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回 金陵城起复贾雨村 荣国府收养①林黛玉
却说雨村忙回头看时,不是别人,乃是当日同僚一案参革的号张如圭②者。他本系此地人,革后家居,今打听得都中奏准起复旧员之信,他便四下里寻情找门路,忽遇见雨村,故忙道喜。二人见了礼,张如圭便将此信告诉雨村,雨村自是欢喜,忙忙的叙了两句,遂作别各自回家。冷子兴听得此言,便忙献计,令雨村央烦林如海,转向都中去央烦贾政。雨村领其意,作别回至馆中,忙寻邸报看真确了。
次日,面谋之如海。如海道:“天缘凑巧,因贱荆去世,都中家岳母念及小女无人依傍教育,前已遣了男女船只来接,③因小女未曾大痊,故未及行。此刻正思向蒙训教之恩未经酬报,遇此机会,岂有不尽心图报之理。但请放心,弟已预为筹画至此,已修下荐书一封,转托内兄务为周全协佐,方可稍尽弟之鄙诚,即有所费用之例,弟于内兄信中已注明白,亦不劳尊兄多虑矣。”雨村一面打恭,谢不释口,一面又问:“不知令亲大人现居何职?只怕晚生草率,不敢骤然入都干渎。”如海笑道:“若论舍亲,与尊兄犹系同谱,乃荣公之孙。大内兄现袭一等将军,名赦,字恩侯,二内兄名政,字存周,现任工部员外郎,其为人谦恭厚道,大有祖父遗风,非膏粱轻薄仕宦之流,故弟方致书烦托。否则不但有污尊兄之清操,即弟亦不屑为矣。”雨村听了,心下方信了昨日子兴之言,于是又谢了林如海。如海乃说:“已择了出月初二日小女入都,尊兄即同路而往,岂不两便?”雨村唯唯听命,心中十分得意。如海遂打点礼物并饯行之事,雨村一一领了。
那女学生黛玉,身体方愈,原不忍弃父而往,无奈他外祖母致意务去,③且兼如海说:“汝父年将半百,再无续室之意,且汝多病,年又极小,上无亲母教养,下无姊妹兄弟扶持,今依傍外祖母及舅氏姊妹去,正好减我顾盼之忧,何反云不往?④”黛玉听了,方洒泪拜别,随了奶娘及荣府几个老妇人登舟而去。雨村另有一只船,带两个小童,依附⑤黛玉而行。
[if !supportLists]① [endif]甲戌批:二字触目凄凉之至!
实际这两个字并不是“凄凉”那么简单。黛玉只是去探亲,此时父亲林如海尚在,何来收养一说?一是预示林如海不久后去世,贾家作为林黛玉的亲近收养了林黛玉。二是暗示林黛玉与贾宝玉早有婚约,林黛玉早晚要嫁入贾家。
此回回目其他版本有异文:
“贾雨村夤缘复旧职,林黛玉抛父进京都”,“托内兄如海荐西宾,接外孙贾母惜孤女”,“托内兄如海酬训教,接外孙贾母惜孤女”,这几个回避了“收养”二字,但就含义隽永而言,都不及现在所用的这个。
[if !supportLists]② [endif]据甲戌批:如鬼。似暗示贾雨村之起复有鬼,焉知林如海没有向皇帝进言。
[if !supportLists]③ [endif]先不由分说直接派船来,又“致意务去”,贾家这么着急不寻常,在林黛玉为母亲守孝期间就要接走必有缘故。后文详述。
[if !supportLists]④ [endif]林如海和六七岁的女儿说“再无续室之意”,还特别强调没有兄弟姐妹,并劝导黛玉前往,也不寻常。
[if !supportLists]⑤ [endif]据甲戌批:老师依附学生。另有一船,男女有别之礼法。
贾雨村不过是做了林黛玉的老师,林如海却如此出力推荐,结合前文分析,贾雨村在林家可能不仅是做老师那么简单,很可能两人是同科翰林。在林家教书期间贾雨村在公务上协助过林御史。这里是贾雨村依附贾家乃至王家的开始。
以上文字透露的内容不简单。根据细节可以得出结论,黛玉此次进贾府带有相亲的性质。林黛玉贾宝玉的“木石姻缘”是有间接物证的。林家门第很高且前途无量,同时需要延续香火。贾家则开始走向衰败需要设法振兴家族。
早期看:
荣国府爵位由贾赦这一房继承,贾政这边还有长子贾珠长孙贾兰。贾政家族的希望和重点在贾珠身上。贾宝玉是贾政的次子没有可能继承荣国府的爵位,如果不能自己考取功名,那么没有什么政治前途,只是个混吃的公子哥。贾政是工部员外郎,前途远低于林如海。元春进宫做了女史,前途尚不明朗。
林家世代侯门,林如海是探花,是皇帝跟前的红人,钦点要职,前途无量,林黛玉作为林如海的嫡长女门第高于次子贾宝玉。然而林如海幼子早丧,且不再生养过继,林黛玉成了孤女,林家唯一的继承人,地位大大提升了,谁娶了林黛玉谁占了大便宜。
