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帮陌生人,会帮成恩人;经常帮兄弟,却帮成仇人?道理很简单,你否定了人存在的价值意义,违背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本质。
【原创】 作者|陶广顺
导语:助人为乐是一种传统美德,要弘扬,要传承。但在现实生话中,好心不得好报,帮忙帮成仇人,甚至恩将仇报的事例比比皆是。导致人们不敢做好事,不敢帮忙。这是为什么?本文作了很好解答。
一 帮者视角
帮忙原本是自愿的,但时间帮长了,就会帮成责任义务,似乎是差他们的债。
我有一个同事小王,有哥三个,一个妹妹,其他哥俩个都没有读出书来,在农村务农。他排行老大,大学毕业后分配在机关单位工作。
小王自从参加工作后,工资收入除留够生活费外,都花在老家。每年种子钱、化肥钱、买仔猪钱、医药钱、柴米油盐钱、兄弟妹妹读书钱等,只要一发工次,就往家里送钱。
说实话,一个农村人家,不容易抚出一个大学生来。抚出来了,是件光荣的事情。参加工作了,领工资了,反哺老家也是天经地仪的事情。
小王工作五六年后,成家了,但一分积蓄都没有,还差些外债。为了顾小家,送给家里的钱也就渐渐减少了。父母对他有意见,家里要用钱,咋还不赶快送钱回家来。好几次,还专门托人捎话来要。
小王媳妇也出身农村,也是老大,面临着与同事一样的情况。小家要建设,老家要照顾,而工资又少得可怜,怎么分配呢?两头老家不可能不照顾,小家建设也是必须的。最后经过商量,缩减小家建设,不该买的不买,什么沙发、冰箱就不买了,缩衣节食,能生活就行了。给老家的钱也按轻重急缓看待,兄弟姊妹读书的钱是必须的,医药种子化肥仔猪钱等重要的开支还是必须的,其他的也就少帮或不帮了。
兄弟姊妹成家后,如果实在抓不开了还得帮,他们的孩子读书的事情还得帮。成了家还要帮,你帮得过这么多来,小家不要了。同事媳妇开始对这种不合理的帮法开战了。
但血浓于水,兄弟情怎么割舍,不管心里又说不过去。要管经济不允许,与邻居家相比,小家也确实该建设一下了。为此,经常与媳妇吵架。
帮忙原本是出于好心,是自愿的,但时间帮长了,就会帮成习惯。帮兄弟姊妹是必须的,是应该的,似乎变成了一种责任义务,似乎是差他们的债。不帮似乎觉得不对,似乎就不叫兄弟姊妹了。
最典型的例子是“爱心馒头”。据郑州台新闻综合频道(ZZTV-1) 郑州大民生 2014年04月02日,19:34:51报道:《爱心馒头不再送,原来事出有因》。郑州市永安街上香窝窝馒头店的李女士,看到环卫工人扫雪辛苦,就免费为环卫工人发放馒头,坚持了40多天。据统计,送出馒头16763个,每天400个,每个馒头0.8元,折合人民币13400多元。
最后坚持不下去了,究其原因,是3月24日,3名已经离职的环卫工人领馒头遭拒后,破口大骂店主。好心不得好报,店主“做了好事还不讨好,甚至挨了骂”。店主觉得寒心,馒头店最后摘下了爱心招牌,不想“再招惹更多是非。”
帮忙帮成责任义务,帮成债务人,帮成仇人。像这样的事情在社会的每个角落都随时发生,在我们很多人身上都发生过,或者正在发生,只不过程度大小不同而已。
二 被帮者视角
我们是哥弟,他们在外面工作,经济比我好,必须帮我。不帮就是狼心狗肺,猪狗不如。
有一次回老家,与一个堂兄弟座谈,讲起他家哥弟的事情来,也是怨气大得很,似乎是他的仇人。
