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的意义是什么?对于我们来说,现代哲学的标志是西方式的理性思考。而陈嘉映试图用一种东方式的思考方式,运用哲学去指导我们解决实际生活中的各种问题。
书的名字为何为良好生活,但在理解何为良好生活之前,我们应该学会如何正确的去看待生活。如何正确地看待生活,这也是一个对我们来说过于沉重,但也是不可避免的话题。
首先,我们必须要理解伦理学在我们的生活当中的重要性:伦理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对于中国这个集体社会来说,伦理是构成集体的纽带。它连接着每一个中国人的内心,并将我们所共同的智慧集中在一起。但不可避免的是,伦理也严重遏制了个人的独立与自由,让人面临着无所适从的孤独。
道德具有普遍性,伦理却随着时代而改变。过去的伦理与今天的伦理并不相同,比如法老王室内部通婚的传统。在当时被视为正统的伦理,而现在认定为不伦的。但是道德却具有相对一致性,比如我们至今仍然坚信的一些美德:诚实、守信等在今天仍然适用,并愈加珍贵。
因为道德有着自身的局限性,无论我们如何强求他人,试图以理说服别人,他人总会有抗拒的可能性。
一些人很难摆脱生活经验的桎梏,对于超出他们生活经验之外的事物无法理解,也不愿意去理解。这样也就谈不上能够以理说服的可能了。一个人的理性是他自我领会以及领会世界的一个关键部分,而这个关键部分,是我们大多数人所缺失的。
在今天,人们大多保持着一种功利主义的心态,而陈嘉映在书中却解释为功效主义。过去我们一直认为自私是不道德的,是应当鄙弃的。
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利己亦或是利他?利他主义似乎带着一种若有若无的道德绑架,将人性中的善视作一种道德工具。而利己同时也利他,则是基于一种互利共赢的心态在里面,互利的利己主义实际上是对别人有所需求,被需要才会产生合作,才会有所谓的理解与共情。
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阐述了人类的种种美德特征,并对各种道德哲学进行了介绍和评价,揭示出人类社会赖以维系和谐发展的基础,以及人应该遵循的一般道德准则。但是你会发现,亚当·斯密的理论建立在同情的基础上,颇有种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的感觉。
生活中更多的是你我一般的“小人”,大多数时候人们对他人的痛苦是无动于衷的。这并不是我们冷血,而是因为站在“我”的角度上,“你”和“他”是别人。既然是“别人”,就会有“别”,这是由于个体的差异性决定的,也是不可避免的。
实际上,我们当然可以做一个利己的人,但在此过程中,我们也不得不衡量,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对于其他人的影响。因为人是社会性动物,一个人对社会没有其他作用,实现自我价值是很难的。
我们在生活中的意义与价值,是建立在自我实现的基础的。对于普通人来说,他的行为与价值的体现,就在于他对社会作出的贡献。一个对社会没有任何贡献的人也没有办法去融入到社会,并顺利生存下去。每个人的职业虽然不同,但职业没有高低贵贱。
当我们在社会中努力生存去实现自我时,道德与伦理要求我们,应该尽可能与他人互利。孟子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就是这个道理。
因此,当我们的能力无法做到对整个社会做出大的反馈时,采取功效主义努力实现自身的利益也不为过,当然,这样做的前提是不对社会的利益作出损害。
当我们静下来去思考生活的意义时,我们应该会注意到:快乐、幸福、自我实现等各种行为之间的协调性。快乐的生活是幸福的,而快乐的前提是自我实现,只有自我的价值得到体现,我们的成就感得到满足,我们才能快乐。
我们的生活有着自己固有的目的,这个目的也可以被解释为目标,也就是我们的行为最终实现价值的导向所在。人们所共同的追求的标准免不了是财富、名气,权力、地位等世俗成功的标准。但是由于人的差异,所以我们在实际生活中所追求的、所掌握的也不尽相同,我们必须意识到现代人的整体概念。
现代人的整体概念指的是我们通过向内探索与向外探求的形式来感知,在感知的过程中完善自身。
在向外探索的过程当中,我们要践行固有的道德与伦理;向内探求的过程当中,我们可能会发觉自己平时不为人所知的善与恶。因此在自我发现的过程当中,我们的形象也逐步清晰。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的行为与动机并不能完全遵循道德与伦理,因此需要法律来弥补我们的道德缺陷,法律是道德与伦理的底线。一个自身通透的人,他可以兼具创造性与自主性,能够分得清自己真正追寻的是什么。
