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我刚一进教室,就听到一个同学说:“老师,刚才下课的时候小李和小王他们两个人打架了,几个人才把他们劝开。”
我想,要是只听一方的一面之词,必定会造成“冤假错案”。因为这个时候,两个人的情绪会比较激动,谁也不会主动认错,并且只会强词夺理。
于是,我想了想,不如仿照电视上的“模拟法庭”让两个同学作为“原告”和“被告”,亲眼目睹这个事件的同学当证人,其他同学当律师,我作为法官,让他们陈述事实的经过,让事实大白于“天下”,让其他同学给个公断。
当我有了这个想法,立即把我这个主意说给全班同学,大家积极响应我的提议。我马上给每个同学定了“角色”。小王原告,小李被告,三位同学证人,其他人作为律师,可以是原告的律师,也可以是被告的律师,我主审法官。
“角色”安排完后,就开始了“三堂会审”
首先由“原告”小王陈述了事实的经过,再由“被告”小李站在他的角度讲述了他们打架的经过。“被告”刚讲完,一个证人立马站起来说:“法官大人,我对刚才被告的说法有补充。”我说:“允许证人陈述事实经过。”这个证人陈述了所看到的事实的经过。这个证人一说完,我就问:“哪位律师还有问题要问?”其中一个“律师”站起来说:“法官大人,我作为原告律师,我有话要说。”我说:“准许原告律师发言”。这位“律师”对“被告”说:“你刚才说你以为小王要打你,你把他紧紧抱住,把别人抱得差点喘不过气来,你不是他,你怎么知道他要打你,可能别人没有那个意思,你想多了。”好几个“律师”都作为“原告”方的律师,替“原告”说话。还有一个“律师”说他们两个都有错,看来,事情已经越辩越清晰了,每一位同学都已知道谁对谁错了。可我的想法是:既然两个人打架,两个人都会有错,一个人是无论如何也起不了“战争”的。既然我的目的没有达到,我的会审就还没有结束,也就不能直接“宣判”。于是我就说:“刚才通过我们的辩论,大家对事实的经过已经清晰了,下面我们再让当事人再做最后的陈述吧。”令我想不到的是,刚才还老是为自已争辩的“被告”同学,站起来说:“老师,我刚才说谎了,我刚才不该和小王打架。”他然后把头扭向小王,说:“小王,对不起,我不该打你,你原谅我吧。”一听小李这么说,原本还以为自已有理的“原告”小王也不好意思起来,对小李说:“小李,我也有错,我不该误会你,对不起。”当两个学生话音一落,全班响起热烈的掌声。一看时机一到我作为“主审法官”立刻宣布,会审圆满结束。
至此,我们的“校园法庭”圆满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