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任乃强根据50多本古蜀人写的《私志》和《华阳国志》《蜀志》注释古蜀地历史史料||狼烟诗影|

                这是1976年任乃强先生抄释《蜀志》以及张、李、王、吴、何、牧、等50多本廖本记(廖本记:旧本古蜀志)注释蜀、滇地理、人物、故史、国史。


      十八

  汶山郡,本蜀郡北部冉、駹都尉,孝武元封四年置。廖本封四下注云:“当作鼎六。《汉书.武帝纪》、《后汉书.冉駹夷传》皆有明文。郡立于元鼎六年庚午,省于地节三年甲寅,故凡四十五年也。”今按:常氏非不见《汉书》,此特与之立异者,必有所据。帝纪就决策时言之,方志就实成郡时言之,地方史与正史记年不同者,往往由此。迟四年者,或是吏民反对立郡,都尉已改太守,仍只行都尉职以慰抚其人,更阅四年绥辑而后成郡。故《帝纪》汶山郡叙在新立五郡之最后也。旧属县八。当作五。户二十五万。去洛三千四百六十三里。东接蜀郡。当云“东接广汉”。对北部言,蜀郡当在南。南接汉嘉。当作“ 南接蜀郡汉嘉”。西接凉廖本注云:旧误梁,今改正。州【酒泉】〔生羌〕。汉魏凉州洮、湟内外皆羌民。洮、湟内者,与齐民同供赋役。洮、湟外者为生羌,北至祁连,南尽赐支,不隶郡县,称为徼外。酒泉郡又在祁连山北,与汶山隔绝。《常志》误与阴平同。兹改酒泉为生羌,俾符实际。北接阴平。有六、为楼薄族之省称。用陈宗祥先生说。夷、羌、胡、【羌】〔赀〕虏、原作羌虏。兹用《吐谷浑传》改赀虏。即阴平郡之紫羌也。白兰、〔蚌〕峒钱、廖本作峒,他各本作。《大同志》作“蚌羌”。九种之戎。上七种合冉氐与駹为九也。《后汉书.冉駹传》作“其山有六夷、七羌、九氐,各有部落”。是范氏因六夷、九氐语误凑为七羌之字。牛、马、〔旄〕、毡、班罽、刘、张、吴、何、王本作斑。钱、《函》、廖本作班。义同。青顿、毞毲、钱、《函》、廖本作毞。他各本作毲。羊、【羖】〔羧〕廖本注云:“《后汉书》羖作羧。”兹据改。之属。《后汉书》以羊羧比旄毡、班罽、青顿、毞毲为工艺品。是误。当以羊、羧为家畜。特多杂药,名香。土地刚卤,不宜五谷,唯种〔稞〕麦。 原脱稞字。《范史》同。当补。【而】此字衍。多冰寒,盛夏凝冻不释。【故】此后人缘《范史》文衍。 夷人冬则避寒入蜀,庸李本作佣。赁自食,夏则避暑反落,岁以为常,故蜀人谓之作【五】〔氐〕旧皆作五。兹据《寰宇记》引文改。百石子也。

  宣帝地节【元】〔三〕年,旧各本皆作元年。廖本注云:“当作三。《汉书.宣帝纪》、《后汉书.冉駹夷传》皆有明文。又前云`孝宣地节三年罢汶山郡’者,即此事,亦可证。《太平寰宇记》引作元年,所见本已讹耳。”用本书证,固应作三年。武都白马羌反。使者骆武平之。因旧刻此下接“拜越嶲太守,迎者如云”句,属《越嶲郡序》张璊事。中脱汶山、汉嘉、越嶲三郡文字,约宋刻六页之多。明清校刻诸家,未有觉者。顾广圻校稿开始指出,并辑有各书引文数条。廖本有长注六百十五字说明,并续有辑句。兹更搜讨《史》、《汉》、《三国》、《晋志》、《宋志》,及各方志、地理书与汇书所记三郡文之可能出于《常志》及常氏所引据者,进行补缀。力遵常氏格局、语调、纂组方法,俾成《蜀志》全文。 〔慰劳汶山郡。吏及百姓诣武自讼:“一岁再役,更赋至重。边人贫苦,无以供给。求省郡。”郡建以来四十五年矣。武以状上,遂省郡,复置北部都尉。〕以上依金陵刻本,《寰宇记》卷七十八引《华阳国志》文补,原误诣作谓,役作度,郡作部,并据他本改正。又都尉上脱“北部”字,用《后汉书.冉駹夷传》补。 〔孝安延光三年,复立之以为郡。〕十二字用《后汉.郡国志》刘昭注引《华阳国志》补。 〔已仍为蜀郡北部都尉。灵帝时再为郡。〕此据《后汉书.冉駹传》意补。原传云“灵帝时复分蜀郡北部为汶山郡。”则延光后曾复为都尉也。 〔寻复为都尉。先主定蜀,陈震为都尉,因易郡名为汶山太守。〕据《三国志.陈震传》文补。 〔后主延熙十年,平康夷反。卫将军姜维讨平之。维资此郡,屡出兵狄道。〕此据《三国志.后主纪》及《姜维传》补。〔晋平蜀,郡人不附。泰始七年,诸屯兵杀其督将以叛。十年,白马胡叛。刺史皇甫晏讨之,至都安,军叛被杀。后刺史王浚讨平之。〕此据《大同志》补。 〔于时属县八,户一万六千。〕此用《晋书.地理志》补。 〔元康八年,西夷校尉曲炳讨兴乐乱羌,大为羌胡所破。群羌皆叛,太守但保都安。永宁元年,刺史罗尚遣牙门将王敦讨之。为羌所杀。李雄入成都,汶山太守兰维随尚东走。雄弃其地,以都安属蜀郡。〕依本书《大同志》补。

