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媳妇的工作。
我像得了小狗好处似地,恬不知耻的把这个丑东西夸得天上有地下无,既有灵性又通人气,还特讲究卫生。
媳妇通了。
殊不知这丑东西却很不给力,很伤面子。 进家第一下午,就随地大小便,不在客厅拉,不在阳台拉,就在餐厅正中拉,得亏狗小作品也小,拉了豆虫大的一小截。
这就够了!媳妇大发雷霆,冲着不知所措的恋恋一顿痛斥,从狗祖宗数落起,一直数落到我的偶像哮天犬。把那个小东西说的连连后退,都不知道往哪里躲了。
但是它照拉如故。因为是初次养这个小东西,不知道怎么喂它,结果吃多了,一会儿一泡尿,一会儿一堆那个东西,媳妇抓起它来,好几次都想隔着窗户扔出去。要不是我苦口婆心的给她申明大义,软硬兼施,声称我将与狗共存亡,估计它早被摔成一个传说了。
可能是因为到了新环境,它还不敢活泼,吃点东西就到一个角落猫着,喜欢沙发下面,那里靠近暖气片,暖和,木木的看着外面,像是躲在碉堡里。 没成想还没到晚上,一切就改变了。
不知道是因为熟悉了这里的环境还是适应了温度,还是吃了饼干火腿泡饭高兴,恋恋一下子兴奋起来,四处乱跑,追着自己的尾巴使劲打转,嗓子里嚯嚯有声。
它不是好好跑,是蹦着跑,像马术比赛中的盛装舞步,还拧拧身子扭扭腚。 媳妇乐的不行。 它对拖布产生了兴趣,跑过去,咬着布条子使劲撕扯,小脑袋来回的晃,不知道它把它想象成了什么。
忽然,它就冲到我的面前——相对来说,我和它算是比较亲近的了,也少训斥它。我纳闷它要跑过来磕头还是作揖? 不是,它一下子叼住我的裤腿,露出森森的小牙齿,我以为它会像撕扯拖布一样拽我撕我。它却停了下来,小黑豆一样的眼睛定定的瞅着我,不动,似乎在问:我,可以咬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