他家是哥四个,其他三个都在外面工作,只有他在家务农。他排行老三,父母都是农村人。据我所知,在外面工作的两个哥哥协商辅助两个弟弟读书,小兄弟还认真,读出去了。他高中补习了两次都没有考着。听村中人讲,他成家后,在外面工作的哥三个认为他条件差,经济状况不好,都还随时帮他,接济他。但他始终不满足,认为他们都是狼心狗肺的东西。
他说,有一次因为一点小事,他打把邻居打伤了,邻居要叫他付医药费,他不付,请他大哥帮助解决。他大哥不但不帮忙,还说他的不是。讲起来,他还很气愤,恨得咬牙切齿的,说他大哥不是人。二哥也是因为他儿子读书的事情没有帮他,他也仇恨着。小兄弟是因为有一次借钱没有借得,也是乱七八糟骂了一通。
我说,都成家了,要自食其力,不帮也就罢了。他说,那怎么行,我们是哥弟,他们在外面工作,经济比我好,必须帮我。不帮就是狼心狗肺,猪狗不如。
这就是被帮人的心态。别人在缩衣节食帮助他,他却没有一点感恩之心,似乎是差他的债。这样的情况不止发生在哥弟之间,在社会上也广泛存在。
据新京报2005年06月30日05:01报道:《歌手丛飞:三百万助学累倒爱心天梯》,自1994年起,丛飞参加了400多场义演,资助贫困山区的贫困孩子,受他资助的孩子达到178人,累计捐助款300万元。
后来,丛飞身患胃癌,在住院期间,实在无法继续资助时,就被他曾经资助过的很多学生家长骂得狗血淋头:“骗子,义演赚了那么多,胃病能花多少钱?”“那你什么时候才能治好病演出挣钱啊?你病好了,赶紧把钱打过来。”
丛飞对他们的帮助最后变成了差他们的账,在丛飞临死之前他们都没有忘记要账。
当然,丛飞的义举,不会因为忘恩负义的人辱骂抵毁而冲淡,相反,各种新闻媒体对丛飞的事迹进行了报道,丛飞先后被授予“中国百名优秀青年志愿者”“深圳市爱心市民”“深圳市爱心大使”等光荣称号。
三 第三者视角
对别人的帮助没有一点感激之情,还认为是应该的,帮助就变了质,走了味,变成了索取。帮与被帮的关系,最终变成了付出与索取的关系。
上面谈到同事小王帮兄弟帮成了仇人,也帮坏了夫妻感情。
有一天,小王与媳妇小周吵架了,并且吵得很凶。情况有点出乎意料,平时知道他们夫妻因为帮助小王兄弟姊妹的事情相互意见不统一,小周坚决反对小王的做法。但还没有出现过公开吵架的情况。
先与小王谈谈,知道是因为他兄弟盖个猪圈要借2000元钱,但媳妇不同意,怎么做工作都不起用。“我都给她下跪了,都不行,气不过,就吵了。”小王气也很大,“过不成就离婚。”
后与小周谈,小周更是气愤:他兄弟年年借钱,但都是肉包子打狗。这些年,起码上万数了。大事小事天天在帮,但他给有一点感恩之心。又馋又懒又怂,还干硬气。是个穷坑,填不起来的。哪点帮不到,还骂骂咧咧的,都帮成仇人了,还再帮。
兄弟情,难割舍,在成家之前帮是天经地仪的,成家之后就要靠自己的能力本事去建设小家了。偶尔帮一下也在情理之事,随时在帮,都帮成习惯了,帮成自己的责任义务了。而站在被助人的角度,天天接受别人的帮助,靠别人的帮助活着,失去了独立性,培养了好吃懒做的坏习惯。而最使人难得接受的是偶尔你因为特殊情况没有帮了,就得罪他了,就变成了仇人。
据中国青年网 [2018-9-21]报道,《杭州纵火案保姆莫焕晶被执行死刑 其近亲属拒会见》。2018年9月21日,杭州保姆纵火案罪犯莫焕晶被执行死刑。这是现在版的恩将仇报最典型的案例。2016年9月,莫焕晶经上海某中介公司介绍到杭州林家做保姆。林家每月支付莫焕晶7500元的高薪,每周还允许她另请一次钟点工来家打扫卫生。知道莫焕晶需要钱盖房子,还借给她10万元钱。这种待遇,这种帮助,林家也做得够到位了。但结果是2017年6月22日,莫焕晶故意纵火,导致女主人及3名小孩死亡。
