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系”似乎是个早古的词儿了,很久没有听到人提起过,也好久没有见过能让我想起视觉系这个名词的人了,昨天自然而然写出这个词自己也没想到,其实用词并不是很确切,可能花美男是更贴切的说法,但是华丽的明星们已经从我视线里消失已久,我早就看不懂现在粉丝圈的各种潮流用词了,要准确形容还是有点词穷。
“视觉系”帮我打翻开了一些久远记忆。可以说,我从来没有主动回顾过去的爱好,与好久没见的初中同学聊天,常常搞混初中和高中同学。唯一参加过一次的高中同学聚会,他们回顾学生时期的趣事,笑得前仰后合,我却茫然不知所以然,似乎我并不是他们的同班同学,没有亲身与他们在同一个教室读了三年书。
但这次我神奇的发现,自己居然能记起这个喜欢视觉系乐队同学的名字,我们的大脑真是奇妙,认为想记住想珍藏的事,往往飘散在时光里不复记忆,有些似乎无足轻重的事,倒是可以轻松的浮现出脑海。
她姓“刘”名“渐”,是我小学同学的高中同班同学,是我高中的同校同学,从未与我同班。而我却想不起我那位小学同班同学,高中同校同学的名字。我们读书时一起结伴上下学,每天挤着沙丁鱼罐头似的小中巴车,三个人圈出了一个狭小的自由空间,在里面谈天说地。不严谨地说,还能记得她的名字,也许是因为她为我打开了几扇新世界的大门。
其一,她让我知道了世界上有一个叫舒马赫的男人,喜欢上了F1这项运动。时至今日,我还为这项运动激情澎湃,见证着每一个年度冠军的诞生。
其二,她让我知道,原来一个人吃同一样东西,可以连续吃几个月。我记得她每天的早餐几乎都是三明治,里面夹着一根切成几段的火腿肠、一个荷包蛋和几片蔬菜,西式早餐在当年还并不流行。她得意地说过她怎么能在五分钟之内,只用微波炉搞定这美味又丰盛的一餐。我无法想像自己能连续吃同一种东西一个月,东西再好吃,也要换着吃,就像人不能每天穿一样的衣服。而她的理论是,好吃的东西就要吃尽,吃到厌了以后再换一样。这似乎是一种不同的人生态度,后来当我碰到一个每天都要唱同一首歌,唱几十遍,上课唱、下课唱、考试还唱并且持续一个星期的“好听的歌要唱到烦”的后座同学后,也能淡定地对他说:“忠孝东路走九遍,你准备唱了几遍。”
其三,她让我知道化妆不是女生的专利,男生化起妆来能跌破你的眼镜。留“杀马特”长发造型、染五彩缤纷的发色、化鬼畜的妆容、穿华丽复古的衣服和脚蹬厚底的松高鞋,还有可男可女是我对他们的直观印象。我并没有觉得男生打扮是件十恶不赦的事,反倒有一种新鲜,这种视觉冲击力也是艺术的一种表达方式,不过很容易让人忽略他们的音乐倒是真的,光欣赏他们外表,很容易忽略他们对音乐的认真,我之后才开始听他们的专辑,其实也做得很不错。看到网上有人评价他们是靠外表装扮“吓人”比靠音乐“唬人”的成分要多些的乐人,也是导致最后视觉系乐队树倒猢狲散,纷纷与这个名词划清界线的原因吧。
她每天都会提起最爱的彩虹乐队贝司手tetsu的可爱之处,让我们围观她珍藏的乐队海报,我不解为什么她不喜欢乐队的主唱呢,他可是常年占据“视觉系”颜值讨论榜的热点人物呢,难道是害怕这种开到荼蘼的穷途末路?
我在网上找了几张他们的照片,特意选了几张不是太夸张的,大家就当看个新鲜。
到了现在,我反而不太能接受中国的少男们在舞台上的浓妆艳抹了,可能是骨子里透出的女性化和讨好市场的急功净利,让我感觉不到他们真诚追求事业的热血青春,只有一张张脸谱化的僵硬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