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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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念是一只脾气暴躁的小狗,一不留神就咬我一口。它们的势力非常强大,总是成群成群地来,在无眠的夜里,在骤雨的日子,或者走在路上突然起风的时候。一旦咬住我,就不会轻易松口,害得我使尽了浑身解数,才得以在它的嘴下苟活。

有的时候,我真的很想他,但有的时候恨不得把他彻底忘掉。总是在两种情绪之间徘徊,给了小狗咬我的借口。谁能相信,忘记也是一种思念,每当想要忘记,思念就加深一次。最怕的是这种思念是一个二极管,只接受单向来的信号,绝不接受反方向的任何信号,这种思念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总是一厢情愿地想着他,他肯定连一次都不会想起毫不起眼的我。

被小狗咬过的人都知道,没有疫苗可用,却比病毒遗留得更久。尤其是在最枯燥的日子里,身边没有一个可以让我咬一口的人,这种病毒就只能停留在自己身上,变得奇痒难耐,时而又疼痛难忍。届时整个世界都是他的影子,桌子上的水杯像他,一卷卫生纸也像他,连爬过潮湿角落的一只蟑螂都和他很像,那笨拙的姿态,歪歪扭扭的步伐,真是好气又好笑。既然他这么憨,那为什么我偏偏喜欢。

有一句名言,一个人真正的魅力往往来自于他的缺点。当被思念咬了一口,我也会反击,我拼命想他的缺点,想他多么多么丑,又多么多么坏,不管是不是他的,只要是坏的东西,我一股脑都贴在他的身上。看电影的时候,我努力把反派的脸用脑补的方式换成他的脸,我努力把所有丑角的形象换成他的身姿,我甚至还会添油加醋,把电影里的反派刻画得更加可恨,简直用世界上最坏的词汇也无法形容他。在影院里我会沉浸其中,有几次我突然站起身来,朝着大荧幕大喊:“忘了他!忘了他!”引来无数的观众回头,都以为遇见了疯子。可是,正如那句名言所说,越想他的坏,反而越喜欢他。越想忘掉,反而越发思念。当走出影院的时候,脑子也恢复了清醒,从自己脑补的一切假象中醒来,我会感叹一声,他怎么那么好。随即狂抽自己两个嘴巴,还是抑不住心里的思念。

时间久了,思念把我咬得遍体鳞伤,我自己都明显感觉到我已经不是一个正常人。日常生活中,我精神变得恍惚,总是突然说出一句疯癫的话,引得旁人注目。谁都不知道我并不是疯子,那句话只是说给他听的,可惜他不会听,也不想听,他爱的根本不是我。

思念会转变成恐惧,恐惧转变成愤怒,愤怒又转变成更深的思念,这是一个恶性循环。亲戚朋友劝我,我自己也劝自己,单相思有什么意义呢,就算把人家想烂,人家或许根本不知道,还在吃喝玩乐呢。情绪会战胜理智,可是要打败情绪又只能依靠理性。

经过长时间的自我洗脑,确实整个人慢慢恢复了一点正常。

一个下雨的天,我在看店,他走了进来,他朝我微笑,啊,几年不见他还是那么帅。

糟了,我又被小狗咬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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