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茉彻喜欢吃冰激凌,她之爱吃跟别人是有些不同的。
她是全年都要吃,哪怕是在冬日。
在所有的冰激凌中,抹茶冰激淋是她的最爱!
-
冬季某一天的中午,晴阳暖暖地投射在身上。
此时不吃,更待何时?
馋虫上脑,猫爪抓心,茉彻一路小跑到*尾抹茶门店。
还好来得早,没怎么排队就买到了。
-
噔噔噔,跑到二楼的就餐区,拉开一把椅子坐下。
舔了一小口。
抹茶的微涩与淡奶油的甜在舌尖上交融。
“晤,好吃好吃!”这口感太赞了,惹得茉彻陶醉地轻叹。
-
茉彻超爱吃抹茶冰激凌不假,但她吃不了多少,且吃速极慢。往往别人一个都吃完了,她才完成了很少的一部分。
不过,茉彻是从来不完成的,她每次都要或多或少地剩下一些。
这个坏习惯沿袭自童年父亲的宠爱,每次她吃饭吃不完,父亲总是微笑着说,吃不完没关系,放在那儿我来吃就是了。
父亲也从来没叮嘱她下次少盛点饭。
她听很多人说起过,她们小时候吃剩饭是会受到大人训斥的。
在她已长成一个明朗少女的初、高中时期,她才明白,她不是在意有没有人帮她吃剩饭,她更在意的是父亲那句话中的“没关系”那三个字。
听着,是那么地让人安心。
纵有风雨来袭,有父亲如山的背脊挡在前面。
会有人象父亲那样爱我吗?
会有那么好的运气吗?
茉彻有点不确定。
-
“茉彻,你也在呀?”说话的是茉彻的同学致远,他点了一个大份的抹茶冰激凌,正朝茉彻走来。
“嗯,我没吃完。”茉彻尴尬地看着面前还剩下大半的抹茶冰激凌。
“吃不完没关系,等我吃完自己的,我来帮你消灭好了。”致远温和地笑着说。
跟茉彻相反,致远吃东西奇快,他很大口地吃着,很快就吃完了自己的那一份。吃完后,他很自然地拖过茉彻的那一份唏哩呼噜地吃了起来。
-
“以后咱俩应该伙起来吃,反正你也象只小猫一样吃得很少。”
伙起来吃?
男女朋友才伙起来吃吧?
你一口,我一口,很甜蜜的那种。
诶,不管了,有人帮着吃总归不是坏事,反正,反正,比浪费强。
-
这次之后,每当茉彻再有想吃抹茶冰激凌时,她就约致远一起去。而致远也是随叫随到。
每次致远都让她先吃,说他吃她剩下的就好。
但是致远从不让她买单,每次她争着付时,他总说她吃得太少了,本就应该忽略不计。
一次太少,几次总应该可以累计成一次吧?
每次都忽略成零了,所以我这边没有累计这个说法。
-
看来致远的数学是体育老师教的。茉彻寒假回家时就把这件事跟父亲说了。
“是吗?我倒很想会会他。”父亲的眼睛发亮。
这个容易,致远家也住市区,离我家才五六里路,骑电动车很快就到了。
也是巧了,茉彻所在的市区正好新近增设了一家*尾抹茶的门店,于是和致远微信约定好在那里会面。
-
“叔叔好!”
“我听茉彻说你经常请她吃冰激凌,所以叔叔今天回请你以示感谢。”
“叔叔,不值一提,不用回请呢。”致远礼貌地推辞。
进了店,点单。
这次结帐的是茉彻的父亲,致远没争得过他。
哈哈!总算扳回一局,我可不想顶个占便宜的帽子哈。茉彻一边开心地想,一边吃将起来。
-
“不用单点一个吗?”茉彻的父亲问。
“不用,叔叔,我吃茉彻剩下的就够了。”致远回答得很自然。
就见茉彻伸着粉红的小舌头一小口一小口地舔着冰激凌。
末了,茉彻将舔得跟狗啃似的冰激凌递给了致远。致远毫不嫌弃地接过去就吃。
哈哈!这丫头,把口水都给致远吃了。致远呢,跟个憨憨一样。
-
妥了,我有女婿了。晚上茉彻回到家,父亲在饭桌上向母亲宣布了这件事。
“爸……”茉彻害羞地撒娇,尾音拖得老长。
室内,一家三口欢快地笑了。笑声飘出窗外,传得很远很远……
抹茶冰激凌
最后编辑于 :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通过简信或评论联系作者。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 今天的娱乐圈真是“分分绕绕”,上午宋仲基欧巴和宋慧乔离婚,下午又是冰晨是我们又不是我们的绕来绕去…… 我却为了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