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老人,病重弥留之际,请道士来家里主持祷告,问他这一生漫漫,可有什么过失让你念念不忘需要忏悔,我也好祷告替你拂了去。
“不觉有余事,唯忆与郗家离婚”
意思是想不起有别的事,只记得和郗家小姐离过婚。
这是《世说新语》里的一篇故事,讲的便是王献之和原配妻子郗道茂的爱情
原文如下:
王子敬病笃,道家上章,应首过,问子敬由来有何异同得失。子敬云:不觉有余事,唯忆与郗家离婚”
王子敬,叫王献之,字子敬,是书圣王羲之七个儿子中最俊朗富有才气的一个,他是七个儿子中书法造诣最高的,史载其“风流蕴藉,乃一时之冠”。用现在的话来讲就是集颜值和才华于一身的男神级别的人物。
当然,这样气宇不凡的男子定是让无数女孩子倾慕,就连新安公主也对他念念不忘,那时,王献之已经和自己心爱的女子成了亲,他们恩爱和睦,相约白首。可新安公主就是喜欢王献之,甚至和自己的原配驸马桓济离了婚,天天跑去她的皇帝爹爹那里哭闹不止,一心想要嫁给王献之,皇帝被女儿闹得烦了,就干脆下了一道圣旨,让王献之休了原配妻子郗道茂,另取新安公主为妻。
王献之必定是不愿意的,说到这里可能会有很多人会想到抗旨不从,可那是在古代呀,公然抗旨可是大罪,不仅自己的性命难以保全,就连整个家族也会被牵涉其中,那么,他要放弃了吗
当然没有!
书上记载,王献之烧伤了自己的脚,从此,他成了一个残疾人。。。。
王献之的意图很是清楚,他无非是想要告诉皇帝和公主,自己已经残疾,实不是公主可托付的良人,可谁知道新安公主那样执着深情,即使是他残了,她也要嫁。这最后一场无声的抵抗,他,还是输了。
最后,王献之奉旨娶了新安公主,至于郗道茂,也只能休了。
从此,在他后半生的日子里,满是对郗道茂无尽的思念:
“虽奉对积年,可以为尽日之欢。常苦不尽触额之畅。方欲与姊极当年之匹,以之偕老,岂谓乖别至此!诸怀怅塞实深,当复何由日夕见姊耶?俯仰悲咽,实无已已,惟当绝气耳!”
如译:
“我跟你在一起,多久都不会厌,哪怕是年复一年地看着彼此,我也很高兴了。我们彼此触着额头,时间变得很慢很慢。我正想着和你白头,哪知竟会以这种方式分开啊。我很难过,真的非常非常非常难过。道茂啊,我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你呢?我每天都哭,每天都在悲伤,或许要到死的那一天才会解脱。”
这大概是对“余生好长,你好难忘。”最凄美的诠释了吧
“或许要到死的那一天才能解脱” 对啊,死了 四十三岁就死了
王献之生前与人通信,常常提到他的脚
“昼夜十三四起,所去多,又风不差,脚更肿……” “奉承问,近雪寒,患面疼肿,脚中更急痛……” “仆(我)大都小佳,然疾根聚在右髀。脚重痛,不得转动。左脚又肿,疾候极是不佳……”
那时,王献之病重,请道士为他消灾度厄,道士说,你得说说你自己所犯的罪过
“想不起有别的事,只记得和郗家小姐离过婚。”(“不觉有余事,唯忆与郗家离婚”)
或许,当他每一次脚痛的时候,都会想起那段刻骨铭心的爱,以及,那个誓死不再嫁的女子
他在夜里辗转反侧,难以成眠。献之啊,你为何夜夜终无寐呢
“除了疼,我再也不能和她度过我们约定的一生”
惟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 是这样的
也许这是王献之期待的: 愿无岁月可回首,且以深情共余生。
可终究,还是成了奢望。
临了了,也只有一句:
“不觉有余事,唯忆与郗家离婚”
是啊,我这一生就要过去了,我不再是那个起火时神态自若的翩翩美少年了,不再是那个笑言书法胜过父亲王羲之的风发才子了,也不再是那个嗤笑道“世人哪得知”的名流之士了,我最爱的人早已离我而去,如今我老了,弥留之际,我最最放不下的只有你,唯一让我深觉悔恨的,只有你啊。
第一次看到这句话时,只是匆匆一眼,一个月后,我无意中了解了它背后的故事,只觉得再也没有办法平静下来。
我总觉得,这样一个故事,这样一个通篇讲下来都没有漾起半点波澜的故事,平静得就像被定格住的水面,没有半分异常。没有大起大落的情节,更算不得荡气回肠,可就是会念之不忘,而那句话也时常会在我脑中浮现,就像每每读到纳兰那句“人生若只如初见”,总有一种说不清的悲凉,甚至我根本不知道因谁而起,为谁而悲,很想真真切切的哭一次,却连半滴眼泪也不会有。
“不觉有余事,唯忆与郗家离婚”
或许,人这一生中啊,
总有一些人一些事,偶然说起,从未忘记……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