      十九

  〔汶山县  郡治。〕此用《晋书.地理志》补。原作“文山”。 〔本汶道,〕 依《后汉.郡国志》。 〔蜀改。〕据《三国志.廖立传》。 〔汶山在西,有玉轮阪。〕用《水经注》文缀。原作“□山”,字古通。 〔濊水、駹水出焉。〕六字,刘昭《郡国志》注引《华阳国志》文。濊,《前汉志》作渽,《水经》作涐。 〔故冉駹界邑也。〕依《后汉书.冉駹传》意补。说在注。 〔其王侯颇知文书。而法严重。贵妇人,党母族。死,则烧其尸。〕用《冉駹传》文补。 〔山岩间多石室,深者十余丈。〕用《寰宇记》卷七十八“汶川县”文割补。 〔有盐溪。山出咸石,煎之得盐。〕此据《太平御览》卷五十二引《华阳国志》文,参《寰宇记》卷七十八文补。

  〔都安县 本湔氐道。〕据《前汉.地理志》。 〔李冰作堰处。〕据《蜀志序》文。 〔蜀曰湔县。有观阪,后主登之,看汶水之流。〕据《三国志.后主纪》建兴十四年文补。 〔县东南皆沃野,〕此用《史记.货殖传》文意补缀。 〔有大芋如蹲鸱也。〕七字据颜师古《货殖传》注引《华阳国志》文补。张守节《史记正义》同引,“都安”误作“安上”。蹲作踆。

  〔广阳县  郡北一百里。〕此据《元和志》。《水经注》文为“百二十里”。 〔本绵虒道。〕依《郡国志》。前汉无道字。 〔北部都尉治。太康初更名。〕据《水经注》文推定。 〔有玉垒山,出璧玉,湔水所出。〕《郡国志》注“绵虒道”引《华阳国志》文。 〔连岭九峰,通曰岷山。夏含霜雪,昆仑之仲也。〕此用《寰宇记》引王羲之《与谢安书》,论岷山文,并《一统志》缀九峰句补。 〔一曰沃焦。安乡山,直上六里,岷岭之最高者。遇大雪开泮,望见成都。〕二十六字为《寰宇记》卷七十八引《华阳国志》文、《四川通志》作“其高直上六十里,山有九峰四时积雪”。 〔山出青珠。〕此为《初学记》卷二十七引《华阳国志》文。

  〔广柔县  郡西百里。〕依《元和志》推定。 〔有石纽乡,禹所生也。〕据《水经注》卷三十六文补。 〔夷人共营其地,方百里,不敢居牧。有过,逃其中,不敢追,〕《水经注》作“捕之者不逼”。 〔云畏禹神;能藏三年,为人所得,则共原之,云禹神灵佑之。〕此二十三字,为《郡国志.注》引《华阳国志》文。末句《水经注》作“大禹之神所佑也”。

  〔蚕陵县  郡北二百二十里。〕此据《水经注》:“蚕陵至北部一百二十里”计算补。 〔本蚕丛邑也。汉武帝元鼎中开为县。〕此依《元和志.翼州》文补。 〔莽曰步昌。〕《前汉.地理志》文。〔有蚕陵山。〕据《旧唐书.地理志》补。

  〔升迁县  在广阳西百里。〕此定晋升迁县为今黑水位置推定。说详注。 〔蜀汉立。〕依洪亮吉《补三国疆域志》补,下三县同。

  〔平康县  在郡北三百里。〕意推补。 〔有岷阜,江水所出之处也。〕此为《北堂书钞》卷一百五十七引《华阳国志》文。岷原讹作。《水经注》云:“汶阜山在徼外,江水所导也。”亦当是引《常志》,岷、汶字古通,《禹贡》作岷。《汉书》作□,又作岷。《史记》作汶。《三国志.秦宓传》:“蜀有汶阜之山,江出其腹。”疑常氏原语为“有汶阜之山”,《书钞》夺二字。 〔江初出,未可滥觞。至北部,始百许步。又西百二十余里至汶山,乃广二百余步矣。〕此用《水经注.江水》文补。原引《益州记》,疑亦出于《常志》。

