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听了这样一件事,有位退休的女士一直同自己年逾九十的父母生活在一起,她从出生开始到结婚、工作、生子、退休、丧夫一直都没有离开过父母,一直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当然也是一直由她来照顾父母。这位女士是家中的小女儿,上面还有一个哥哥,她的哥哥从成婚起就别居另住,如今也已做了爷爷。这位女士目前带着已成年的女儿同自己的老父母住在一起,她要负责照顾父母的饮食起居,拿着父母给的伙食费、按照父母的要求、遵循父母规定的时间按点开饭,如果饭开晚了一点,就会遭到父母的抱怨,不仅如此,老两口儿还经常抱怨女儿照顾不周,却从来不要求儿子提供什么物质或生活上的帮助。老两口儿经常放到嘴边的一句话就是“她们(女儿和外孙女)这不是白住着房子吗!”听起来女儿和外孙女白住着房子就该照顾他们,好像女儿还占了便宜似的。老两口在给伙食费方面很是俭省,总是说:“两个老人能吃多少呢?”老两口也早就出放出了口风,将来的房产也不能全留给女儿,可是女儿除了同父母住的这一套房子,再无其它房产。
如今这套房子面临拆迁改造,他们一家要拿着补偿安置款先租房子住一段时间,还没搬迁,老两口就放出话了,“闺女上哪租房我们都跟着,还得让她照顾呢,不能让儿子照顾,他还得照顾孙子呢!”这哪是在说女儿,这是旧社会地主在说如何使唤自己家长工吧!其实儿子家无论是房子还是经济都算宽裕,儿子、儿媳也并非不孝之人,老两口住过去一段时间也是没问题的,但是老两口就是不想麻烦儿子,他们心疼儿子。儿子是他们的孩子,是需要心疼的,那么女儿是什么呢?
我不想在此讨论“重男轻女”这个古老而沉重的话题,它太过复杂,这也许根本就不是一两代人能解决的一个问题,我想探讨的是这位女儿几十年如一日照顾父母,没有换来一句体谅的话,为什么还要一直这么卑微地照顾父母呢?
诚然,再买一套房子,对已经退休、丧偶且经济并不宽裕的女儿来说确实不堪重负,如果租房,也要承担不小的经济负担,但女儿难道仅仅是因为没有房子,迫不得已跟自己的父母住在一起并不得不照顾他们吗?
生活中我们肯定也听到过孩子住着父母的房子,拿着父母给的钱,却对父母不管不顾,要钱不给动辄发脾气的事情,这些人可是做的理直气壮的,而这位女儿是怎么做的呢?她的邻居、亲人都说她把父母照顾得舒舒服服、妥妥贴贴,两位老人虽已年过九十,但身体依然康健,这除了自身体质过硬外,定然少不了女儿的精心照顾。一个纯粹为了房子的人,她会这样精心地照顾老人吗?如果请保姆来照顾两位高龄老人,一个月一万块也不见得有人愿意干吧?就算有人愿意干,也不会比自己女儿照顾得好吧?就算保姆照顾他们像女儿照顾他们一样周到舒服,可是父母愿意出保姆的工资吗?而且保姆一周也总要休息一天吧?可是这位女儿呢,全年无休,没有工资,仅仅是住在这里,她就占了便宜吗?可是如果请住家保姆,人家也是要住的呀! 保姆住就不算占便宜吗?
女儿不是不委屈的,她也抱怨过,可是抱怨完了,哭完了,还是一如既往地精心照顾父母。“精心照顾”说明她是爱父母的,尽管她的父母更爱她的哥哥,可这并没有改变她爱她的父母,但是她的父母有没有意识到女儿对他们的爱呢?还是他们把这一切都看作是理所应当?他们有没有意识到女儿的压抑和隐忍呢?
父母已经九十多了,几十年来一直是女儿一个人照顾父母,她没有提出跟哥哥共同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比如轮流照顾父母,一个月轮换一次,她可能已经估计到父母不可能同意这个建议。她也没有提出像保姆那样一周休息一天,由她的哥哥来照顾父母一天。因为她偶尔外出半天还要被父母数落一天,所以她也没敢提出这个想法,就这样一直忍气吞声地默默承受。
读到这里你是不是会对这位女儿“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呢?你会不会认为女儿太善良、太软弱了呢?但是除了善良、软弱以外,我在这位女儿身上还看到一种最古老、最原始的讨好父母的方式:毫无自我地、千方百计地对父母付出真情与敬爱,永远把父母放在第一位。这是为了什么呢?或许她的抱怨可以给我们一丝启示,她说:“这辈子没有享受过父爱、母爱……”说时声泪俱下——这就是她最渴求的东西,是她忍气吞声想要换取的东西:父母之爱,这个在很多人看来是天经地义的给予,在她这里却是努力一辈子也得不到的奢求。虽然她已经五十多岁了,可是我敢说她这五十多年来一直在用同一种方式争取父母的爱:不计回报的付出、无底线的包容,但显然,她从来没有成功过。虽然她也已经走过了半个多世纪的岁月的老人,但是心灵上她仍然是一个没有长大的、期望父母之爱的孩子。这世上像她这样的痴人应该不少吧?一个人想要争取到父母之爱,还能用什么方式呢?她是不是还在期望,期望父母终有一天看到她的真心,感激她的付出,然后开始爱她,就像电视剧《都挺好》中“除了自己谁都不在乎”的苏大强在生命最后的日子里开始悔改,开始补偿对苏明玉缺失的父爱,但我想那终究只是主创人员的美好愿望,现实生活中这种美好的愿望实现的几率几何呢?
其实,如果你的父母不爱你,很有可能无论你用什么方式也无法真正打动你的父母,不是大家不能意识到这一点,而是在我们的意识里父母爱子女是天经地义的,是毋庸置疑的,如果我们怀疑这一点,那么我们是不是要怀疑人性?另一方面,比起承认父母不爱我们,不如认为是因为我们自己做的不够好,所以父母不爱我,我还要加倍努力才对,这样想会让那些不被父母爱的孩子心里更好过一点也更容易一些。
我们常常会认为爱情、成功、财富是可欲而不可求的,我们从来不会去想父母之爱也是可欲而不可求的,因为我们会认为这违反了人类的本能,可如果真的是这样的,又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心理学家去关注和研究“原生家庭造成的伤害”呢?去探讨“今日我们如何做父母”呢?哲学家罗素在他的《幸福之路》中写到:“一位不能自理的母亲通常期望至少有一个能完全牺牲自己的女儿,甚至牺牲她自己的婚姻以尽孝亲之职。对他人的利他之心的这种期望是非理性的,因为在这里,利他主义者的损失远大于利己主义者的收获。在你所有的人际交往尤其是与至亲至近的人的交往中,重要而又容易忘记的是,对方是从自身出发,以自己的角度,而不是从你出发以你的角度来看人生的。任何人都不应该为了他人的缘故而改变自己的生活主线。有时候也可能会有一种强烈的情感使人甘愿做出最大牺牲,但若不是出于自然,就不该做出这种牺牲,并且不该指责没有做到的人。不少时候,人们对他人的抱怨只是自然的私心对过分的贪心的合理反应。”
当然,大多数的父母还是爱孩子的,如果你有幸生活在一个父母关爱你的家庭,你要好好孝顺你的父母,如果你不幸生活在个缺失关爱的家庭,你仍然可以爱你的父母,因为爱他们是你善良的本性,但是请你也不要忘记,你也要好好地爱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