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这一举措犹如一记重锤,敲响了勤俭节约的警钟,为党政机关的作风建设和资源利用划定了清晰的红线,意义非凡,值得全社会高度关注。
《条例》的修订与实施,是新时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作风建设的关键一步。它从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出国、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多方面进行了细致完善,全方位拧紧了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制度螺栓。这不仅是对党政机关自身行为的规范,更是向全社会传递出一种强烈信号:无论时代如何发展,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永远不能丢。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诸多挑战的形势下,党政机关带头节约,能够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腾出更多资源用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这对于增强国家的综合实力、提升人民的幸福感具有深远影响。
细览《条例》内容,其制度设计之严密、覆盖范围之全面令人印象深刻。在经费管理方面,建立全流程预算管控机制,从源头上拧紧了"水龙头";在公务接待方面,明确标准、严格审批,给"舌尖上的浪费"套上了笼头;在会议活动方面,严控规模、压缩会期,向"文山会海"亮出红牌;在办公用房方面,统一标准、强化监督,为"楼堂馆所"划定了红线。这些规定不是简单的"不准""严禁",而是构建了一套科学完备、环环相扣的制度体系。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条例》将节约理念贯穿于党政机关运行的全领域、全过程,既管住了"钱袋子",也规范了"车轮子",既约束了"嘴上的浪费",也遏制了"手上的浪费",形成了立体化、多维度的制度约束网络。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条例》要真正落地见效,必须构建严密的监督问责机制。一方面,要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专责监督作用,将《条例》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和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要拓宽群众监督渠道,通过"阳光政务"让各项支出在阳光下运行。近年来,一些地方探索建立的"三公"经费公开制度、公务消费"刷卡支付"制度等,都为《条例》落实提供了有益经验。更重要的是,要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形成强大震慑。只有让制度"长牙""带电",才能防止《条例》成为"稻草人""橡皮筋"。
党政机关带头厉行节约具有强大的示范引领效应。历史经验表明,政风影响民风,官德引领民德。北宋范仲淹"食不重肉,衣不重裘"的俭朴作风带动了士林风气;明代海瑞"布袍脱粟"的清贫生活赢得了百姓敬仰。今天,《条例》的实施必将产生更为深远的社会影响。当党政机关在公务活动中精打细算,企业就会在生产经营中注重成本控制;当干部在办公用房上严格自律,群众就会在住房消费上理性适度。这种"上行下效"的传导效应,对于培育全社会勤俭节约风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从更宏观的视角看,《条例》的实施体现了新发展理念的内在要求。在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的今天,节约已不仅是道德选择,更是发展必需。据统计,我国党政机关能源消费约占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的70%,节约潜力巨大。《条例》推动的不仅是行政成本的降低,更是资源利用效率的提升;不仅是作风的转变,更是发展方式的革新。这与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生态文明建设等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一脉相承,共同构成了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支撑。
制度的完善永无止境。《条例》的修订出台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随着实践发展,还需要建立配套细则、完善操作规范、创新技术手段,不断提升制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善于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智慧监管平台,实现节约治理的精准化、智能化。同时,要注重制度的文化滋养,将外在约束转化为内在自觉,让勤俭节约成为党政机关的文化基因。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实施,彰显了我们党以制度创新推进作风建设的政治智慧。这是对"政府过紧日子,让百姓过好日子"执政理念的生动诠释,更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实践。当节约之风劲吹,浪费之弊渐除,我们必将汇聚起实现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书写更加绚烂的时代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