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很矛盾的人,既早熟又晚熟。在为人处事上一直很笨拙,但在感情这方面却又发达的有些可怕。
小孩子在没有特别明确的喜欢的类型之前大概都会对身边一些特殊的存在抱有好奇,然后因为比别人多一点关注久而久之回头看他就会成为一种习惯,接着大概就会发出“我大概喜欢他”这类的感叹。
如果暗恋也算才会恋爱的话,那我的初恋是发生在二年级时候。那个时候的小朋友要么皮很,要么就是挂着鼻涕泡傻的有点可怕。这里就叫这个男孩子z吧,现在想起来z其实有点像家有儿女里的夏雨,但是没那么圆润,每天打扮干干净净戴一副小眼镜像一个小王子一样,从来没见过他和别人一起玩儿泥巴也疯跑但也并不像一个书呆子一样不说话。他长了一张很聪明但不令人讨厌的脸,这里的聪明不是说他智商有多高只是和他相处说话总会给人一种很舒服的如沐春风的感觉。他在前排坐着,平时会经常回头和大家笑一笑。那个时候的我有点莫名其妙的自卑又拧巴,看到别的小朋友一团一团的玩儿特别渴望也能加入什么小团体一起玩儿,但小孩子好像都有一种想要表明对友谊忠诚的感觉一样,都很排外。所以除了同桌,即使我愿意把自己的小橡皮小铅笔分享给别的小朋友也无法真正的加入哪个小团体,我任然孤身一人。我想这样的情况下,谁都无法拒绝一个对你散发着善意的人。不过有点难过的是,后来小z喜欢上了班里的一个很漂亮的女同学,并且写了一封类似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的情书之后我的暗恋就走向了结尾。多可爱的人呀,连情书都那么可爱。z喜欢的女生名字叫翟晔,在周围女生都叫什么“妮娜佳”的时候连名字都那么独特;她长得很漂亮,鼻子上长了一颗痣但就连那颗痣都长得很好看;她有一个很漂亮的文具盒,一按按钮盒子里的小格子就会弹出来,她是一个很有气质的女孩子。有些人天生就是人群中的焦点,这是羡慕不来的。有的人聪明,有的人机灵,有的漂亮,有的沉稳,作为一个哪里都普通的我,连在课堂上勇敢的举手发言这样的行为都让我羡慕。现在想想一个小孩子哪来那么多见鬼的感受,但这也是一种很特殊的经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