贾珠在世时,次子贾宝玉地位很普通。贾母为首的贾家上下对贾宝玉的偏爱更像是一种抬高其身价的包装。此时,贾、林两家应达成了非正式的婚约:林黛玉嫁给贾宝玉,夫妻所生男孩中要有一个姓林,为了照顾贾家面子不算贾宝玉入赘,可能所生次子姓林,但对林家来说长幼不是最重要的,有男丁能延续香火足矣。这即所谓“木石姻缘”。
此时林黛玉的地位是高于贾宝玉的。这个盟约双方各取所需:贾家联姻了林家,并将最终吸收林家的资源和财富。林家需要延续香火,但又不愿意过继没什么关系的远房子侄,或者招个地位低下的上门女婿,林如海和贾敏又疼爱女儿,让林黛玉亲上做亲嫁入勋贵家庭也不算辱没了她。
贾家为家族未来的设计是相当精明的:贾琏一支继承爵位,专注“道路经济”。贾元春进宫。贾珠一支联姻的是国子监祭酒李守中(主要任务是掌大学之法与教学考试)便于读书求取功名。贾宝玉则联姻林如海家,获取林家资源,不仅是世代侯门的财富和人脉,将来林家爵位要继承,也能从贾家搬出一个姓林的儿子来。
贾珠夭折后,贾宝玉的地位略有提升,但不影响整体格局。此时,以贾母为首的贾家是支持“木石姻缘”的。
存在“木石姻缘”的物证来自第七十四回,后文详述。
回目中的“收养”,一种可能是后文前置,即林如海去世后,贾府实际上收养了林黛玉,并接管了林家资产。另一种可能,即林黛玉进贾府已经带有未来儿媳妇进婆家的性质,可称之为“收养”。
最后,还有一种可能,贾家已经知道林如海命不久长了,因为贾雨村向林御史提供的线索,林如海作为御史有所行动,得罪了强大的势力,对方要下黑手了。所以林如海急急的把黛玉送入贾家保护起来,或者说是托孤。这并非危言耸听,前文大礼议案中就有“继嗣派”策划暗杀张璁与桂萼的史实。林家先夭幼子,再丧贤妻,不久林如海亡故,有些蹊跷,林黛玉在贾府的深宅大院内可以得到保护,黛玉回家治丧也是贾家处理外务最得力的贾琏全程陪同保护。当然,这种可能只是一种猜测,缺乏证据。猜测是否成立不影响整体情节。
后面贾家“收养”林黛玉与“童养媳”的习俗是不同的,此时林黛玉地位高于贾宝玉,林黛玉贾宝玉要生个姓林的儿子。古代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子随母性。明代郑芝龙长子随父姓,即郑成功(原名郑森),次子过继给了妻子家姓田川。唐女皇武则天的外甥,韩国公贺兰安石之子贺兰敏之,其母为韩国夫人武顺。其外祖父武士彟任唐朝工部尚书、荆利二州都督、应国公,追封太尉、太原王。为继承外祖父周国公爵位贺兰敏之改母姓。
林黛玉是因丧父林家没有近亲而被姥姥家收养的。不能把林黛玉理解为贾家的童养媳,但可以说林如海死后林家失势,财产又被贾家霸占,林黛玉成了一无所有的孤女。贾家看不上这个孤女,想另攀高枝,这是后话。
童养媳,又称“待年媳”“养媳”,就是由婆家养育女婴、幼女,待到成年正式结婚。童养的女孩年龄都很小。明代以后童养媳甚为流行,在清代几乎成为普遍的现象。明代富裕家庭把女儿送人家当童养媳的大有人在。许多人家一生出女儿,即便有能力抚养,也会寻找适合人家送出去,或交换,买卖,指腹为婚,为小孩预做婚嫁规划等。
由于古代亦有一夫一妻多妾制的习俗。如果男方将童养媳纳为妻则不可再娶。童养媳成为古代社会有富裕人家的一种生活常态之一。有些家庭为了让女儿得到较好的生活环境,就把女儿给较富裕的人家收养作童养媳。亦有少数是男家较为贫穷,为了攀附而为年幼儿子娶富贵人家的年幼女儿为妻。
林黛玉贾宝玉这种婚姻也不是兼祧。兼祧的意思是:兄弟数人,其中一个没有儿子的,便让另一个兄弟的儿子继嗣两房,叫做兼祧。
林黛玉和薛宝钗也不可能做贾宝玉的“平妻”。平妻是对商人在外经商所娶女子的一种称呼,但是其实际法律地位仍然为妾。其在乾隆后期法定为适应于兼祧婚制的另娶妻子的称谓,但正妻与平妻之间相当于堂妯娌。乾隆末期之前,在法律中没有平妻的说法。乾隆四十年,定大清附例有:“如可嗣之人系独子,而情属同父周亲,两情相愿者,取具阖族甘结,亦准其承继两房宗祧。”独子兼祧是一人挑两房,两个媳妇共嫁一夫属于堂妯娌,但实际上仍有先后、高低之分。贾宝玉更不是一人挑两房,贾赦,贾敬都有儿子。
着急让林黛玉进贾府相亲的主要原因是:贾母知道黛玉的竞争者另一个女孩很快要来贾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