠。公子纠被杀后,召忽自杀殉节。
“管仲”,周穆王后裔,姬姓,管氏,名夷吾,字仲,早孔子170余年。中国古代著名的经济学家、哲学家、政治家、军事家。曾辅助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使齐国成为春秋五霸之首。
“九合诸侯”,指齐桓公多次会盟诸侯。桓公曾前后十几次会盟诸侯,故“九”非确指,而是极言其多。
“不以兵车”,即不倚仗武力。“以”,倚仗、凭借。
“管仲之力”,管仲的功劳。“力”,此处泛指功劳。
“如其仁”,这就是他的仁德。如,如同,比得上,相当于
“相”,辅佐。此处亦可指百官之长,用作动词,即为……之相。
“霸”,古时诸侯的首领。此处用作动词,即为……之首领。
“匡”,正也。扶正、匡正。
“微”,要没有,要不是。如范仲淹《岳阳楼记》中的“微斯人,吾谁与归”。
“被发左衽”,古时夷狄的风俗是披散头发,衣襟左掩。此处指沦为夷狄。“被”,音义皆同“披”;“衽”音“认”,衣襟。古时夷狄不尚礼义,是不文明、未开化之人。
“匹夫匹妇”,此处特指不明大义的普通人。似暗指“召忽”。
“谅”,信也。“为谅”,指践行信义。
“自经”,也作“自缢”,上吊自杀。
“沟渎”,通常是都解作沟渠、水道。但沟渠、水道按理并非自缢之所。此处似应指召忽自缢之地“句渎”(音“勾豆”),亦即《史记》中之“笙渎”,在今山东菏泽北。
“莫之知”,即莫知之。此处似应指没人明白召忽之死意义何在。
【评析】
齐桓公就是齐国的公子小白,他和公子纠都是齐襄公的异母弟弟。襄公即位后,行事无常,荒淫无道。鲍叔牙预知齐国将乱,便辅佐小白逃到莒(音“举”)国,管仲、召忽二人则辅佐公子纠逃到鲁国。齐襄公在位十二年被杀,公子小白和公子纠闻讯后,都急忙起程回国接位。公子纠派管仲率兵于半路截杀公子小白,管仲用箭射中公子小白身上的铜制衣带钩,小白佯死脱身,抢先回到了齐国即位,是为齐桓公。鲁国因受齐桓公的威胁,被迫在“笙渎”这个地方杀掉了公子纠,随行的召忽自杀殉节。而管仲则被其好友鲍叔牙以桓公视管仲为死敌,必欲亲手杀之为借口接回了齐国。因事先已得到了鲍叔牙的极力推荐,故桓公不计前嫌,以厚礼拜管仲为相,并放手让管仲为政。
管仲上任后,提倡举贤任能,重视取信于民,在政治、经济和军事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成功的改革,使齐国国力迅速增强。管仲还提出了“华夷之辨”和“尊王攘夷”的思想。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齐国领导春秋诸侯多次抵御了山戎和狄人的入侵。如果没有管仲,华夏文明或许早已遭受了灭顶之灾,华夏民族也早已沦为了夷狄。所以孔子说“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
齐桓公二十三年(公元前663年),山戎攻打燕国,齐桓公出兵救援,燕庄公对此充满感激。齐桓公回国时,燕庄公一直送到了齐国境内。桓公说:“我不是天子,诸侯相送不能出境,我不可以对燕无礼。”于是便把燕君所到之地尽数割让给了燕国,并勉励燕君向燕国的始祖——贤明的召公学习为政之道。诸侯闻知此事后,尽皆拥护齐国。正因如此,齐桓公才能在周天子日渐微弱而诸侯日渐自行其是的春秋时代,不倚仗武力,全凭诸侯的拥护而多次会盟成功,纠正了一些国家违反礼制的行为。是为“九合诸侯,不以兵车”,“霸诸侯,一匡天下”,为天下的安定发挥了重要作用。而这一结果的直接受益者,当然少不了民众和民生。是故子曰:“民到于今受其赐”。
著名明代思想家袁了凡先生在其《了凡四训·积善之方》中说:“人之为善,不论现行而论流弊;不论一时而论久远;不论一身而论天下。现行虽善,其流足以害人;则似善而实非也;现行虽不善,而其流足以济人,则非善而实是也。”无论管仲的私德如何,为政的出发点怎样,其捍卫华夏文明和“一匡天下”的事功,在客观上都已利泽天下,也与儒家的仁道追求颇为相合。是故子曰:“如其仁,如其仁”。
对于召忽的殉节,孔子则颇不以为然。但召忽已死,孔子亦不忍具名直斥其非,只是批评说:“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孔子认为只有不明大义的普通人才会那么肤浅地理解和践行信义。而像召忽那样自杀,则实在是没有意义。
生命可贵,未可轻言放弃。虽然如此,孔子仍主张“见危授命”,孟子亦主张“舍生取义”。可见儒家并不畏死,唯须死得其所,死得有价值、有意义。“召忽死之”,不过是徒增桓公之恶,却根本于天下无益;而“管仲不死”,却终得“一匡天下”,使“民到于今受其赐”,不至于“被发左衽”。二人孰优孰劣,岂非一目了然?
子曰:“主忠信”;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而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惟以救民为第一要义,故忠信必要有益于天下方为义。若忠信只益于小团体或个人,那就不是义,而是“愚忠”,是“愚信”,是“匹夫匹妇之为谅也”。
子曰:“志于道”,又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参见《善读「论语」4.10》)。故君子理应唯道是从,唯义是取。是故明大义者,应当从道不从君。可以为道舍君,而不可为君弃道。是故子曰:“以道事君,不可则止”。若只知有君,不知有道,而以君死臣随为“义”者,即如召忽之流,是“匹夫匹妇之为谅也”。
子路和子贡之所以疑管仲不仁,就是因为不明白“道”与“君”的关系,以为从君死节即是义。殊不知孔子虽曰“臣事君以忠”,但其真意却是为臣者应尽心竭力辅佐其君行道为仁,而非依附其君,以至于君死臣随。故儒家所忠者是道,而不是君;可死于道,而不必死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