无奈,当一个人对别人的帮助习以为常,甚至成为习惯以后,就失去了自己的独立性,丧失了人格自尊、廉耻礼仪,靠别人的帮助活着。对别人的帮助没有一点感激之情,还认为是应该的,帮助就变了质,走了味,变成了索取。帮与被帮的关系,最终变成了付出与索取的关系。
四 哲学视角
人存在的价值意义在于独立成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一种交换关系。如果违背了交换关系,长期帮忙就会帮成仇人。
1,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本质
人存在的价值意义在于独立成长,为他人社会创造价值(产品或服务),通过市场交换,从而获得物质精神财富,更好地享受生命,享受生活。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一种交换关系,有物质与物质,物质与精神,精神与精神的交换。
市场上的交易是物质与物质的交换,公平公正合理,你情我愿,相互不欠,不影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亲戚朋友同学同事之间更多的是物质与精神的交换关系,只是不在同一平台上同时进行。你帮了我的忙,除当时感谢之外,还在心里记着,当对方有困难的时候,自己就回帮报答。如果对方帮的是大忙,自己无力回报,就把对方当恩人看待,除口头真心感谢外,还随时以不同形式帮对方的小忙回报。
单纯精神与精神的交换是很少的,主要是指思想精神情感方面的交流互鉴。有机会在一起吹吹,有心得在一起交流,一般不影响相互之间的关系。
人与人要保持长时间的正常友好相处,必须适用平等的交换关系。没有交换,相处就会失去平衡,你来我往友谊长青,来而不往非礼也,也就交往不下去。
2,帮助的本质意义
帮助的本质在于别人处于危难时帮上一把,使其更好的独立成长,过他自己想过的生活。帮助本质上也是一种交换关系,更多的是属物质与精神的交换关系。
帮助他人,他人没有物质上的回报,最起码要有感激之心,感谢之语,让帮者获得精神上的愉悦。这也是一种交换,物质上的付出换回了精神上的收获。如果要使帮助持续下去,就必须符合平等交换原则。这回你帮我,下回我帮你,形成一种互补互帮关系。
帮助的最大价值在于帮助别人独立成长。千万不能在别人不需要帮助时进行帮助,更不能长时间地进行帮助。如果帮助后达不到交换目的,收获不到微笑和感谢,以后就不要再帮了。因为你遇到一个不懂交换原则,不会感恩的人,继续帮下去,会帮成你的仇人。特别值得注意的,在亲情友情乡情面前,更要坚持交换原则,别被亲情绑架,如果不分青红皂白,一味地帮下去,消灭了被帮者独立成长的权利,也是一种罪恶。
3,帮成仇人的原因
一是帮者的原因。经常帮,帮成了习惯,帮成了责任义务,付出的太多;更重要的是没有形成平等的交换关系,付出了对方不会感谢,没有收获心理的愉悦,形成了心理缺失,帮助越多,缺失越大,对被帮者的怨气也就越大。
二者是被帮者的原因。懂得交换关系的人,刚开始帮时,也是千恩万谢,感谢不尽。但时间帮长了,这种感激之情就逐渐淡化、消失,最后变成一种索取,像帮者差他账一样。更为可恶的是纯粹不懂交换关系,绑架亲情友情,认为他是我哥我友,条件又好,就是该帮助我。不帮就是狼心狗肺,鸡狗不如。
突然有一天,帮者醒悟了,觉得长期帮助不是自已的责任义务,不帮了;更多的会因为心理失落到无法承受的程度,一点意义价值都没有,不帮了;或由于其他原因不帮了,就会引起轩然大波。
