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世界上流行着两种价值观念,一种是契约精神,一种是丛林法则。
契约精神源自于古希腊,发展至今,已经成为现代文明的基石之一。契约精神包含着诸多内容,其核心可以概括为六个字:自由、平等、守信。——无任何欺诈隐瞒的自由缔约,无任何身份差别的主体平等,无任何特权条件的恪守承诺。
立约而不遵守,是对公平法治和社会道德的极大破坏,因此契约精神的左面是天平,右面是利剑:对于用欺瞒手段获利和不履行契约义务的行为,必须给予严厉的惩罚,而且不给反悔的机会。
1797年,一个5岁的男孩在美国纽约哈德逊河畔坠崖身亡。孩子的父母很伤心,在自家拥有的土地上为孩子建了一座坟墓,以便依然能和心爱的孩子朝夕相伴。后来,由于家境原因,这户人家将这块土地转让给他人。孩子的坟墓无法迁走,于是他们和这块地的新主人签订契约,写明孩子的坟墓将作为土地的一部分永远保留。
其后的100年间,这块土地又换了几个主人,但是第一份契约依然有效,孩子的坟墓始终完好无损地留在那里。
1897年,美国政府买下这块土地,在这里修建了第18任总统格兰特的陵墓。政府没有动用公权力,蛮横地铲掉孩子的坟墓,而是遵守100年前的契约,将孩子的坟墓保留。
1997年,在格兰特总统的陵墓建成100周年、那份关于孩子坟墓的契约签订200周年之际,纽约市市长亲自将这个契约的故事撰写成文并放置墓前,以此昭示后人:一旦承诺,必须遵守!
丛林法则是自然界里生物学方面的物竞天择、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规律法则。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基本属性。一是它的自然属性;另一个是它的社会属性。
这也是人类社会要遵守的生存法则。大到国家间、政权间的竞争,小到企业间、人与人之间的竞争,都有丛林法则的身影。丛林,名副其实,就是处在丛林中的野兽安身立命的不二定律,强权,暴力是有效手段。
房子被强拆,小贩被城管殴打,在国际关系中以强凌弱,或运用政治暴力霸占各种公共资源,违反社会契约等等,都是丛林法则的表现。丛林法则的后果就是崇尚金钱,权力,暴力的地位,拜金主义,权力依附为显著的社会特征。为达到目的不惜一切手段,巧取豪夺,尔虞我诈,典型的表现是三十六计: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瞒天过海,声东击西,无中生有……
讲讲宋楚泓之战宋襄公的故事:
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司马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陈而后击之,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
国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馀,不鼓不成列。”
宋襄公和楚国人在泓水交战。宋军已经排成战斗的行列,楚国人没有全部渡过泓水。子鱼说:“对方人多,我方人少,趁着他们没有全部渡过泓水,请攻击他们。”宋襄公说:“不行。”楚军全部渡河,但尚未排好阵势,(子鱼)再次报告(宋襄公)。宋襄公说:“还不行。”(楚军)摆好阵势(宋军)才攻击楚军。宋军大败,宋襄公大腿受伤,他的护卫官都被杀死了。
国人都责备宋襄公。襄公说:“君子不再杀伤已经受伤的敌人,不俘虏头发斑白的老人。古代用兵的道理,不凭借险隘的地形阻击敌人。我即使是亡国者的后代,(也)不攻击没有排成阵势的敌人。”
这个故事在所有读本教育意义这样的:宋襄公不懂得抓住战争的时机,不听别人的忠告,固执己见的坚持“蠢猪式”的仁义道德,所以导致战争的失败,给后人留下了笑话和教训。
当时年轻的我读到这里暗暗捏了一把汗,要是当时处在宋襄公的位置,我也是会做出同样的决策,幸好读到了教育意义的话了。
鸿门宴,项羽放走了刘邦,被批做‘妇人之仁’,因为大家都认为只有在酒桌上,把刘邦绑架起来,这种乘人之危背信弃义的行为才是“大智慧”。
几千年来,我们到底在遵循的是怎样的一种哲学?满口的“仁义君子”私底下的“男盗女娼”。在中国的处世方式,总是以“最高的”道德标准来评价别人,而总是忽略了规则的重要性。用“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来随意改变规则和契约的尊重和诚信。
如当年的道光,在第一次鸦片战争,如果遵守《南京条约》(苟且不论条约是否合理),不在已经合同内的五通商权高小动作,我想应该不会有第二次鸦片战争;咸丰如果不是吧《天津条约》当成权宜之计,拿《北京条约》当缓兵之计,也不至于战争升级到历史的模样,大清也许能苟延残喘多几年。虽然历史不容假设,但决策者的价值观和信念往往是导致整个国家和 民族的兴衰。
中外的价值冲突,远远不止于利益上的纷争,深层次的是价值观念的对峙,而这种对峙至今还在。
永远处在这双重标准:一方面教育“君子一诺,驷马难追”,“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另外又是要懂得灵活变通,“以成败论英雄”,“抓到老鼠就是好猫”。中国式的“聪明”永远处在双重标准,双重人格的撕裂中。对于宋襄公的评价看出你是遵守契约精神还是在丛林法则。
几千年人类智慧的演化和进步,都可以不用“抢夺”而是“交换”得到各自的所需物品;可以不用“暴力”而是通过“谈判”可以达到各自的目的;随着西方基督文明的普及,可以尽量避免“战争”通过“经济手段”达到解决国与国之间的争端。
很显然契约精神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选择,丛林法则是原始的,野性的,低层次的方式。不同的文明成就了不同的国家和族群,有人说,文明是没有优劣之分的。我不以为然,如果文明没有优劣,人性和兽性就没有好坏之分。当西方文明遇到东方“智慧”,纷纷扰扰几十年的意识形态之争,根本的价值观念在于坚持契约精神还是允许丛林法则的灵活变通。
华盛顿,美国的第一任总统,在他临退位之前,也许有过这样的纠结:江山是我打下来的,我可以一直连任,相信也会有很多人拥戴,况且,如果给别人做总统,我怎么知道后继者做的好不好?他要是做的不好怎么办?我是不是有责任把它继续做下去?然而,他依然毫不犹豫选择了退位,他的选择成就了他更为伟大的一生,也成就了伟大的美利坚。因为,他遵守了那一条立国的契约:美国总统连任不过两届。
契约精神让我们有了共同的敬畏,有了共同的底线,这样才能跳出丛林法则,建立公平公正的人文基础,让政府能够惩恶扬善,让人与人之间可以和谐相处,让弱小者坚强,让无力者有力,让交易平等,让背信弃义者淘汰,这就是契约型社会信条。
商业精神核心就是契约精神,在自由市场的人们,早晚会明白,损人利己和舍己为人,一个是逆文明,一个是逆人性,都是不能长久的,只有实现为了利己而利他,实现共赢的合作,才能实现自我价值的最大化。这就是亚当.斯密所描述的那只“看不见的手”的美妙而惊叹。
孟德斯鸠说过:有商业的地方,就有自由,美德和法治。最后用一位女性作家的一句话作为本文的结语:深陷丛林旋涡,能否遥望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