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桓帝时,名士贾彪曾经为新息县长,当地小民穷困,生下儿女就杀掉,贾彪严厉禁止,认为杀婴与杀人同罪。
有一次,城南发生强盗抢劫杀人,城北同时有妇人杀子。贾彪出动办案,掾吏要往南去,贾彪怒道:“贼寇害人,这是常理;母子相残,逆天违道!”于是驱车向北,将妇人抓捕治罪。城南盗贼听闻,也自己绑了自己,到官府自首。数年间,民间因此得活的孩子数以千计,都说:“这是贾父所生。”都用“贾”做名字。
从汉朝到西晋都发生过百姓杀掉自己儿子的事。《汉书》记载:“武帝征伐四夷,重赋于民,民产子三岁则出口钱,故民重困,至于生子则杀,甚可悲痛!”如果你生了儿子,到他三岁就要交人头税。人民交不起税,就不敢养儿子,生下来看是儿子就杀掉。杜甫诗中说:“信知生男恶,反是生女好。生女犹得嫁比邻,生男埋没随百草。”人头税是按男丁征收的,劳役是按男丁分派的,你家有几个男孩,就交多少税,分担多少劳役。汉武帝的时候,穷兵黩武,没有钱了,把本来从十六岁开始征收的男丁的人头税,改到三岁开始征收,这就逼得百姓杀子。
到了西晋,西晋灭了蜀汉,王濬做巴郡太守,因为巴郡靠近吴国边境,要准备战事,兵士百姓苦于劳役,“生男多不举”,“不举”就是不养育,生了儿子就杀掉,或将其遗弃。
知道了这种情况,王濬怎么办呢?他一是严惩弃婴杀婴,二是只要有生孩子的,都给产假,免劳役,减赋税,就这样,救了几千个男婴!这样过了十几二十年,到了他奉命兴师伐吴的时候,这些男丁正好都到参军年龄。父母们都对孩子说:“你们不是爹妈生的,都是王府君生的,一定为府君效力,不要爱惜自己的生命!”结果王濬以七十多岁高龄,完成了灭吴大业,三国归晋。
贾彪的事迹,和王濬相当。我们知道有杀女婴弃女婴的,可能不知道历代都有因为兵役税负杀男婴的。而贾彪的时代,是生男生女都杀。不知道他除了严禁严办,有没有像王濬那样的政策。不过人民始终感激贾彪,活下来的孩子用他的姓来命名,比如姓张的,儿子就叫“张贾子”,女儿就叫“张贾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