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表现为,老妇(胡犯母亲)为了钱财(捐款)的支配权,不只一次与“基金管理人”发生分歧与冲突;胡犯有了“来源”(监狱专用语,指家中有汇款),不再好好劳动,经常“以物易劳” (监狱专用语,指用有价值的物品交换别人代替他劳动),更有甚者,花钱包月雇人,为自己洗衣叠被,过起了“牢头狱霸”的日子!
于是郑义利用自己优质的人脉资源与特殊的内部关系,联系了胡犯所在监狱的领导,申请单独进行采访,欲作一系列深入的报道。
对于郑义的请求,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监狱是求之不得的,因而爽快地答应了下来。
都说“相由心生”,在于胡犯的接触中,郑义发现这个贼眉鼠眼的家伙,心思细密,精于算计,心里藏了不少不可告人的秘密。
一方面,为了套出这些秘密,另一方面,也是在对方的引导与暗示下,郑义向胡犯许诺,如果能顺利完满的完成采访,也就是能听到真话获知真情,那么可以向监狱建议,给予其假释的刑事奖励。
在这儿需要说明的是,像胡犯这类原判刑期四年,剩余刑期不足三年的属于“短刑犯”,减刑上十分困难,如果表现良好、改造积极、毫无意外的话,加上一点运气,最多能减上半年左右,否则的话,只有“光着屁股坐板凳”———硬斗硬,一天都不少的把原判刑期坐完;唯一的特殊情况就是,再有主功表现或表现特别良好的前提下,自身年老或病重,又或者家庭中有急需供养照顾的老幼的,可以在原判刑期过半否办理假释。
从理论上讲,胡犯的情况基本符合相关规定的特殊情况,有申办假释的可能。
而之所以说是“理论上”,是因为这家伙的实际表现并不良好,但如果因积极配合采访,现身说法警示社会,而获得立功的话,就完全符合假释的要求,再加上有人帮着说说人情的话,那么成功的机会就会更大。
从一天都不少,到早出去进两年,这样的诱惑实在太大,不得不让人心动。
从开始的躲躲闪闪,到后来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胡犯的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却让郑义越听越惊,越听越恼,越听越烦,越听越不愿意将自己的承诺兑现。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装可怜之人,就只剩可恨之处。
郑义觉得,像这种欺骗当局,欺骗z.f,欺骗社会,欺骗世人(也包括当初的自己在内)的家伙,就没有必要跟他讲诚信,反而应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给他一个深刻的,让他明白教训“欺人终欺己,害人终害己”这个简单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