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法院执行庭一个法官打来电话,先是问我能不能庭下和解?我反问他,当初签订协议的时候不就是庭下和解吗?人家不按照和解协议的要求去落实,那你现在在执行环节和解还有什么意义吗?和解之后人家依然一分钱不给你,和解还有意义吗?
法官听了之后呵呵一笑,问我有没有对方的资产信息?我心想,我要是有那本事,还用你们法院干什么吗?我说我没有那个本事和能量,就说他们现在的办公场地和那个高总的电话都是我们帮助找到的,听说人家现在又放弃了这个办公地点,电话可能也又放弃不用了,咱们法院就没有什么办法吗?
法官说现在对方公司账上没有资产可以强制执行,所以没有办法执行。也是,人家现在欠了几千万,有钱回来当然不会往公司账上打款啊,就算是你们要求他们往公司账户上打款人家也不会啊,我们就更没办法知道他们的财产情况了。之前我们也提供了一些信息,你们不能去查查吗?他们在你们法院或者在北京某区的法院有诉讼官司,你们是不是可以协调沟通一下,回款后的第一时间把我们的欠款返还了?
还有,他们公司在不停地躲避,换办公地点,停电话,然后还在正常的经营着,你们对他们就没有什么办法吗?
法官还是呵呵。法官说他们已经要求对方在回款后第一时间把钱打在公司的账户上,否则就是违法(还是那句话,对方就算是知道那是违法,他们也不会把钱打到公司账户里的,肉包子打狗,他们才不会呢)。最后,法官说,因为没有资产可以强制执行,现在我的诉讼案强制执行暂时终止,等找到线索或者我们提供线索有可执行的资产之后,他们再重新提起。
看看,就算是申请了强制执行,最后的结果也依然是这样,无果。要钱,太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