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童话结尾戛然而止,让沉浸其中的我呆愣住。
夜莺无疑是王尔德要赞颂的对象,心有爱与信仰,奋不顾身,死不足惜。他的描写让人读起来很疼很疼,以月光和歌声为背景,刺穿夜莺胸膛,血染白玫瑰。艳丽的悲壮的令人绝望的美。
而一回到人类世界,王尔德就大方讽刺起来:男学生想要红玫瑰而不得的烦恼,意外拿到红玫瑰后的毫无知觉,被教授女儿拒绝之后扔掉红玫瑰的动作。可看出人类的爱多么肤浅和令人厌恶。
他自诩学到的哲学伟大,形而上精彩,爱情是个坏东西,他纯粹表现了无知的愤怒。
对比下来,夜莺很高尚,人类很盲目,两种爱鲜明对立着。然而,夜莺为人类的爱做牺牲,怎么让人隐隐读出一种“人间不值得”的意境。
是夜莺愚蠢吗?它如此懂爱,却没看透男孩的肤浅,让人感到牺牲得没有价值。
可仔细一想,凡事想价值,不正是人类可鄙的庸俗之处吗。谁又能真正懂得生命与爱呢?或许它的生命本身,就美在这种令人绝望的牺牲呢。
这难道不是艺术家为艺术所做的牺牲么。
一份惨烈的至美的爱,大概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