  〔兴乐县  在郡东北五百里。〕依南坪位置推算。 〔蜀开,为白马县。晋平蜀,更名。〕此据《宋书.州郡志》引《太康地记》补。云“元年更名,本曰白马”。

      二十

  〔汉嘉郡,本笮都夷也。〕五字用《后汉书.南蛮.笮都夷传》文借补。原有都字,当衍,说在注〔一〕。 〔自嶲以东北,君长以什数,徙、笮都最大。自笮以东北,君长以什数,冉、駹最大。其俗或土着,或移徙,在蜀之西,〕上四十一字,借用《史记.西南夷传》补。 〔是谓西夷。〕用《西南夷传》意补。 〔秦时尝通为郡县,至汉兴而罢。〕十二字,用《司马相如传》文。 〔元鼎六年通南夷道,邛、笮君长闻南夷与汉通,得赏赐多,多愿为内臣妾,请吏比南夷。〕《西南夷传》。 〔乃拜司马相如为中郎将,建节往使,副使王然于、壶充国、吕越人,驰四乘之传,因巴蜀吏、币物以赂西夷,便略定西夷。邛、笮、冉、駹、斯榆之君,皆请为内臣。除边关,关益斥。西至沫、若水,南至牂柯为徼。〕此节取《史记.司马相如传》文。〔及汉诛且兰、邛君,并杀笮侯,冉、駹皆请臣、置吏。乃以邛都为越嶲郡,笮都为沈犁郡,冉、駹为汶山郡。〕此用《史记.西南夷传》文。《汉书》同。 〔沈犁郡,治笮都,去长安三千三百三十五里。领县二十一。〕此据《汉书.武帝本纪》颜注引《茂陵书》文。 〔天汉四年,并蜀郡为西部,置两都尉。一居旄牛,主徼外夷;一居青衣,主汉人。〕此用《后汉书.莋都夷传》文补。 〔邛崃山:本名邛笮,邛人、笮人所由来也。〕此依刘昭《郡国志》注引《华阳国志》文改三字。来字原作崃,依李贤《后汉书》注引文改。笮下句,原作“故邛人、莋人界也”,两注同。考其山为今大相岭,在汉为旄牛、严道两县界,非邛人、莋人界,邛国尤远不及此。但邛人莋人入蜀,则必须由此山。当是原释邛来之义,作“邛人、莋人所由来也。 ”刘昭或据误本,或误“本名邛莋”之义为界山,改由来为界字,李贤又缘核对刘注而从其误,兹订正。 〔有九折阪,〕意补四字,以启下文。 〔岩阻峻回,曲九折乃至山上。凝冰夏结,冬则剧寒。〕此续用刘昭注引文。李贤注引回作回。又重山上二字。 〔宣帝时,琅邪王吉子阳〕此据《汉书》卷七十五《王吉传》文,以郡、姓名,字联称之常氏语格缀补刘注引文。刘注有“王阳行部至此退 ”句。 〔为益州刺史,行部至此叹曰:“奉先人遗体,奈〕何数乘此险。”后以病去。及元帝时,涿郡〔王尊子赣为刺史,至此阪,问吏曰:“此非王阳所畏道邪?”吏对曰:“是。”尊叱其驭曰:“驱之!王阳为孝子。王尊为忠臣。”尊居部二岁,怀来徼外,蛮夷归附其威信。〕此用《汉书》卷七十六《王尊传》文补。微有加字。 〔公孙述据蜀,青衣人不附。世祖嘉之,建武十九年以为汉嘉郡。〕据《水经注》卷三十六文补。 〔已,复为都尉。〕此据《郡国志》蜀郡属国注推定。 〔永平中,益州刺史梁国朱辅好立功名,在州数岁,宣示汉德,威怀远夷。自汶山以西,前世所不至,正朔所未加,白狼、槃木、唐菆等百余国,户百三十万,口六百万以上,举种奉贡,称为臣仆。辅上疏曰:“臣闻诗云:'彼徂者岐,有夷之行。’传曰:'岐道虽僻而人不远。’诗人诵咏,以为符〕〔验。今白狼王唐菆等慕化归义,作诗三章。路经邛来大山,零高阪,峭危峻险,百倍岐道。繦负老幼,若归慈母。远夷之语,辞意难正。草木异种,鸟兽殊类。有犍为郡掾田恭与之习狎,颇晓其言。臣辄令讯其风俗,译其辞语。今遣从事史李陵与恭护送诣阙,并上其乐诗。昔在圣帝,舞四夷之乐。今之所上,庶备其一。”明帝嘉之。事下史官录其歌焉。〕此全用《莋都夷传》文补。《常志》既志邛来山,必缀有此三故事。《东观记》有《朱酺传》,今存残文云:“ 朱酺,梁国宁陵人,明帝时为益州刺史,移书属郡,喻以圣德。白狼王等百余国重译来庭。献诗三章。” 〔时部尉府舍,以部御杂夷,宜炫燿之。乃雕饰城墻,华画府寺及诸门,作神仙、海灵、穷奇、凿齿。夷人出入恐惧。骡马或惮而□趄。〕此用《太平御览》卷七百五十引《华阳国志》文补。御原作御。恐下原无惧字。《后汉书》作“画山神、海灵、奇禽、怪兽以眩耀之。” 〔延光二年,旄牛夷叛攻零关,杀长吏。益州刺史张乔与西部都尉击破之。于是分置蜀郡属国都尉,领四县,如太守。〕此用《后汉.莋都夷传》文。 〔灵帝时,复以蜀郡属国为汉嘉郡。〕此用《莋都夷传》文。加复字以照上文。 〔四县户十一万。〕依《郡国志》蜀郡属国户数。 〔太康户一万三千。〕 据《晋书.地理志》。

      二十一

  〔汉嘉县  郡治。〕据《晋书.地理志》,是用《太康地志》文。 〔故青衣羌国也。〕此用《水经注》卷三六原语。 〔高后六年开为青衣县。〕此据《蜀志总序》与《汉书.地理志》 〔有蒙山。〕此用《后汉.郡国志》汉嘉县文。《前汉志》合。 〔青衣水所发。东迳县,南与沫水会。〕此用《水经注》文。删县上其字与会字下“于越嶲郡之灵关道”八字谬文。 〔沫水从岷山,西来,出灵山下。其山上合下开,水出其间,至县东与青衣水合,东入于江。〕此用《郡国志》注引《华阳国志》文,参合《水经注》文整补。刘昭此注引《华阳国志》,文殊谬乱,不可句读。盖据误本又自行窜乱。故与地理实际刺谬。《水经注》文亦多窜乱,故用今地文参合订之。 〔土地多山。〕此刘昭注引《华阳国志》原语。 〔产名茶。〕此用《寰宇记》引《九州记》及《茶谱》补。说详注释。 〔灵山下有灵关,在县北六十里。有峡,口阔三丈,长二百步。关外即夷邑。〕此借《元和志》文。 〔安帝永初二年,青衣道夷邑长令西,与徼外三种夷三十一万口,齎黄金、旄牛毦举土内属。安帝增令田爵,号为奉通邑君。〕据《莋都夷传》文。 〔延光二年,为属国都尉治。阳嘉二年,改县名汉嘉。〕节取《莋都夷传》文。 〔用建武时郡名也。〕意补。 〔自时厥后,人文蔚兴。王元泰州里无继。〕 据《三国志.杨戏传.季汉辅臣赞注》补。 〔樊叔达号为吏师。〕用《樊敏碑》文补。 〔向举为一时表率。〕据《三国志.先主传》,劝进表名列第二。 〔张休、王晖并俊彦称也。〕并据今存墓铭等文献补。

