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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北辰区法院立案时被法官拒,庭长尹志伟的电话又没人接听,无奈到信访办,信访办也是个程序摆设,接待员说你写写吧,我给你转领导。
于是有了上面文字。
现在看看,真是不咋地!语句不顺畅不说,还错别字多,幸亏拿回来了。
要不是坚持跟法官“沟通”,就是找他说理,你总不能不给办又不听我解释主张立案依据吧?给看法条根本不理!那给出个“不予受理”的书面材料也行。也不!既然你不受理有理由,为什么不写下来呢?不写,我就不写!说完还转身离开工位了!
我年轻的同事孔律说,张姐,不立就回来吧。
不,还没下班呢!比年轻的“倔强”还犟。
我在大厅打电话,又找信访反映情况,折腾了一大圈,法官还没回来,问旁边的他的同事,中国好同事说,你等吧,我也不知道他在哪。
但你总知道他名字吧?我说,你告诉我,让我喊一嗓子。
这下好了,法官一会儿就出现啦,并且还收了之前我递交的材料,向我解释“工作和法条不大一样”的原因,我说请等一下,说完跑到信访办把刚才写的反映信又要了回来。
现在,我得感谢法官了,能知错就改,很了不起啊!我真诚地连声说谢谢。
这是法律的春天!突然头脑里蹦出这句话,虽然仅仅是初春,冰雪将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