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学,写作小白也能写出好文章》

        你有没有这样的困惑:你想学写作,天天读,天天写,总感觉不到自己的进步?

        我以前就有这种困惑。困惑强烈了会使我焦虑,焦虑了会让我想放弃。

        翻开上个月的写的一些小文,不由得扶额哀叹:怎么写得这样差劲?恨不得立马移到电脑垃圾回收站。

        我为什么会觉得自己之前写得差?才月余而已。只能说明一点:我的写作进步了,而且是看得见的进步。这些差劲的文章就是最好的见证,是可参照的量化工具。


️经过细致的梳理总结,归纳出了以下几点:


一、给自己确立一位优质的作家去对标

        不是所有的作家都是合格的,作家也是分好坏的。

        书籍是我们的精神食粮,同我们的身体食粮一样。好的食物,吃了能补充营养;坏的食物,吃了轻则拉一两天肚子,重则肠炎住院一星期。今天上午我就拉肚子了,可见早餐吃了坏的食物。

        我女儿六年级即将毕业,同学们的家长去年就开始商讨上哪一所中学。为什么现在的家长们这么注重挑选学校?

        她们这么用心为孩子挑选的并不是学校环境,而是优质的教育资源。常春藤盟校之所以是世界大学生都向往的圣地,只因为那是优质教育资源的金字塔尖。

        斯蒂芬.金说:“优秀作家的好作品,能让人读得血脉喷张,仿佛被击倒在地。能教给学习写作的人风格、优雅叙事、情节发展、丰满可信的人物创作,还有实事求是的态度。”

        所以,我挑选了最喜欢的鲁迅先生作为写作对标对象。没有之一。毛主席曾评价:“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

二、精读对标作者的作品,读通读透。

        我们每个人结婚之前,会跟老公(老婆)相处恋爱一年半载,彼此了解了才会考虑进入婚姻。婚前了解的越多,婚后家庭的稳定性就越高。当然,大多数女人在结婚之前都是眼瞎的。(这不是我说的,女人们吵架时都这么说。)

        如果你想成为一个作家或者写作的人,得先做到两件事:多读、多写。你没有时间读书,却能有时间写作,这在我看来就是个谬论(简直胡说八道)。先阅读再写作,或者边阅读边写作都可以。不读就写,除非你觉得缪斯会从天而降。

        鲁迅先生的书,我买了四本。读他的书常令我感到绝望,却又总不甘心。他的文字,精简深刻的让我嫉妒,也许我永远写不了那么好,哪怕再活上一百年。但这种嫉妒是一种激励,促使我更愿意去努力。读完不够,就抄书;抄完还不够,就背书。在这种折腾之下,发现自己现在也能“看山不是山,看水也不是水”了。我就知道,精进了。

        我读书的速度很慢,一个月4—6本。由于耐性不好,会挑2—3本同时读(不同类型的)。不管多大的咖在耳边鼓吹快读、速读的好处,我依然保持着自己的慢节奏。

        我的认知里,做事可以快,但读书必须慢慢来。斯蒂芬.金每年保持着70-80本的阅读量,算下来一个月也就6本左右。他七岁开始写作,一直不间断的写到29岁才真正成名。可见,读书写作这件事,真没有捷径。

三、学习一点写作技巧

        写作需要技巧吗?当然需要。掌握最基础的三点,也许就可以写得不错。

1、词汇

        词汇是指一种语言中所使用的词的总和。词汇是需要阅读积累的,特别要注意的一点是:词的准确定义以及区分同义词。

        “他眉头一皱,擎向窗口,细着眼睛……”这是随意在《彷徨》里摘的一句。皱、擎、细,三个字,把人物的动作和心理很有画面感的立在读者眼前。这就是准确!

2、语法

        语法是一件特别让我烦恼的东西,我也从来没搞懂过。但是,我懂得应该用主动式语态,而避免被动式语态,还懂得形容词不该随便用。

举个例子:

        我打开门,把垃圾从厨房拿出来,放在门外。(主动式语态)

        门被我打开了,垃圾被从厨房拿出来,放在门外。(被动式语态)

        都已经是渣渣了,还要用它做句子的主语,垃圾也是不容易啊。

        这样对比,主动式语态的信息让人感觉舒服,能轻易接收准确信息;而被动式语态拐弯抹角,看多了晕。

        形容词,一般是来描写或修饰名词或代词。这段时间读《遥远的救世主》时,我就发现作者很喜欢用形容词,刻意的加上这些词,让我感觉读起来特别多余。比如这句:“他低着头猫着腰,偷偷摸摸的关上门走了。”前一句已经透露了动作信息,后一句“偷偷摸摸的”就显得有些多余了。我在想,作者是不是认为读者特别没智商。不然不会不知道低着头猫着腰就是偷偷摸摸的意思。

        我们仔细回想一下读过的故事,最后能被我们记住,仅仅是人物和故事。就如同,一个龅牙男,穿得再好看,能让你记住的也只是那一口大龅牙。

3、风格

        这点无从说起,感觉惟有多读多写。当别人一看文章就知道是你写的,风格也就有了。

四、从模仿你对标的作家开始写作。

        在读书的过程中,遇到经典的段落和句子,我会在书上空白处写下自己的感想。我喜欢用这种方式去跟作者链接,隔空对话。凡是被链接过的内容,印象也都会很深刻。当我写文章时,能快速的在书中找到需要的素材。

        这跟费曼读书卡片的概念差不多,区别是我写在书上了。因此,我现在读过的书,旁人是没办法看的。画的写的太多,除非耐心很好,不然只感觉乱。

        我个人感觉,单独写卡片,卡片内容与书籍之间会存在信息丢失的问题。为了方便日后引用,也不丢失部分信息来源,读完一本书后我会用自创的表格进行笔记整理,摘抄重要段落,使之“一元化”。

        摘抄整理好笔记后,还需要完成最重要的一道工序:模仿作者重写段落。

        比如前两天的作业,我就模仿斯蒂芬.金的风格写了一段回忆录,这种感觉特别好。在这个过程中,你会思考作者为什么那样写?你为什么这样写?由此,你写作和甄别文章好坏的能力会迅速上升一个层级,这是极有益处的好方法。

        好了,我们花费了这么长时间来谈论阅读和写作,始终不如真的花时间去读去写。晚安,愿你勇猛精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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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一个作家,经验有限,第三部分会很无力,但我还是努力的讲了讲。写作技巧这一块建议去阅读专业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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