  〔严道县  邛来山,邛水所出,东入青衣。有木官。〕十四字用《汉书.地理志》班固本注文。 〔秦开邛来道,置邮传,属临邛。〕右十一字依《司马相如传》与《淮南王传》合参意补。 〔始皇二十五年灭楚,徙严王之族以实于此地,汉为县,故曰严道,属蜀郡。至文帝,又徙淮〕〔南王之族于此。〕此四十字,用《寰宇记》卷七十七文。倒“汉为县”三字在“故曰”上,以明“严道” 取义。秦与前汉皆不讳庄为严。常氏不当有此说。然《读史方舆纪要》及《清一统志》皆有与此相同之文,云出《华阳国志》。是唐宋人书引《华阳国志》以存此说者尚有他种。乐史亦实转引可知。固当录补。 〔道通邛笮,至险。有长岭、若栋、八渡之难,杨母阁之峻。昔杨氏倡造作阁,故名焉。〕此《郡国志》注引《华阳国志》文。原无“通邛笮”三字,据《水经注》卷三十三再增补。 〔有铜山,文帝赐邓通铸钱处也。〕取《史.汉.佞幸.邓通传》补。 〔其人士,则李磐图像府庭,〕见《先贤志》,前汉时属蜀郡。 〔高颐树阙锦里。〕 据现存雅安姚桥之《高君碑》,与石阙。雅安,汉严道县地也。 〔卫继仕蜀,至奉车都尉、大尚书。〕《三国志》附《杨戏传》。

  〔徙阳县  本斯榆邑。汉武略斯,以为徙县。〕据《司马相如传》及《汉书.地理志》,颜注:“徙音斯。” 〔晋改曰徙阳也。〕据《晋书.地理志》。 〔山出丹砂,雄、雌黄、空青、青碧。〕据《郡国志》注引《华阳国志》文增山字。

  〔旄牛县  在邛来山表,本旄牛王地。邛人笮人入蜀必度此山,甚险难,南人毒之,恒止市于此。〕 此用《郡国志》注引《华阳国志》文,改“旄地也”为“本旄牛王地”,改“邛人自蜀入”为 “邛人笮人入蜀必”七字,增“恒止市于此”五字,补全文义。昔人引文多意为夺衍,故失之也。 〔有鲜水、若水〕五字据《郡国志》注引《华阳国志》。 〔出徼外,南至大莋入绳。〕九字用《前汉志》旄牛县注补足。 〔濊水一名洲江,合沫水,自南安入江。〕《郡国志》注原引脱濊水字,遂失《常志》本旨。兹用《前汉志》青衣县注,更补后八字。而易渽字为“濊水”,俾与“汶山县”引文符合。

  〔晋乐县〕  此据《宋书.州郡志》补。说在注释。

      二十二

  〔越嶲郡〕【拜越嶲太守,迎者如云。后蜀郡赵温,亦着治绩】十八字当后移。 〔故邛都夷国也。〕此用《后汉书.南蛮.邛都夷传》(以下省称《邛传》)文意。 〔秦时尝通为郡县。〕此用《史记.司马相如传》语插补。 〔汉武帝复开,〕用《邛传》文,加汉字与复字。 〔以为邛都县。无几而地陷为污泽,因名为邛池,南人以为陷河,〕《邛传》文作邛河。兹依刘昭注引李膺《益州记》改作陷河。李膺后于常璩,当据《常志》,《范史》字讹。 〔后复反叛。元鼎六年,汉兵诛邛君,以为越嶲郡。〕 《邛传》汉兵下“自越嶲水伐之”六字,系用应劭说改《常志》语,其说无足取。兹用《史记.西南夷传》“诛邛君”三字易之,参看注释。 〔其土地,平原有稻田。〕以上并用《邛传》文。 〔其人椎髻、耕田,有邑聚。〕用《西南夷传》文补。 〔俗多游荡,而喜讴歌,略与牂柯相类。豪帅放纵,难得而制。〕用《邛传》文。

  〔王莽时,郡守枚根调邛人任贵以为军候。〕《邛传》文本作“长贵”。兹依宋椠残文改作“任贵 ”,下同。 〔更始元年,任贵率种人攻杀枚根,自立为邛谷王。〕用《邛传》文。改“更始二年”为元年。说在注释。【故】王莽【遣】以任贵为镇戍大尹守之。此十二字为宋元丰刻本所谓“略加整理刻之”所保存旧本讹乱中的残文。原作“遣任贵”改用以字。 〔又降于公孙述。述败,光武封任贵为邛王,建武十四年,任贵遣使上三年计,天子即授越嶲太守印绶。十九年,武威将军刘尚击益州夷,路由越嶲。任贵闻之,疑尚既定南边,威法必行,己不得自放纵,即聚兵,起营台,招呼诸君长,多酿毒酒,欲先以劳军,因袭击尚。尚知其谋,即分军先据邛都,遂掩任贵,诛之,徙其家属于成都。〕以上《邛传》文。

  自建武后,数叛。此六字亦宋椠所保存旧本讹乱中的残文。 〔永平元年,姑复夷叛,益州刺史发兵讨破之,斩其渠帅,传首京师。后太守巴郡张翕,政化清平,得夷人和。在郡十七年卒,夷人爱慕,如丧父母,苏祈叟二百余人,齎牛羊送丧至翕本县安汉,起坟、祭祀。诏书嘉美,为立祠堂。〕此用《邛传》文。《太平御览》卷六十引《华阳国志.张翕传》作“在官十九年”,别详《补巴郡士女轶文》。 〔安帝元初三年,郡徼外夷大羊等八种,户三万一千,口十六万七千六百二十,慕义内属。时郡县赋敛烦数。五年,卷夷大牛种封离等反畔,杀遂久令。明年,永昌、益州及蜀郡夷皆叛应之,众遂十余万,破坏二十余县,杀长吏,燔烧邑郭,剽略百姓,骸骨委积,千里无人。诏益州刺史张乔选堪能从事讨之。从事杨竦将兵至楪榆,大破之。封离等惶怖,斩其同谋渠帅,诣竦乞降,竦厚加慰纳。其余三十六种皆来降附,诸郡皆平。州中论功,未及上,会竦病创卒,张乔深痛惜之,乃刻石勒铭,图画其像。〕以上用《邛传》文。删省与《南中志》从同者及战略部署七十二字。存常氏刺守令不良,激成夷乱与表彰杨竦功勋之意。 〔天子以张翕有遗爱,〕此用《邛传》文截缀《御览》引文。 〔翕子璊,方察孝廉,天子起家拜越嶲太守。迎者如云。〕此二十字,用《太平御览》卷二百六十二引《华阳国志》文。璊原作端,《范史.邛传》作“湍”,本书《士女目录》又作张璊,《巴志》同,兹改从本书。后九字亦保存于宋椠讹乱残文中。足见《御览》引文原在此处。原所谓“略加整顿”者妄以上接于汶山郡骆武事因字之下,时次列王莽前,谬甚,兹移正于此。 〔曰:“郎君仪貌类我府君。”后璊颇失其心,有欲叛者,诸夷耆老相晓语曰:“当为先府君故。”遂以得安。〕此《邛传》文。曰上原有“夷人欢喜,奉迎道路”八字,删去。 〔后顺桓间,广汉冯颢为太守,〕十字用《邛都传》文。 〔亦着治绩。〕《邛传》文作“政化尤多异迹云。”本书宋刻本有讹舛略加整顿残文作“后蜀郡赵温,亦着治绩”。当是妄人用残乱之后字,与亦着治绩字,及湍残存字妄用赵温缀成。亦足证《常志》此处本有此后四字,范晔改其文耳。冯颢见12章之注。

