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看上去脸色白里透红,细皮嫩肉的,眉似柳叶刀,眼似秋水横,嘴不笑自翘,脸两颊还有两个小酒窝。
她一说话,两个小酒窝一动一动的。
和夫从小就是在男孩子群里长大的。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屁孩子整天跟着他混,他们都把他当做孩子王供着。
和夫的生活中除了母亲和几个妹妹,别的异性,他真是没有注意过。
也许是到了青春期,也许是到了害羞的年纪。和夫一见到这个像天仙似的姑娘时,一时不知道如何是好,明明是他在问人家,等人家出来后,他像做贼似的拼命地逃走了。
等和夫好不容易停下来时,他怀疑自己是不是有病了?
一见到一个漂亮女孩就逃跑。真有病。
和夫心里想,自己真的有病吗?
他用手摸摸自己的额头,没有发烧啊!其他哪里也没有什么不适感啊!自己没有病。自己怎么可能有病呢?
出门之前还好好的,怎么可能说有病就来了呢?不可能。
但是如果自己没有病,怎么一见异性就脸红,就害羞,就要逃跑呢?
这个无法解释啊!
也许不是有病呢?可能是一个什么东西在心里作怪。
对了,就是自己的自尊心在最作怪吧?
是,没错。就是自尊心。
等和夫逃也似的狂奔了一段路后,他停下来,又想了想。自己为什么要像贼似的逃跑呢?自己又没有做犯法的事,自己没有错。
我应该抬起头来去走街串巷卖纸袋子。因为我是正大光明的做事情啊!
自尊心,就让它见鬼去吧!
和夫总觉得这样上门推销纸袋子不是办法,但是又苦于一时找不到更合适的办法。
虽然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办法,但是总不能像这样像瞎猫似的乱撞吧。
刚开始时,和夫在街上骑着自行车东走走,西走走。一天就是这样随意地兜圈子,走到哪儿算哪儿。
后来和夫发现这样不行,走过的地方总是又会转回来,重复走几遍,而有的地方一次也没有去过。
根据这种情况,和夫想到了一个妙招。
就有目标,主要瞄准了街边的点心店。做点心的总是会需要纸袋吧?他心里这样想着。
和夫开动脑筋,如果我化整为零,各个击破,再按一定的顺序来,不是就不会走重复的路了吗?
于是一个很周密的计划在和夫脑中形成了。
一个诺大的鹿儿岛市,如果像一个无头苍蝇一样的乱撞,肯定是无章法的,不行的。
那么如果将本市分成六个区域,周一到周六分别去一个区域,并且按顺时针顺序走动,这样不是就不会落下每一个片区了吗?
对,就这么干。
那么最后实践证明和夫的这个办法可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