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招商引资,集体出资建了个违章建筑,然后招一个民间艺术培训学校过来经营这栋违章建筑,学校要求有配套场地供学生训练打球健身。需租用村民的口粮地来做操场,价格极低,租期特长。
作为村民代表,我个人认为,学生需要操场,无可厚非。
村民嫌弃租价低,也正常,毕竟是口粮地,在自己手中,那怕再穷,发生再大的风险,总还能有口饭吃。
村集体出发点也是好的,想要把地方发展起来,这没错,该支持!首先村集体建的房子就没证,租的学校,说是艺术培训,外面风评也不好,都说骗子学校,再者,你咋不让学校老板直接同村民租?你居中协调?硬是要租给你,你在租给学校,你这就是打农民的毛栗子,是好心办坏事。
投资学校是商业行为,是买卖,是挣钱,是学校老板投资人个人生活质量提高获得利益的一个途径,而非必须!农民的口粮地是生存的所需,是一个农民家庭最后的生存保障,是必须且必不可少的!
村集体在村民的映像中,也没干几件为村民谋福利的事,让村民信服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