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提到有人利用身份标签实施诈骗行为,这一种,主要是基于某些人对特定身份的人的盲目信任。
而在司法实践中,还有一种诈骗,只能说是受害人洞察力太低了。
比如,小A通过考试后被分到了偏远乡镇工作,想回县城却苦于没有门路。
一次同学聚会遇到高中同学小B,听说了他的烦恼后一拍胸脯:“哎呀,老同学,这事你咋不找我呀,我的亲舅舅在人社局呢,你这问题小菜一碟。就是这事,要局长点头,得去打点打点。”
小A听着小B讲述的一个个他舅舅办的实例,激动不已。为了让小B舅舅帮自己办事,不但掏出了仅有的积蓄,还因为小B暗示“力度不够”,连借带贷款。可是日子一天天过去,眼见年底和单位交流人员的文件都下来了,却没有自己的名字。
小B呢,以钱已经送了为名推脱,后面连电话都不接了,家里也找不到人。
结果呢?他再次听到小B的消息,是警察来问他笔录:小B多次以办工作、调动工作为名骗取他人金钱挥霍,被其他受害人告了。
为什么说小A洞察力低呢?
小B自己,毕业两年多了并未就业。
这么明显的漏洞,却因为其巧言令色,虚构了一个神通广大的“舅舅”,便信以为真,却忘了问一句:既然你舅舅这么厉害,为什么你还没有工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