帮者认为,被帮者是小人,帮了那么多,一点感激之情都没有,不是人,是畜牲。由于被帮者不会感谢,帮者觉得付出了没有收获,帮助的价值没有得到体现,心理就会缺失,产生一种失落感。这种失落感到达一定程度,就会变成一种仇恨。
被帮者认为,不帮我了,叫我怎么生存。由于长期接受帮助,失去了独立生好的能力,形成严重的依赖性,要靠别人的帮助活着。更为严重的是心理发生的质变,由刚开始的感激变成了理所当然,变成了差他的账。一旦你不帮了,对方会来索取。不但没有感激之情,还变成了一种仇恨。
帮忙帮成仇人,从根本上说,是违背了人与人之间了平等交换原则。长期帮忙,而没有回报,帮者心理就失去了平衡,帮忙就变了质,走了味,帮与被帮的关系变成了付出与索取的关系。
帮忙帮成仇人,从经济学角度看,被帮者的心理变化符合边际效应递减规律。在某人做某事时出现了困难,你去帮助他,他非常感谢你。因为这时的角色定位是正确的,事情是某人的,与你无关,你是出于好意去帮助他,他非常感谢你,认为你是他的恩人。由于你心太好,懂不得帮助的本质,不会把握分寸,在持续的无私奉献和支持帮助下,使被帮助人对你的心态完成了由感谢-恩人-淡化-消失-怨恨-仇恨的心态转变。随着帮助的持续,感激的心在一点点减少消失。如果你少帮了,就会转变成怨恨。如果彻底不帮了,就变成了仇人。
从本质上说,是由于被帮者不懂交换原则,不会感恩造成的。不能用物质交换,最起码也要用精神交换,懂得感恩,说声谢谢。让帮者付出物质,收获精神,求得心理平衡。
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在农村,亲人之间的很多仇杀案件,都是不会帮忙造成的。在社会层面,“爱心馒头”、丛飞、莫焕晶案就是帮人帮成仇人的最鲜明的例子。
4,正常合理的帮忙方式
偶尔帮忙,一定要帮在难处,并不只望回报。每个人都是有良知独立成长生活的正常人,一生中都帮过他人,也接受过别人的帮助。帮忙要帮在难处。在别人确有困难的时候,如拉车上坡差一点力,遇到了推一把;想自杀的人,遇到了拦一下,开导开导。这种时候帮,相信被帮者都会心存感激,说声谢谢。这声谢谢,就是对帮者的回报,也是一种交换,物质与精神的交换,帮者付出了,但也收获了精神上的愉悦。即使遇到不会感恩的人,没有声谢谢,也无所谓。帮者帮人时,原本就不求回报,没有谢谢,只是内心缺少了帮人后所带来愉悦。
长期帮忙,必须要有回报,形成正常平等的交换关系。要使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更好地传承下去,形成人人助我,我助人人的良好互助互帮的良好风尚,就必须遵循平等交换关系。长期帮必须适用交换原则,只帮会感恩的人,不会感恩的人坚决不能帮(当然,特殊情况除外),包括兄弟姐妹。否则,必然帮成仇人,悔之晚矣。
你会帮忙,我会感恩,会以不同形式回报你,形成一种正常的物质与精神的交换关系,才能互助互帮关系持续下去。
助人为乐是中国的一种传统美德,要不断发扬光大,持续传承。但助人为乐也要坚持交换原则,去帮那些会感激感谢感恩的人,否则,你助了人,却得不到快乐。时间长了,还会助人为怨,助成仇人。在帮忙的过程中,要学会识别,帮会感恩的人。千万别被美德绑架,使美德沦丧;别被亲情绑架,使亲人成为仇人。
帮忙是一门深奥的哲学,是需要好好学习实践的。睁大眼睛,学会识别,会帮帮成恩人,不会帮帮成仇人。遇到蛇,千万别帮。否则,你会成为第二个农夫。(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