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教育要求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虽然没有明确排名,但是德育无疑是一个人在这个社会生活的基础。
中国式过马路,就是不管他红灯、黄灯、绿灯,攒够一波人就直接过马路。这无疑是对我们国人的一个讽刺,而很多司机也有“路怒症”,因此引发了很多交通事故,本来我们受儒家思想熏陶,应该谦让,可司机就是不让,行人因为人多力量大也不让,灾难就是这样引发的。就针对这个很小的问题,政府就软硬皆施。首先,加强品德教育真的是重中之重;其次,采取强制措施,机动车应该礼让行人,否则罚款扣分;最后,我认为对行人采取的强硬措施也是早晚的事。经过了几年的整改,中国式过马路确实不是那么随处可见了,至少在我的生活空间范围内,是基本很少见到,除非是环岛或者没有红绿灯的路口。
而小黄车乱停乱放无论是对各个共享单车公司,还是城市容貌都具有不利影响。小黄车的问世,再次体现了国民素质,国民素质再一次遭到批评。对此,各地政府也都采取的措施,在各个地方为共享单车规划停车位,而共享单车公司也是在为国民素质的提高采取强制措施,对不规则停放共享单车的用户增加收费。经过一两年的调整,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现象确实少了很多,但还是能经常见到,至少相比“中国式过马路”这个现象,“共享单车乱停乱放”还需要努力。
通过这两个例子可以看到,品德教育对国民社会生活,甚至经济发展的影响都至关重要,而中国要想实现文化软实力传播,国民素质一定要提升。虽然目前文明现象越来越多,在城市街道上,无论行人还是非机动车都非常有秩序,但是,是法律强制措施的功劳更大一些呢,还是道德素质功劳更大一些?就我个人来看,针对国民素质的提高,法律措施和道德措施是相互统一的,短期约束仅仅只能依靠法律措施来强制执行,因为中国人口数量庞大,想要在短期内实现道德教育的提高基本是不可能,并且一个人的品德教育提升也不是一两天能完成的。所以道德教育措施和法律强制措施对于国民素质的提升也是互补的。
作为育人之师,首先应该认识到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并且以自身为学生的榜样——其身正,不令而行,身不正,令而不行。这个榜样不仅仅局限于自身,任何一个品德高尚的人都可以是学生崇拜的榜样,只要学生能以品德高尚的人为偶像。其次,不应该过于强调学生的智育成绩,应该把品德教育放在首位,从生活中的细节抓起,让学生的品德行为由外部约束转位由发自内心的认可品德约束。最后,教育学生以品德高尚为荣,刘备说过:一个人只有高尚的品德,才能使人信服。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