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概论》笔记-第一章第一节01

第一节 设计学的研究范围

本书主旨: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设计学的产生是20世纪以来的事件;由于设计与特定社会的物质生产与科学技术的联系,使得设计本身具有自然科学的客观性特征;设计与特定社会的政治、文化、艺术之间存在的显而易见的关系,使得设计学在另一方面有着特殊的意识形态色彩。

设计学学科性质:是一种物质文化行为;设计学是既有自然科学特征,又有人文学科色彩的综合性专门学科。设计学是关于设计这一人类创造性行为的理论研究。

设计学的终极目标:功能性与审美性的统一。

设计学的研究对象:

1、就功能而言,设计学要对相关的数学、物理学、材料学、机械学、工程学、电子学、经济学做理论研究;

2、就设计的审美性而言,设计学要对相关的色彩学、构成学、心理学、美学、民俗学、传播学、理论学等进行研究。

设计学研究方向划分:设计史、设计理论,设计批评三个分支。

1、研究设计史:必然要研究科技史与美术史;

2、研究设计理论:必然要研究工程学、材料学和心理学;

3、研究设计批评:必然要研究美学、民俗学和理论学的理论要求。

设计学研究与设计相关的两个特征:

1、设计与特定社会的物质生产与科学技术的联系,使得设计本身具有自然科学的客观性特征;

2、设计与特定社会的政治、文化、艺术之间存在的显而易见的关系,使得设计学在另一方面有着特殊的意识形态色彩。

设计与设计学的学科差异

设计应该被视作一种物质文化行为,设计的终极目标永远是功能性与审美性。设计学是既有自然科学特征,又有人文学科色彩的综合性专门学科。

设计学对设计的研究有什么联系?1、就功能而言,设计学要对相关的数学、物理学、材料学、机械学、工程学、电子学、经济学做理论研究;

2、就设计的审美性而言,设计学要对相关的色彩学、构成学、心理学、美学、民俗学、传播学、理论学等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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