  章武三年,越嶲此下廖本有高字,他各本无。【高】叟大帅张、吴、何、王浙本作师。高定元《三国志.张嶷传》作高定。称王恣睢,钱写本讹作睚。遣都督李承之《张嶷传》作李求承。煞《函》、廖二本作煞。他各本作杀。《函海》注云:“亦作杀之。 ”当非。将军梓潼焦璜,破没郡土。丞相亮遣越嶲太守龚禄住安上县,遥领太守。安上去郡八百里《张嶷传》作“八百余里”。今按:八当衍,常氏缘《陈志》文误也。有名当作“徒有郡名。”而已。建兴三年,〔丞相亮南征,复郡治。〕此依《三国志.后主纪》及《杨戏传.辅臣赞》“龚德绪赞”注文补。【蜀安南将军马忠讨越嶲郡夷】旧刻此上混乱,不成文理,考与史事殆全不合。除已校订上文,存其残字,更还常志原貌外,审此十字,与马忠与张嶷两传皆不合,又下文叠出而不衔接,当是宋椠依妄人窜乱残字所为,故删去另补。郡夷刚狠廖本作很。皆鸱视。〔军去后,复杀太守禄叛。延熙初以安南将军马忠率将张嶷为〕越嶲太守。【张】嶷将所领之郡。以上旧刻讹乱依《三国志》马忠、张嶷传及本书《南中志》改补。移上“安南将军马忠率 ”七字于此。诱杀苏祈、顾广圻校稿注“即苏示”。邑君冬逢及其弟隗渠等,怀集种落,威信允着,诸种渐服。又斩斯都耆帅李承之首,乃吴、何、王本作及。浙本剜改作乃。 手煞焦璜、龚禄者也。又讨叛鄙,降夷人,安种落,蛮夷率服。嶷始以郡郛宇颓,更筑小□居之。延熙二 二当作五。年乃还旧郡。《嶷传》云:“在官三年,徙还故郡。”更城郡城,夷人男女莫不致力。兴复七县。嶷迁后,复颇奸轨,旧各本后复二字倒。兹从廖本。虽有四部斯儿,廖本注云“当作叟。下同。”及七营军,不足固守。乃置赤甲、北军元丰本作都。二牙门,及斯儿督军中坚,卫夷徼。此下刘、张、李本连缮,误。

    旧本记此段,讹舛不重叙,姑考事之本末,略加整顿刻之。记字,《函海》本作纪。并注云:“李本此注在书头。刘、李本作记。刘、吴、何本亦有此注。似吕氏语。”按,此二十三字,各本皆有,在“更筑小坞居之”句下,大字、提行,低一格排,作二行。其下“延熙二年”,乃提行作正文。此明是吕大防付刻时,因前脱页下,存文蠹坏,漫不成理,妄以所可辨识残字纂合为之。廖本刻作双行夹注,在“ 小坞居之”句下。循此以求原文,参合历史文献,本易得其大致,而竟将“拜越嶲太守”句上接汶山郡骆武事下之“因”字,而又将残页末行“更筑小坞居之,延熙二年乃还旧治”的不可分割之句割离为两段。兹将其移于章末,存其原形,以助了解校补移易之义。

      二十三

  邛都县  郡治,因邛邑名也。邛,邛二字古通用。《史》、《汉》及宋、明各本皆作邛。《函海》与廖本作邛。邛之初有七部,后为七部营军。又有四部斯儿。顾观光校勘记引上文廖本注。并于此注云:“《史记.司马相如传》索隐引作叟。不误。”今案:是误。南山出铜,此下,廖本注云:“《续汉书.志》注引'邛都河有唪嶲山。’疑此有脱文。” 〔邛河有唪嶲山,又〕有温泉穴,冬夏〔常〕热,依《郡国志》注引《华阳国志》文补上八字。其温《初学记》卷七,《太平御览》卷七十一引作源。可汤《水经注》卷三十六引作燖。鸡、豚。下流《初学记》作汤。 〔澡洗〕治疾病。《初学记》作“下汤澡洗疗宿疾”。《御览》引作“下流澡洗治宿病。”余多恶水,水神护之,不可污秽及沈乱发,照《函海》注云:“元本作,古字也。吴、何本误回。 ”则使人被恶疾,一郡通云然。

  台登县  有孙水,一曰白沙江,入马湖水。山有砮石,火烧成铁,刚利。《禹贡》“厥赋砮”是也。又有漆,汉末,夷皆有之,〔张〕嶷取焉。宋椠元有小注“嶷,张嶷也”。钱写本只“张嶷”二字。《函海》注云:“ 刘本无也字。李本小注在书头,亦无也字。”兹迳补张字。