但想要自身通透,谈何容易。我们必须要深思熟虑才能知道自己的真实想法,然后与自己的行为合而为一。但在这个知行合一的过程中,我们的内心也会涌起妄念来干扰我们的思绪。所以,我们在实践时需要参考前人的经验。
以往我们对于权威的言论通常深信不疑,但现在我们对权威的言论产生了怀疑。这是因为某些公知企图愚弄大众,在反智主义盛行的现在,我们不得不保持着冷静与审视。但在这个怀疑与审视的过程当中,也会容易导致两极化。
权威之所以成为权威,他本身的威望让大多数人望尘莫及。威望指的是个人在某个领域取得了大众所共同承认的成就。他的成就一般具有着科学的严谨性和普遍的实用价值,所体现的经验能够切实的指导我们的生活。
因此,这样的权威我们为之信服。而权力是一个人野心的具体体现,掌握了权力的人往往忙着通过对他人命运的操纵来满足个人私欲,很少有人能够把持着权力而保持清醒。
在掌握着常人难以掌握的权力之后,人们容易将自己内心人性阴暗的妄念激发出来,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那么,到底何为良好生活?读完本书,我们发现陈嘉映并没有给出一个确定的答案。哲学的不可知性也没办法让哲学家给出一个标准答案。我们可以说快乐而幸福的生活可以说是良好的生活,但是快乐并不符合好的标准。
一个人想要快乐,他就必须要融在活动当中,通过各种活动去获得身体以及精神上的愉悦。但快乐的标准因人而异,对于低欲望的人来说,每天能读书便是快乐,但对于有的人来说,美女环绕,美酒相伴才是快乐。
我们常常听到一个词:苦乐交织。如果本身是以苦为乐,那么他就违反了快乐这种向上的态势。施虐与被施虐的人从身体上的痛苦感受到了精神的愉悦,这种情绪的快乐难道不能被定义为快乐吗?在获取快乐的过程中,如果他的自主性起着主要作用,那么痛苦也是一种快乐。
这让我想起了一个概念:断舍离,断舍离是要求断掉内心的不合理的欲望。这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苦心孤诣的修行,而不是单纯的扔掉不需要的物品。该断的是欲望而不是物品,抑制欲望对我来说是一种幸福的生活方式,但对他人来说或许就是痛苦的。
许多哲学家与心理学家研究人性,但最终也无法明确量化,人性中的善恶是交织在一起的,性善论与性恶论都是片面的,在我看来人是利益驱使的动物,人的本性应该是性利论,唯利是图是人的本性。
一个恶人他也会在某一刻流露出恻隐之心,而一个君子他也会在某时产生阴暗的想法。如果一个伪君子一辈子都进行伪装,那么他就是一个真正的君子,所以善体现在行为,而不在于内心的想法上。
那么,定义为恶的标准到底是什么?没有人有意作恶,人们在作出行为时都会有意无意地进行道德考量,他的德性与本能会下意识的让他趋善避恶。
总体来看,一个不具备完整理性的人,他所做的恶往往比较多。这是因为他自己对外部世界的理解并不完善,受爬虫脑和边缘系统的影响较大,对于他人的兴趣往往比较淡薄。
阿德勒曾在《自卑与超越》中提到一个对于他人不感兴趣的人,更容易遭受挫折,因此他犯罪的可能性就越大。
所以,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因此他的立身之本、他的价值观是多元的。在现代社会,特别是我们现在所处的信息时代,每个人都能够借助网络去按照自己的兴趣与爱好来发展自身,在这个社会中,人们有着很好的开放性。
但是,要注意的是,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底线的伦理观以及共同的道德意识。这种底线不仅是法律的限制,还因为他在自己所生活的环境当中与集体的意识进行了重叠。
因为环境这种人的内在制约,所以个体在这种环境中想要实现自身,就不可避免的被他生存的环境所影响,因此人们所认同的共同的价值观,便是一个集体差异化的共同原则。
陈嘉映老师并没有在《何为良好生活》中给了我们一个明确的答案,而是通过讲解伦理学在我们生活中所起的作用并进行探讨,为我们如何正确的理解功效主义以及它在我们生活中的价值提供了新的思路,最后我们从书中学到如何知行合一。
在这个探索的过程当中,我们所一致认同的快乐与幸福,是实现良好生活的基础。当我们通过理性的认知去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时,我们就会在整体的社会当中,凭借我们的差异性,去实现自身的天赋。
学习的意义就在于不断的探索,试图固定一个标准是毫无意义的。但它至少给了我们一种思考的可能性,让我们去如何的良好生活。
良好的生活应该是努力实现自我的价值,获得内心的充足,而不是按照外界的标准去物化自身。在今天的信息时代,每个人都应该保持开放性,从而不被时代所抛弃,获得属于自己的良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