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养猫狗,从小到大都没养过。
我老家在农村,住的是农家土木屋,很大的一个房子,住有四户人家。我母亲说,养猫狗干嘛,没的惹人嫌,犯口角。确实,狗咬人,猫偷食,在那物质匮乏的年代,在大杂院里养它们不知要惹多少是非。所以,不像现在的小孩,有个宠物猫、宠物狗黏着,我们姐妹几个从小对它们都是敬而远之的。
但如果是独门独户的人家,像我隔壁邻居家,他们一般会养只猫。狗,由于咬人,容易惹麻烦,长大了还可能被二流子偷去杀了吃,所以我老家周围狗不常见,猫倒挺多的。因为农村房子里,老鼠横行,尤其是秋粮打下来后,那晚上就吱吱叫个不停。撒老鼠药是主要手段,但如果活生生的猫能派上用场,大家又何乐而不为?
只是在当时贫穷的年代,即使惹人爱的猫,也免不了讨人嫌,因为它的偷食。我老家厨房食品柜的门,就是猫爪抓烂的,因为当时我奶奶出去打牌前,将蒸好的瘦肉蛋放在里面了。隔壁的黑猫闻着香味就来了。当她回来时,气不打一处出,追着它跑了老远。晚上做梦还咒骂着“该死的猫!”而我母亲则哀叹柜门坏了,那可是她的嫁妆。
不止如此,猫儿叫春也是令人难受的。尤其是春天的晚上,那猫就像婴儿一样一阵阵哭闹着,此起彼伏,即使隔了道厚厚的土墙,还是清晰可见。后来我上初中后,住在学校里,才终于摆脱了这么揪心的叫声。
猫之间有多少爱情?我没深究,但有一篇小小说却令我挺着迷。那是我上高中时读到的。故事大概是这样:一对恋爱结婚的夫妻,几年后,感情淡去,成了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他们平时都呆在各自房间里,互不说话。一天,女人抱回了只猫猫,各种亲昵、爱抚,男人也不甘示弱,隔两天也带回了只猫猫,也是各种心肝宝贝叫着。日子也就这么过着,没必要离婚。某天,当这对男女下班回家时,却发现这对猫猫亲昵在了一块,他们大惊失色,相互指责对方的猫勾引自己的猫。过后,男人抱着他的母猫回房间里训。女人则抱起她的公猫躲到自己房间里流泪。是的,它们决不能在一起,任它们互相怎么哀嚎!但是,一天深夜,这两只猫猫竟然摸索着从各自房间窗口上跳了下去,尽管它们身处高层。文中最后一句写道:“它们要离开这个没有爱的屋子。”
当时,看到这我觉得挺悲凉、挺悲哀的,尽管恋爱走到一起又如何呢,真的爱情也是会凋零的。留得残荷听雨声?也只能在诗文里找吧。真的现实,是千疮百孔的。
此后的人生,也就不咸不淡地过着。没什么恋爱,即使真有,我似乎对它期望也并不高。这一晃,我也奔四了,心里会时不时响起那首老歌——青春梦已老,青春梦已老,别再为情烦恼!是的,确实没必要烦恼,自己一个人踏踏实实过也无不可。
辛苦工作后,给自己买了房,安了家。独门独户的,似乎条件也够得上养只猫了。——影视剧里那些独居老太太,不都经常配上一只狸花猫吗?但我还是摇摇头,算了。一只猫通常会活十几年,我自问我能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完全为它尽责吗?
我觉得我不能,单是过年我就要回到几千里外的老家去,一趟至少十天左右,这些空挡期谁来照顾它呢?还不得饿死!当然,也有人会说托人照顾之类的,如此麻烦,我只能摆摆手。当我觉得自己作为一个生命无法为另一个生命负全责时,无论是猫,是狗,还是某个人,就不要碰了。空的承诺,到头来唯有伤害而已。郁达夫不也曾作诗道“曾因酒醉鞭名马,生怕情多累美人”?坦荡的人生,还是不要这种多情的好。
既怀了这想法,我就专注干自己的活。空闲时,自娱自乐地翻译了本20世纪初的英国小说,发给朋友阅读。小说中,有个叫鲁珀特的可怜男孩,父母双亡,十四岁离家闯荡海外,一番磨练后,二十八岁的他回到伦敦时,已经是个见多识广、体魄强健的出色青年。朋友看了一些篇章后,突然问我鲁珀特是不是Rupert?我说是,不知道啥意思。
她很高兴地回我,说去年收养了一只流浪的小奶猫,特黏人,是从小区里一路跌跌撞撞跟着她上楼梯进家门的。她没法,只得暂时收留,给它取名“小地图”。这猫猫也特聪明,在她家混吃混喝,各种撒娇,千方百计给自己争取生存的权利。像她这么个爱心人士,只能投降了,虽然她也一贯表示不养这些。之后,她一边养着,一边给它找新主人。后来她的一位猫奴朋友将它领了去,她说现在它在新主人家里可幸福了。
重点来了,新主人给它起的名,竟然也叫Rupert! 她兴奋地说它还真是Rupert那么回事!随后,给我发来了它的照片,之前的一看就是个小可怜,而最近的照片则画风全变:一只霸气的狸花猫拖着一条健尾,又威武又雄壮!我一时感觉,这人猫之间竟如能此精彩地对应上,真是世间一大奇事!而且它的毛色偏黑,小说中的Rupert在外多年风吹日晒后,皮肤也成了黝黑的古铜色,不再是英国传统贵族那种不见日光的惨白。于是,我回复她说:“你很幸运,通过我窥见了它百年前的模样!”她在那头笑个不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