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showhand,昨天一个读者留言希望我以“There are some injuries that can never be remedied”为题写一篇文章,今天我就这个题目谈谈我的看法。
“There are some injuries that can never be remedied”直译为”有些伤害是无法弥补的“,但是我觉得有一个非常贴切的意译更为准确,那就是”如果道歉有用,还要警察做什么“。
有时候,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造成的一些伤害是无法弥补的。
首先我给你讲一个故事,一个我听了都非常震惊的故事。
因为不便提及真实名字,这里我以A代指主人公,A是一位女士。
1990年,A还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孩,生的眉清目秀。
这一年A上初三,她是一个非常努力,勤奋的人,也是一个好强的人。
所以不管是父母还是老师对她都非常看好,觉得她肯定考的上一个好高中,他自己也这样子觉得。
时间荏苒,很快就中考了。
一出结果,非常的糟糕,不但没有考上好高中,甚至连一般的中专都上不了。
她觉得自己运气不好,于是决心重考一年。
但是第二年的结果和第一年一样,甚至比前一年还要糟糕。
之后连续三四年,都是这样子,就是考不上,连一个一般的高中都考不上。
于是她的情绪变得非常糟糕,动不动就和人杠上,周围的人都变得有点怕她。
她们学校有个老师有感于她的坚持,对她非常好,经常帮她补习。
刚开始的时候A对她是非常感激的,可是连续好几年没有考出任何结果。
A有点”羞于“见到这个老师,所以经常躲着这个老师。
但是这个老师在可以帮助到她的地方,始终都是会伸出援助之手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A不仅仅羞于见到这个老师,而且有点”恨“他。
A觉得自己没有考上全怪他,时间慢慢往前走着。
A的“恨”越积累越多,终于还是出事了。
这一天,A哭着回家,哭的特别悲痛,哭的感觉这个世界都要崩塌了样子。
家里人问她:“怎么了?”
她哭着回答说:“老师强奸了我,原来他一直对我这么好就是为强奸我“
A家里的人愤怒极了,带着家人和邻居就冲到学校里面去,要学校给一个说法,警察也介入了调查。
顿时,这个老师就沦为千夫所指的人渣。
学校立刻就开除了这个老师,所有人都觉得他竟然是这样的人。
所有人都为他的”伪君子“行径所不齿,老师的家人更是怒不可遏,妻子因此和他离了婚。
最后因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这位老师被法院判了终生监禁。
从头到尾这个老师,一直声称”冤枉“,一直申诉。
但是越是”喊冤“,越是激起了大家的愤怒,所以人都因为他的虚伪怒了。
虽然这位老师一直申诉,但是终究还是去坐牢。
时间转瞬即逝,A 不但考上了不错的高中,而且考上了大学,最后也过起了不错的日子。
但是那位老师还是不停的申诉,喊冤。
转眼就过了20年,这一天,A终于压抑不住内心多年的内疚去法院自首。
说:”当年老师强奸她这件事情是我诬陷她的,老师是无辜的“
她们老师终于被放出了来,可是时间已经过了20年了。
她一个劲地给老师道歉说对不起,当年她不懂事,她不是故意的。
可是道歉有什么用,他背负了20年的千夫所指的骂名,他白白坐了20年的牢,他的前途尽毁,妻离子散。说一句道歉又能怎么样,这位老师受到A的伤害怎么可以被弥补呢。
A因为心里的一点点不爽,害的他们老师万劫不复。
有时候,我们因为心里点的一点点不爽,就会对别人做出我们自己冷静下来都无法想象的伤害。
可是有时候,因为别人对我们是无关紧要的人。
我们对别人做出伤害的时候我们心里完全没有内疚之心,愧歉之意。
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里面有过一个论断,说的是一个英国的非常好的绅士。
当他听说一个遥远的叫中国的地方发生了地震,他首先会摊开地图看看。
发现中国隔自己很远,自己是安全。
然后为遥远的中国人点上几根蜡烛祈福,然后就继续过自己的日子了。
即便是英国最好的绅士,他会为遥远的对自己无关紧要的人做的最好的样子就是这样了。
人们对于对于自己无关紧要的人通常不仅仅是不关心,而是当对自己无关紧要的人实施伤害的时候。
不但毫无愧疚之意,而且往往是挟“胜利者”之威而沾沾自喜。
有一天,一个朋友眉飞色舞的和我聊起一件他们最近发生的事情。
他说:“我们前两天在ktv打架了”
我惊讶的问道:“怎么会打架呢?受伤没?,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他说:”我们二十多个人围着四五个服务员拳打脚踢,我哥还能再叫五六十个人“
我问道:”到底是因为什么嘛?“
他说:”那个时候我们都喝的醉醺醺的,大家都在在唱歌,突然间,我表妹,跑进来说她被打了,于是我们全部一起出去围着那几个服务员打?”
