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总是免不了渴求一个相似的灵魂,偶然遇见一个与自己契合的人,我们会沉醉在这种难得的感觉,我们自我陶醉在这份得来不易的缘分之中,穿越嘈杂的人群遇到你,好像用尽了毕生的力气来制作浪漫。投身于这种眩晕中的我们,化身成了作家、诗人、歌手,我们花尽毕生所学,渴望搏得芳心一笑。
我们以为找到了爱的源泉,一饮而尽,我们畅谈理想与生活,在对方的眼里,找寻自己的身影,如此迷人可爱,仿佛一瞬间自己变成了全世界最幸福的人,我们灵肉交融、迷恋上瘾,全世界好像只剩下我们心跳的声音。
而其实这种迷幻的、可以为了对方倾其所有的幻觉,科学验证:其实最多只会维持18个月...因为由分泌爱情、制造疯狂幻觉的5个化学元素(多巴胺,苯乙胺,内啡肽,后叶催产素,后叶加压素)会在1年半后基本大幅降低甚至消失殆尽。
更何况人性的脆弱会让我们迟早厌倦、让我们不满足于已经得到的人事物,总想有更好的,更适合我们的。
我们不愿停下追逐那个幻影,我们希望重新燃起当时的那种奋不顾身的冲动与渴望,我们也会拷问自己,这样从相爱到相忘是否政治正确?我们扪心自问如何能抵挡诱惑,接受社会约束,却又违背本心...
到底终其一生我们要追逐的是什么,要完成什么、实现什么、证明什么?
是忠于自我还是满足他人的期望?
是在泡沫中幻灭还是安然相守一生?
是向自由而生还是选择自欺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