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中药比例计算
如:小柴胡汤,每6公克中含有2.1克黄芩。合方需用到2克黄芩,则2除以2.1乘以6公克,约为5.7公克,取5.7勺。
治病,当见症析症,见证治证,处方用药,须有是证而用是方,有是证而用是药。若无指征而臆测用药,是滥用药物,施于人身,是诛伐无过。
胸胁至头部,为上焦。胃至脐部,为中焦。脐下部,为下焦。
证在肌肤,为表。证在胸腹腔间,为半表半里。证在肠胃,为里。
疾之所为,害人之命,命之根本,在于里,疾之所攻,始于表,其次半表半里,最后里。故护命之要,首要护里,其次护半表半里,最后护表。里证急,当先治里,里无病,可专于护表,表里皆病,须表里合治。
病有急缓,治有先后,阴证先治,阳证后治。
太阴,少阴,厥阴,阳明,少阳,太阳。
人之三停,对应三焦,何焦有病,何停现证。
伤寒金匮中,麻黄柴胡不同用,柴胡附子不同用,柴胡葛根不同用,葛根麦冬不同用,附子石膏不同用。但若不得以须合方,则不拘一格,能用尽用。
他人剂量皆为一剂三服,因他人多用中草药,中草药剂量一剂三服,自拟剂量皆为一次量,因自处方多用配方颗粒,配方颗粒一剂二服,或一次一包服。因黄连汤中黄连一两折5克为最佳,故一两计5克。原方多一剂三服,颗粒剂一剂二服,若原方用二两,则二两乘以5克除以3服约等于一次服用量1.66克,再乘以2包等于一剂用量3.33克。计算公式为,原方几两乘5克除3服乘2包,或原方剂量乘以5再乘以0.66。
处方当视证之轻重缓急,急则治标,缓则治本。或用原方,施以先后,或合以他方。
病疾者,其变速,或几日一变,或一日一变。疗疾者,有是证,用是药,有是病,用是方。
一两合三钱,一钱合3.125克,一钱合三分,一两合四分,一分合二钱半,计7.8125克。古多为日三服,今免煎颗粒日二服,若要日服三包,处方当稍减剂量,原方×0.66,小儿以身高胖瘦酬减。
若处方涉十八反十九畏,相反相畏之药可分两单以避行规,因药房依行规必找职业医签字确认方可抓药,职业医非自处方必不肯签字。
分冲,是将这味药单独分开,用煎好的药汤或者白水冲服的意思。好比把除了西红花之外的其他药煎好了,然后用这药汤把西红花当成药片送到肚子里去。
久病不愈是谓家。
水曰润下,水往低处流,水宜疏不宜堵,故水饮病皆需利小便。
有一种症候群就有用一种方剂策略应对,有多种症候群就用多种方剂策略应对,此即合方。
人有一病,必现一证,脉象单一。人有数病,必现数证,脉象繁杂。故一证用一方,数证用数方,或合方应对,或先后应对。合方,其要在于方药比例。先后,其要在于急缓取舍。
患病使人厥,触冒风寒使人厥而患病。
阴阳相伴,阴阳相半,有真知灼见,必有歪理邪说。
长沙古本分为十六卷,但缺杂病证治,无《金匮》条文;《伤寒例》前,较桂林古本少《六气主客》一篇;六气之病仅有“暑、热、燥、湿”,缺“风、寒”二病;尚有有论无方者,如阳明篇有佚文一条,曰:“动作头痛,短气,有潮热者,属阳明也”但未出治方,而白云阁本则有“白蜜煎主之”一句,诸如此类的异同还有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