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然很喜欢你,像是风走了五千里,没有归期。
从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在无形之中忙碌却又没有目的。做什么事情不是为了什么才去做,而是当下想到就去了。
不选择将就自己,不管是无聊消遣的塔罗牌定律还是大街上摆摊算命的神通大爷们,都无力影响我的决定。信佛不如信自己,信自己不如去争取。
很多事情都一样,路很长,灯永远在亮,折射出的光影拉长了自己的腿,像是个影子巨人又像——
爱人的眼光,永远发亮。
今夕何夕,岁月漫长。
你喜欢一个人是在上一次喜欢结束之后才又循环往复开始的一段旅程。可能是你在看到那个男孩儿的第一眼时的怦然心动,也可能是篮球场上一个三分球的扣杀,再或许是扭过头来的痞笑,反正就是在突然的时刻敲了敲你的门,然后变得豁然开朗,脸颊瞬红瞬烫,莫名的眼神对视。
一个小细节打动了别人,也打动了你。
突然有一天,你发现时间在走,那个人也变得和你熟络起来,这时候会怀疑人生到每个细节都要仔细回忆,是不是有哪里暴露了自己本性,所以变得没有距离感。
但是同时你也会默默庆幸,自己和他的距离又拉近了,不管是以怎样的方式以怎样的理由,至少有了更多的机会接触,去沟通去相互认识。这已经很满足了。
到后面的每一个时间每一分钟每一秒,同行走路的每一次都感觉像是一场大活动的现场,需要排练才能继续下去。
也许这个就是喜欢一个人时产生的内心活动。
我当然很喜欢你,像鲸潜入海底隐藏呼吸只为靠近你;我当然很喜欢你,像冬季的寒冰融化殆尽,只为温暖你。八千里五万里旅程,都不是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