  【阐】〔阑〕县旧皆同误本《郡国志》作“阐县”。兹依《前汉志》改。  故邛人邑,李本作也。 〔治〕邛【都】〔部城〕。旧本皆只“邛都”二字。兹依《郡国志》注引《华阳国志》文补治,城两字。兹依《元和志》改“邛都”为“邛部”字。 〔地〕接【寒】〔零〕关。旧各本皆作“接寒关 ”三字。寒为零字讹甚明。依《司马相如传》改,并补地字。

  〔零关道〕依《郡国志》注引《华阳国志》补。  〔有铜山,又有利慈渚。太始九年,黄龙〕〔见于利慈,县令董玄之率吏民观之,以白刺史王浚。浚表上之,改名护龙县。〕前七字,用《郡国志》注引文。并援《水经注》卷三十六补渚字及其下三十五字。今省。此二字存宋椠旧文,元接“阑县”条。

  苏示县钱写本作“汉示县。”《张嶷传》作“苏祁”。汉末,夷王〔冬逢〕依《张嶷传》补此二字。及弟隗渠数偝刘、李本作背。吴、何、王本作偕。钱、函、廖本作偝。浙本剜改作偝。叛。以服诸种,张嶷先杀王。【弟】隗渠又叛,遁入西徼,遣亲信二人使嶷。《张嶷传》云“诈降嶷。实取消息”。嶷知奸计,以重赂使,使杀渠。《张嶷传》云:“许以重赏,使为反间。二人遂合谋杀渠。”渠死,夷徼肃清。【县晋省】此三字,当是后人批注,吕刻收入正文,说在注释。

  会无县  【路通宁州。渡泸得住狼县】廖本注:住,“当作堂。”狼,“当作蜋。《南中志》作螂”。今按:此十字,当倒在末,以故濮人邑句上承县。古濮人也。今有濮人冢,冢不闭户,闭字宋明旧本皆作开。清刻本皆同《郡国志》注引作闭。 其穴多有碧珠,人不可取,取之不祥。有天马河, 天马《郡国志》注引讹作“元马”。下文同。 〔天〕马日千里,依《郡国志》注引文补天字。后死于蜀,葬江原小亭,今天马冢是也。【县】〔山〕有天马祠。“ 山有”是常氏文例“县有”非例。《郡国志》注所引文,固多改字,不足全遵。兹还县字为山字,与下文山下字相应。山,谓天马河侧之天马山也。【初】旧本皆有此字,于文不适。《郡国志》注引亦无。民家马牧山下,或产骏驹,云天马子也。今有钱、《函》本作其,廖本作有。天马【径】〔迳〕, 刘、《函》、廖本作径。不取。厥迹存焉。河中有铜胎,钱、《函》、廖本作胎,《郡国志》注引作船,张、吴、何、王本同作船,《水经注》作“具子铜胎”,顾广圻校云:“当依《水经注》。”今以羊祀之,可取,河中见存。土地【时】〔特〕产〔好〕犀牛,犀当作兕。 〔东〕山【色】〔出〕青碧。依《郡国志》注所引《华阳国志》文补好字与东字,改时作特,色作出。顾广圻顾观光二校稿已先见及。

  大笮县旧各本作笮、廖本作笮。 汉末省也。刘、李本无也字。

  定笮县《函海》注云,“前后《汉书》、《晋书》作莋。”  笮,笮夷也。笮字,廖本注云“当衍”。汶山曰夷,南中曰昆明,汉嘉、越嶲曰笮,蜀曰邛,皆夷种也。县在郡西。渡泸水,宾刚徼,【白】〔曰〕旧皆作白,兹改作曰。 摩沙夷。有盐池,《郡国志》注引此文,作“盐坑”。积薪,以齐水灌而【后】焚之,《郡国志》注引作“而后焚之”。其后字当衍。成盐。汉末,夷皆锢之,张嶷往争,夷帅狼旧无此狼字,廖本补,并注。岑,槃木王舅,旧各本作“槃木明。”廖本依《张嶷传》改,有注。不肯服,嶷禽,挞杀之。厚赏赐,余类皆安,官迄〔今〕有之。【北沙河是】 四字可疑当衍,说在注释。

  三缝县《前汉志》作三绛。  一曰小会无,音三播。旧本此下皆有小注云“音三播字疑误。”唯刘本多注“缝音播”三字。通道宁州。渡泸,【得】〔接〕蜻蛉县。得当作接,谓县境越泸水,接蜻蛉县界处有长谷。蜻蛉在云南郡。有长谷石刘李本作古。 【时】〔猪〕旧各本皆作“石时坪。”顾广圻校稿依《水经注》改。坪,张、吴、何、王本作平,依元丰本也。刘、李、钱、《函》、廖本作坪,依嘉泰本也。中有石猪,子母数千头。长老传言:夷昔牧猪于此,一朝猪化为石,迄今夷不敢牧于此。张、吴、何、王本作“不敢往牧”。

  卑水县  去郡三百里。水流通马湖。《郡国志》注引作“水通马湖”四字,当是“水通马湖江 ”五字被削,详注释。

  潜街县《函海》注云:“刘、吴、何、李本作溪。《汉志》作灊。”  汉【末】置,《前汉志》已有此县,末字衍。晋初省。《后汉志》已无此县,则当云“ 后汉省”。而云“晋初省”者,盖蜀汉时曾复置。

