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时代的征程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正引领着中国社会向更加公正、和谐、有序的方向迈进。在这一进程中,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紧密相连,共同绘就新时代法治中国的壮丽画卷。
新时代“枫桥经验”源自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其核心要义在于“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这一经验不仅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也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独特魅力。它强调在基层社会治理中,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通过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和基层治理的创新发展。这一理念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目标高度契合,都是为了构建更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每一个社会治理环节中有更多地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是基于中国国情进行的法治创新,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质。它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治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法治成为人民权益的守护者。在这一过程中,新时代“枫桥经验”所倡导的群众路线和社会治理理念,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和有力的实践支撑。
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难点在基层,活力也在基层。进一步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不仅促进了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也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注入了新的活力。通过“五个坚持”——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人民主体,坚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坚持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四防并举”,坚持共建共享,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展望未来,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将继续深入推进,而新时代“枫桥经验”也将在这一进程中不断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我们坚信,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必将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