我接着问:“服务员怎么会打你表妹捏?”
他说:“服务员没有打她,是她带着吃的和喝的要进我们的包房。服务员不让进。她就打了服务员一耳光,然后跑到包房说她被打了”。
我说我无语了,他说我哥还可以再叫五六十人。
当时我轻描淡写说一句:“我觉得和人家打打吵吵的,没意义,我还是比较喜欢和气生财”。
但是其实我真正想说的是:呵呵,这么欺负人家,有什么好炫耀的呀。
竟然这么眉飞色舞的把这种事情“炫耀式”的说出来,生活中他是一个非常绅士的人,也非常靠谱,但是他还是这么表达了。
我想我们对于对我们不关紧要的人做出的伤害,往往是察觉不到的,我们也不会去设想是不是对别人造成了伤害,甚至是无可弥补的伤害。
也许我们会觉得一群人围殴几个人是无关紧要的,所以纳粹迫害犹太人的时候,他们即便再惨无人道的迫害,因为不是“自己人”,也觉得无关紧要;所以日本人屠杀中国人的时候,因为不是自己人,也觉得无关紧要。
也许我们对于不是“自己人”的伤害是出自人性底层的东西,就如霍布斯在《利维坦》里面说的那样“是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也许到最深层次的人性的地方,只有我们自己才是自己的自己人。
即便是我们最亲近的人,当触了我们“逆鳞”的时候,我们的伤害总是在不经意就向别人撒去而不自知,有时候甚至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伤害一个人。
我见过一个农村的案例,仔细想想,其实触目惊心。
一家人有五兄弟,在农村五兄弟是比较正常的情况。
五兄弟一直相处的非常和睦,五兄弟都顺利成家,五家人一直非常和气,真真羡煞旁人。
但是转眼间大家都老了,发生了两件非常不幸运的事情。
老大的妻子和老三不幸去世了,全家人都非常悲伤,但是死亡无可避免。
随着时间的推移,虽然悲伤不可避免,但是日子终究继续过着。
慢慢的老大和老三的妻子,产生了一种“共识”,他们两想要凑合在一起度过余生。
当他们把这个想法和家里人协商的时候,竟然遭到家里人非常强烈的反对。
强烈程度非常之大,所有人都反对他们相濡以沫地度过余生。
不管他们怎么说,都说服不了"家人"的同意。
最后所有家人因为这件事情和他们两反目成仇,他们两终究还是没有走到一起。
两个都是丧偶的老人,心里怀揣着悲凉,终于决定相濡以沫,相处扶持,度过剩下的日子。
可是家里人却即便是反目也不愿意成全他们的幸福。
我想问一下:有什么权利阻止别人去追求幸福。站在道德的高点,在心里给别人立了一个“贞节牌坊”类的东西,却葬送了两个终于鼓起勇气好好生活的晚景悲凉的老人幸福生活。
我想中国人的界限意识也太过不强了,即便是再亲近,我们终究要给别人留着追求幸福的权利。如果不这样子,以“对他好”之名,往往对自己最近亲的人的伤害是超出我们想象的。
有时候,有些伤害是无法弥补的;当造成了伤害了,我们是不是故意的已经不重要了,当造成了伤害了,我们说不说抱歉已经于事无补。
当我们“不爽”的时候,也许我们该静静想想,别人对我们好并非是理所当然,别人对我们无视也并非别人的错,没有人该为我们负责,只有我们自己改为自己负责,尤其当我们挟怨去伤害一个人的时候该想想。
当我们伤害一个对我们无关精要的人的时候,也许我们该想想孔夫子那句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心稍微留一丝慈悲,做事稍微留一点余地。
当我们觉得家人必须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活的时候,也许我们该想想,即便是家人,他首先是自己,然后才是家人,我们不该剥夺他做自己的权利,不该剥夺他追求幸福的权利。
有些时候,有些伤害是无法弥补的。
所以当我们处事的时候,留一丝余地,把握一丝分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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