  安上县

  马湖县  水通僰道入江。晋初省。刘、李本无初字。

      二十四

  右益州,汉初统郡五。按,谓巴、汉中、蜀、广汉、犍为,皆高祖王汉中时故地,截至武帝建元六年止,不计武帝新开诸郡也。后渐分建,蜀郡及巴【郡】,又分为五郡。为,当作出。谓蜀郡分出汉嘉、江阳二郡,巴郡分出巴东、巴西、涪陵三郡,合为五郡,皆在建安以前。不计汶山郡,非汉王故地也。 〔刘二主时,又自〕广汉、汉中、犍为、〔巴西分出六〕【为四】郡。谓自广汉分出梓潼、阴平,汉中分出西城、上庸、房陵,巴西分出宕渠,犍为分出朱提,亦皆故汉中王故境。 〔武帝〕【又】开益州五郡,此谓武都、汶山、越嶲、□柯、益州五郡,沈黎旋废不计,益州后改晋宁。 〔明帝开永昌郡,丞相亮分置建宁、兴古、云南郡〕,合二十五郡。蜀汉世有此二十五郡不误,但上文夺去字多,即不可合,各郡文固在,可按补也。南中平乐、南广二郡亦蜀汉置。平乐旋废,南广丞相亮后所置,故不当计入。旧刻各本怪其数不合,莫知考补,廖本注云“以上舛駮,所未详矣。 ”及宁、【州】〔荆〕、梁州建,复增七郡,蜀于是有【三】州四,及字《函海》注云“ 何本误又”。顾观光校云“原误又”。盖元丰与张、吴、何本皆作又,刘、李、钱、《函》、廖本作及也。又 “于是有”下州四上,各本皆无三字。廖本有,并注云:“旧脱此字,今补正。”今按:李雄曾置荆州,见《大同志》,常氏原本有荆,为州四。降江左后,嫌荆州与晋抵牾,删去,改荆为州以掩之,而“州四”二字未及改。后之传抄者遂自州断句,以四下属。兹改还荆字,从四断句。 〔凡三〕十二郡,旧刻误以四字下属代三字。兹补“凡三”二字。三十二郡者,上二十五郡,加李雄与王逊所增立之平夷、夜郎、平乐、南广(李雄复置),河阳、梁水、西平七郡及荆州之建平郡。由常氏去荆字删建平郡,故从来抄传与镌刻者不能得三十二数而作四十二,并上各数字疑昧不解,听其舛駮,甚至于改四州为三州,三十二郡为四十二也。一百九十六县。各本此文并同。查本书所列郡县,共只百七十四县,尚差二十二县,疑皆在原荆州郡县中,合省并之县计,非常氏原文有误,不尽详考。州分后,《函海》作为。益州凡新旧郡【九】〔七〕,旧刻皆作九,当是七字之讹,说详注释。县四十八,户夷、晋二十【二】〔四〕万。廖本作 “二十二万”。

  撰曰蜀之为邦,天文,〔则〕井络辉其上。地理,〔则〕岷、嶓镇其域。五岳,则廖本有则字,他本无。华山表其阳。四渎,则旧各本有。汶江出其徼。故上圣,则大禹生其乡。媾姻,则黄帝婚其女。显族,吴、何本无女、显二字,吴作墨巴,何本空格。疑是张佳胤删,以族代女字,意实胜于嘉泰本,然窃疑显族下有脱文,当是原有表扬诸大族字被删。大贤,彭祖育其山。列仙,王乔升其冈。而宝鼎辉光于中流。离张、吴、何、王本作骊。龙、仁虎跃当脱有一字。乎渊陵。开辟及汉,国富民殷。府腐谷帛,家蕴畜积。《雅》、《颂》之声,充塞天衢,中【林】〔穆〕旧本皆作穆。廖本作林。之咏,侔乎《二南》。蕃衍三州,土广万里。方之九区,于斯为盛。固干坤之灵囿,先王之所经纬也。

      附一

                     蚕丛考

  蚕丛之名,始着于扬雄《蜀王本纪》,其书今佚,唯有辑本。所辑魏晋以来杂史、地书及汇书,文字小有异同,大旨若一。无非出于扬雄所传。兹于《常志》外选录数种以便参订:

  《文选.蜀都赋》注:“蜀王之先名蚕丛、柏濩、蒲泽、开明。是时,人萌(民)椎髻、左言,不晓文字,未有礼乐。从开明以上到蚕丛,积三万四千岁。” (左言,谓不同于汉语。六朝有“左郡”,谓语言不同之郡。)

  《艺文类聚》卷六:“蜀王始曰蚕丛,次曰伯雍,次曰鱼凫。”

  《太平御览》卷一百六十六:“蜀之先称王者曰蚕丛、柏灌,鱼易(凫)、开明。是时,椎髻、左衽,不晓文字,未有礼乐。自开明以上至蚕丛凡四千岁。” (左衽非羌氐俗。应是“左言”讹。)

  又卷八百八十八:“蜀王之先名蚕丛,后代名曰柏灌,后者名鱼凫。此三代各数百岁,神化不死。其民亦随王化去。”

  综合分析,以求扬雄本语,则蜀王先世最先着名者为蚕丛氏。其时与中原不同俗,无文字,无礼乐,年代荒远,连坟墓亦无有。质言之,还是原始社会的初期或中期,或说是中石器时代以前的社会。自蚕丛氏开始,乃有氏族组织。所谓“王”,乃后人加于其氏族首领之称,正如称伏羲氏、神农氏曰“帝”,非即已经有国家制度之王号也。

  常璩在《序志篇》,用特笔反对扬雄所传之说云:“世俗间横有为蜀传者,言蜀王、蚕丛间周回三千岁,[岁]作年,蚕丛,国之号也。按《蜀纪》,'帝居房心,决事参伐’(参)伐,则蜀分野。言蜀在帝议政之方。帝不议政,则王气流于西。故周失纪纲而蜀先(称)王。七国皆王,蜀又称帝。此则蚕丛自王,杜宇自帝,皆周之叔世,安得三千岁?”所据《蜀纪》三语、与《三国志.秦宓传》“请为明府陈其《本纪》”文同。璩固云:“司马相如、严君平、扬子云、阳成子玄、郑伯邑、尹彭城、谯常侍、任给事等各集传记以作《本纪》。”则从前汉至魏晋,作《蜀本纪》者凡八家。扬雄仅居其一。璩与秦宓所据之《蜀本纪》,出于星象家言,非扬雄语。扬雄“怀铅握椠遍访故老”(《方言序》),传其《方言》。其记蜀王事,当亦如此。凡民族在无文字时,率有口诵其先代历史之能力。(近世彝族奴隶主,有能诵其祖先名氏至七十代以上者。)扬雄生于蜀,与故老习,记其传说如此。虽其真实性不能甚大,亦应较其他学人专恃书本、推断者为可靠。故璩所持以驳雄说者,不能成立。从而可知对《常志》相关诸语,亦当有所抉择矣。

