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取悦别人,但为了骨子里不是很喜欢的形象,却蜷曲成自己不喜欢的样子。
我也说不出所谓形象到底是什么样子,只觉得表面上唯命是从,唯唯诺诺好像是万年不变的唯一真理,好像别人就能喜欢的样子。其实放到自己身上,我也喜欢有血有肉的灵魂。
掰直弯曲的认知是一件很辛苦的事请,需要攒够勇气,需要排练好流程,需要将之前的认知用一张冰冷的毯子覆盖掉。冰冷的程度达到自己没办法再去碰触,以避免重拾旧路。
一如当初学习的样子,我需要首先模仿,模仿梦里的自己那不羁放荡的样子。现在特别喜欢纹身,耳钉,染发和酷酷的黑皮夹克。我还没有看七月与安生的故事,但我喜欢这篇文里的酷酷的女生(你抽烟喝酒纹身,但你是个好女孩),渐渐无法接受自己依旧平庸无奇的样子。 所以我尽量早睡,保养一下自己的身体和皮肤,预先准备一副撑得起的皮囊。一直也在了解英美文学,学习音标、单词,酝酿一个有趣又有质量的灵魂。这样才能配得起那些东西而不显轻佻浮夸,要不然,自己都觉得肤浅。而我,不喜欢赤裸裸的肤浅。
肤浅,是需要资本的。否则,别人骂你肤浅,你就真肤浅了。
说到底,可能还是内在不够,外在来凑。所以,表面上一副和善好讲话的样子用来掩饰内心的缺乏和空虚,最重要是要来弥补自己都不愿承认的自卑。刻意的讨好,看上去一副和善。可是就连愚笨不已的自己都能看到这伪装背后的勉强与无奈。奉上靠不进前排的表现,带着三分笑容,满心诚意,七分不知所措和附加选择的赠品鲜花终究是换不来别人的十全十美。
所以,我渐渐扭转视线。走路的时候,目视前方。工作的时候盯着电脑。等到一个人外出的时候,我再左顾右盼,努力看清周围每个人的表情而不用在不想说话做表情的时候还要堆砌微笑。
明明可能两个人三个人在一起不说话也没什么,可能同事加班 我没事情的时候先走也没什么。但不知道受了哪根筋的指使,和熟人相处在一片寂静之中总是尴尬痉挛地要死。所以,我更喜欢一个人跑去黄浦江西岸逛到天黑跑回家,更喜欢自己拍下夜幕下的陆家嘴分享给我真正熟的人。
越长大越脆弱,是我看到了更多的风景,再没有了幻想自己是世界中心的勇气。当年真是傻的可爱,总会以为自己是下凡的仙女,尘封的珍珠。总有一天要回到九重天公众面前担起天降大任。长大了,就在这个世界面前越来越低,越来越低。低到尘埃里去,差点被污泥盖掉。
就这样,这个倔强、死心眼又胆小的我看着阳光下转瞬即逝的彩虹卯足了劲儿给自己鼓励,快往上爬啊,爬到爬到峭壁上开出一朵花。开出来花,你强迫自己暂时扔掉的背负和欲望就可以正大光明地捡起来。你也就不再那么惧怕漫天飞扬的黄沙砸破了脑袋。你就可以自己温暖自己而不是在深夜里细数荒芜,然后用力忘记才能入睡。你就可以抱着爱的人,为他们披上锦衣华服,心满意足地笑了吧。
在我如此着急自己这么不讨自己喜欢得样子转变得好慢的时候,一边告诉自己。告诉自己别急,只要你还在往前走,只要前面还有路。最无力的就是自己对自己的忠告了,最管用的也是自己给自己的劝慰。毕竟,像我这种人,只能自己惯着自己,也只习惯自己惯着自己。
还有二十几天就要回家过年了,我爸说,你在外面照顾好自己就行,平平安安回来。
我说,我干一段时间过了年就不准备干这个工作了。
我妈说,好呀,你快点回来考个老师,你只要学习就好啦不用挣钱。你的衣服暖不暖和,再买一件,到家里冷。
我扑哧一声笑了,我腊月二十八到家,你给我买啊。她特别开心的说,好啊,我给你买。
真是的,这么容易就把我收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