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河北省将深化京津冀重点领域合作,全力推进雄安新区建设,紧紧抓住北京非首都功能集中承载地功能定位,着力在创新发展、城市治理、公共服务等方面先行先试、率先突破。加快推动张北地区绿色崛起,积极筹办2022年北京冬奥会。
在加快省内区域协调发展方面,实施方案提出重点打造四大战略功能区,即环京津核心功能区,沿海率先发展区、冀中南功能拓展区和冀西北生态涵养区。统筹沿海与内地协调发展,打造“京—唐—秦发展轴”,带动秦、唐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石—衡—沧发展轴”,建设省会出海口,辐射带动衡水市发展;培育“沧—邢—邯发展轴”,促进冀中南地区开发开放。着力补齐贫困地区发展短板。
在加强国际国内区域合作互动方面,实施方案提出,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探索建立河北省与中东欧国家常态化长效交流机制,积极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往来,推动国际班列和海铁联运建设,积极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加强与其他省(市、区)合作,积极参与长三角、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开展与相关省(市、区)在产业、科技、文化、旅游等领域交流合作
有序推进要素自由流动,全面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宽城市落户条件;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区域交易平台和制度,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完善区域性股权市场,促进资本跨区域有序自由流动。
积极探索综合性补偿办法,继续推进生态保护补偿试点示范,巩固完善跨界河流上下游水质断面考核奖惩制度。加快京津冀区域基本公共服务统筹合作,建立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跨城乡跨区域流转衔接制度。
创新完善区域政策调控机制。实行差别化区域发展政策,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提高财政、产业、环保、土地和人才等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建立区域均衡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快缩小县域间财力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健全区域发展保障机制。规范区域规划编制管理,加强区域规划编制前期研究,加强中期评估和后评估。建立区域发展监测评估预警体系,建立区域协调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区域协调发展运行数据共享平台,加快建立区域发展风险识别和预警预案制度。
有利于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省内区域协调发展、加强国际国内区域合作。
有助于加快形成区域相互促进、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将河北省建立完善区域协调发展五大机制。
有利于健全市场一体化发展机制,有序推进要素自由流动,全面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完善多元化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创新完善区域政策调控机制,健全区域发展保障机制
有利于加强河北省整体谋划,坚持绿色发展,补齐区域发展短板,将区域协调发展成河北省发展新的增长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