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有家教,若是饭菜掉到桌上,不准捡起来吃,脏。后来把这习惯发挥开了,别人夹过的菜,不吃,为了以示尊重,我也不在公共的菜盘里挑拨。好口舌的人在哪盘菜面前演了讲,或是酒洒几滴在上面,我也不吃。
奶奶中气十足,但没有牙齿说话漏风,每次她在桌上即将发作,我便移开她面前的菜,离她远点坐。不是因为不爱她,只是习惯了。
对寻常人也如此,别人喝过的瓶子,我不沾口。高中那年发现来自另一个初中的学生间没有距离,一瓶水可以传好几个人,间接接吻,当下表现出十足的嫌弃。他们也找我借水喝,借当然愿意借的,只是担心他们沾口,每次他们借了去我都要看着,又不好意思明着看,怕人嫌我小气,只好偷瞄。若是沾了口,接回来并不当回事,下次开盖要喝,先用力抹了瓶口一圈——可依然觉得有味,喝水喝得兴致索然。
冯先生找我借水从来不沾口,随身带纸巾,我常想完美的爱情生活应该就是这样。
我从不相信情人间可以毫无距离,两个独立的人到哪都是两堵墙,中间凿一个口,彼此握手说话,相看两不厌。
可惜冯先生是先生,我也不是女娇娥,曾经坐在在梅花堆里说些有关学习的无聊话,后来一南一北,很少见面。去年辗转寻他,初见了惊心动魄,哪里人可以瘦成这样了,于是逼他吃饭。在北方吃不习惯,但依然是他碰过的我不吃,我碰过的他不吃,相看两不厌。
通俗的爱情小说总喜欢写一些具有人格魔力的故事,爱上一个人就变了一个人,寡言寡欲的男子忽然成了事业先锋,蠢而丑的女人忽然变得机巧聪慧,甚至变美,这是不可能的。蠢的女人可以命好,但终其一生都会是蠢的,她可以不被人骗,但被人骗了也并不会有丝毫的还手之力。
把自己的愿望无限放大,进而盖过人格的现实,这便是玛丽苏式的流俗。
张爱玲向来把个人至于爱情之上,真挚的热恋在她小说里比较罕见。曹七巧或许是爱过三少爷的,但一开口谈了钱,人情往事烟消云灭,下一刻傍着窗帘看鸽子飞,情如剖豆似的,这一刻彼此都是陌生人。爱情并没有改变了谁,好色的依旧好色,爱钱的始终爱钱。
如果爱情全然都是魔法,那又何必写出一整本书来?社会的压迫比人性的压迫要轻的多,再封闭的世界也有出逃的方法,可人性的出路几乎找不到,哪怕是求死,也往往求得一塌糊涂——人性催生着极致,又调和着极致。
可玛丽苏的爱情总可以在转眼间消弭掉人性,人性在魔法面前无足轻重,浅薄而俗。
类似的魔法言论在社会上极其繁多,少年人总被告诫说:“等你长大就不会这么做了”,“等你谈一场恋爱就不一样了”,“等你做了爸爸,你才会脱胎换骨”。不会的,吝啬的人长大了依旧吝啬,对爱情消极的人就算谈了几场恋爱也还是消极。等一个男人有了孩子,保不齐连孩子都被他教成自己少年时的模样,又何况将自己脱胎换骨?不可能的。会为高考而放弃爱情的人,将来也会为了大事与琐事放弃爱情,人在人性面前就是这么软弱。
前几年试图要改变自己。有一回妹妹夹了块排骨掉在桌上,我心口咬着牙,伸出筷子夹去吃了。爷爷看到说这是不浪费的精神,值得学习——但他其实是最践行着“掉在桌上的菜不吃”这一家教的处女座老男人。后来我也再没有这么干过。
我从小就想过最体面的中产阶级生活,想要有最精致的小资本主义日常,我无所谓奢侈品,但我也厌恶廉价的东西。这种与生俱来的生活概念可能会伴随人的一生。
我曾经在台湾当着教授和院领导说,艺术家最完美的人生结局就是被人包养,领导铁青着脸,与台湾教授比并笑,那一幕极其好看。
现在就是被家庭包养着,我享受其中,不愿包养别人。多少人说我仗着家里的资本做些无关前途的事,这种批评并没有错,因此我注定不会有很好的后半生。我不敢再和人恋爱了,也因为害怕坑了人家。
不过哪怕是落魄了,别人夹过的菜,喝过的瓶子,我依然愿意不沾口,往后的事情谁也难料,现在暂且立个理想主义的标杆安慰自己。
想起学会国粹以来,只要去廉价的会所打麻将,再不济也要给自己买好4元一小瓶的矿泉水,绝不碰会所的口杯——谁知道我喝的那个坎儿有没谁沾过。
罗雁泽 201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