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很短 结局难堪》

        “我们的故事很短,有点伤感。”这是《故事很短》的歌词。

        一如我的故事。

        第一段故事发生在初二。

      “高冷勿近”、“薄唇挺鼻”、“少年老成”——诸如此类形容一些小说男主的词都可以用在他的身上。他便是那样的人。

        男主之所以是男主,“冰山”总会在女主面前融化的吧。

        不巧,被我遇上了。

        那时正兴学习小组,我和他分到一块。他是班上的3号,成绩很好,是我们这组的组长。一个组的座位总是在一块儿,按照我们组两两搭配、同桌轮坐的规则,我和他迟早得坐一起。

      这天来得真快。我和他成为了同桌。

      他真是个有趣的人,话匣子一打就开。我们天天聊天,很快乐,我总是看见他的笑容。

        请原谅我对于这种反差的男人没有抵抗力。他看着是个一本正经的学霸,但灵魂实在有趣的很,私底下也很喜欢笑。

        最重要的是,他长得好看。

        我沦陷的很快。

        一个星期而已。

        然后很快,又换同桌。

        我很想他。

        我想要他坐在我的身边,听我讲话,给我抄作业。

        我想听他分享事情,看到他的笑。

        他有了新的同桌,但好像并没有怎么和她讲话。

        又有同学和我讲,说发现他总是不自觉朝我看。

        也许我是特别的?

        后来我和他经常对视,就暗自里开心。但因为调整座位太麻烦,改为半个月调整一次,一学期下来,我们只坐过两次同桌。

        那时我还是个非常主动的人。

        我常常找他讲话,找他聊天。他有时找我,我也有求必应。

        只要是他想要的,就算是天上的星星,我也给他摘下来。

        初二下学期,分了新组。我和他分开了。

        但我总有办法的。

        他吃饭很快,吃完就第一个回教室了。我拼命的吃,争取每次前几个回教室,就可以找他讲话。

        主要我俩都没有什么朋友,吃饭的时候一个人,若是和别人聊天,自然是吃得慢些。

        和他相处让我感觉很舒服,我什么都想和他分享。

        当我意识到这点时,我已经爱上他许久了。

        就这样度过了初二。期末散学典礼时,他朝我看了许久,对我笑,什么也没说。

        初三我们没有分到一个班。我们都是走读生,下晚自习后,我喜欢骑着自行车跟在他身后。

        他却是越骑越快,把我远远地甩在身后。零零散散地从别人口中打听他的消息,才知道他本有喜欢的人。

        他喜欢了很久。是他的小学同学。

        他一直在等她。

        他六一会给她送糖果,因为她永远是他心底的小朋友啊。

        仿佛大梦一场,我久久才清醒过来。

        也是,他从来没对我说过什么能够让人误解的话。

        没有一个字可以证明。

        只不过几场聊天,几次笑容,几个眼神罢了。

        又能说明什么呢?

        他对她明目张胆的偏爱就是最好的证明——证明我一直都想错了。

      终究是一场无疾而终的爱恋。


      我沉郁了很久很久,每当想起他盛满笑意的眸子就心酸难耐,还以为会一辈子这样下去。

      那时太年轻,从未想过人生本是处处意外与惊喜。沉郁与欢乐,悲痛与甜蜜,这些都是常态,交织在一起,构成我们的生活。没有太稳定的事物——一切都存在转机。



        当中考之后,即将开启高中生活之时,我就隐隐感觉到,或许转机来了。

        进入县城最好的高中,对未来充满了希望。我想,这是梦开始的地方,也会遇见更好的人。

        然而,命运恰恰就是如此,我再次遇到了另一种男主。如果说前者是“清风明月”,让人只敢远观,那么后者就是“人间绝色”,让人太想占有。

        他是一支娇艳的玫瑰,我想摘下,却怕因此耽误他的盛放。

        高一时他作为借读生来到我们班,我们由此相遇。他家庭条件极其优越,钱权两握,是我们这种普通家庭不敢与之相比的。加上他出色的长相,在年级鼎鼎有名。

        他长的真是好看,人群中一眼可见。不同于初二的他,这人长得就很“风流”。

        确是如此。

        他似乎无心学习,喜欢迟到,成天浑浑噩噩,一帮“狐朋狗友”……也是男主的“标配”了。

        他这个人好像从来都懒得掩饰自己。听别人说他觉得我好看,就整天盯着我,我常被盯的头皮发麻。

        当时我想啊,一定要离这人远点。不料,却亲手将他推开。

        他追得紧,我到哪,他跟哪。看到我落泪,他皱眉;看到我开心,他比我更欢喜。他炽热的眼神和满腔的爱意还是让我陷了。

        明目张胆的偏爱是救赎啊,将我从暗无天日的深渊里拉出。

        但不知为什么,他突然停止一切对我的追逐。也许是看不出我的丁点爱意,他累了。

        真正的告别悄无声息。

        后来他先后交了两个女朋友,对待学习还是不上心。

        之前总是看不清自己的心,后来看到他与别人亲昵,我才恍然。可是已经迟了。

        但因为不想留遗憾。

        我在QQ上对他表明了心意,又写了长信。因为我曾看到一本书,听过一句话:“这风华正茂的日子,我想让他迷途知返。”

        他真的变了。

        他开始一个人走路,一个人学习。我信中说希望他多运动锻炼身体,他就常往球场跑。

        这个笨蛋。还真是傻。

        以前的那个人总是稳重行事,成绩更无需多言。而眼前这人,他幼稚,叛逆,成绩一沓糊涂,然而没办法,我喜欢,更希望他变得更好。还有,我总不能阻止他走向比我更好的人吧。

        三年,他终是成长了,眉眼可见的稳重。但他也失去了肆意的潇洒,爱笑的面容。

        我感觉他变得寂寞,也常皱眉头。

        多想替他抚平皱着的眉。

        这是成长的代价。

        我也想对他说那句话:“答应我,不为生活皱眉头,只为吻我而低头。”

        可惜不能。

        后来就算他有了女朋友,我从未与他正式的道别。

        我在期待什么呢?

        高中毕业了,我们失联了。

        故事有点短,结局有点伤感。现实不是小说,我两次与男主错过。

        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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