  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分析旧籍所传关于蚕丛氏之资料,可以肯定其为原始社会最先形成一个氏族集团之首领。其至周末之时间,说三千岁,为保守数;四千岁,为近似数;估万余岁亦非甚夸。此为结论之一。

  胡为称曰蚕丛?凡古籍记述原始社会之氏族名称,有录音者,有录意者。“蚕丛”为录音耶?必不取于如此繁画之两字。意必亦如“伏羲”、“神农”、“有巢”、“豕韦”之为录意;或由其饲养原蚕成功,创缫丝法,为民族兴利,故号“ 蚕丛”也。宋黄休复《茅亭客话》云:“蜀有蚕市,… …耆旧相传:古蚕丛氏为蜀主,民无定居,随蚕丛所在致市居。此其遗风也。”是蜀人相传蚕丛氏时尚无都邑,随桑林所在,聚其人,教以养蚕缫丝,故曰蚕丛。然宋去蚕丛已远,后于扬雄一千余年,既非秦汉人传说,更难信赖。窃疑蚕丛之义,谓聚蚕于一箔含养之,共簇作茧,非如原蚕之蜎蜎独生,分散作茧。是原始人类一大发明创造。故成为氏族专称也。今蜀人犹称作茧之草树为簇,语音作丛之入声。疑即蚕丛语变也。

  古史相传,黄帝元妃嫘祖,教民养蚕(出《世本》)。《史记.五帝本纪》据《世本》与《大戴礼.帝系姓.五帝德》撰成,称:“黄帝居轩辕之丘,而娶于西陵之女,是为嫘祖。嫘祖为黄帝正妃,生二子,青阳降居江水。其二曰昌意,降居若水。昌意娶蜀山氏女曰昌仆,廖本[仆]作{濮}生高阳,是为帝颛顼也。”蜀山氏居于何地,暂可不论。论蜀之为字,盖即原蚕之本称也。就我国文字发展过程言,先只象形,次会意。周秦以降,谐声字乃多。蚕字,从□,朁声。其非原始之蚕字甚明。较蚕字早出者,有蜀字;古文作,后加虫字,象形兼会意。所表者为蛾类之幼虫。蛾类幼虫与人类生活最关切者莫如蚕。故蜀字系古人专为原蚕制造。象巨目之虫。又加虫为识者,是象形末期字;更加虫,以明其非他种巨目动物。原蚕眼实微小,然有大黑斑为伪目,故其造字如此。蜀字之成制,即在黄帝之世。其字,亦即为当时之蚕字。后世乃以蜀为原蚕,于则造蚕字以相区别。故《淮南子》云:“ 蚕与蜀似而爱憎异。”其所云“蜀”,即原蚕,今云野蚕者是也。

  野蚕,今四川有桑之处皆有之。桑林岁久,即自繁生。其蛾与蚕蛾无异,产卵于桑之枝干,不甚密集。春暖自孵出,就叶芽。恒分散,鲜共叶者。蜕变四化而后成茧。体较家蚕短小,形质全同。散向桑下枯草、篱栅、墙垣间结茧,或就桑皮皴裂间。茧淡灰黄色,较家蚕茧小而坚硬。可煮而抽丝,与家蚕丝无异,但多颣结。性不群聚。故蜀字引伸之义为独。扬雄《方言》:“ 一,蜀也。南楚谓之独。”盖蜀人古语读一为蜀,其字作,象蚕之形,亦即古之蚕字。古传养蚕法者,初亦只呼为“蜀。”更造为蜀字。是故“蜀山氏” ,即古人加于蚕丛氏之称也。其义皆谓最先创造养蚕法之氏族。西陵氏女子嫘祖得其法,转施之于中原地区。故其子娶于蜀山氏。疑西陵氏居地与蜀山氏近,故传其术于中原独早。然则蚕丛氏在黄帝之先已养蚕矣。

  蜀族在蚕丛时无文字可定。自其入居蜀地,即不能不有文字。其字在物中颇有可验证者如手纹是造作义,花蒂纹,是王之义,持刀人,是兵之义,舞蹈人,是快乐及胜利之义,惟不识其作何音。其字,象蚕形,读蜀音,可缘《方言》定。又字,象二蚕对望待饲,读蚕音,则可由《后汉郡国志》蚕陵县字作“八陵”而定。《前汉志》作“蚕陵” 。《后汉书》帝纪及《西南夷传》并记有安帝永初元年,桓帝永寿二年,“蜀郡夷叛,攻蚕陵”。字并作蚕。惟《郡国志》作“八陵”。故可知此字乃蜀人习惯使用之“蚕”字。《帝纪》用汉字,作蚕,《郡国》用地方字,作。是蜀王时已有之古蚕字,一(蜀)表单数,音如独。(蚕)表复数,为蚕字音。蜀人称此虫为蚕,缘之读为蚕字音也。

  由文字发展的时代变化,与区域性的不同,可以证明蚕丛氏之所以着名于世,由其创始发明养蚕。是为结论之二。

  蚕丛氏居住何地?《前汉.地理志》蜀郡有蚕陵县。“莽曰步昌”,叙在蜀郡十五县之末,可知其为武帝时新开县。《后汉志》作“八陵”,可知其为蜀山氏故地,亦蚕丛之故邑也。《元和志》“翼州,北至松州(今松潘)一百八十里。周武帝置。本汉蚕陵县地。汉元鼎中开。梁大清中,萧纪于旧县置铁州,寻废。周天和元年,讨蚕陵羌,于七顷山下置翼州。”考地理者,皆一致定为今松潘县南百八十里之叠溪。其地当松坪河岷江会口,旧有小平原。一九三三年地震,山崩壅江,今为叠溪湖。其北山名蚕陵山,见《旧唐书.地理志》“翼州卫山县”。

  县名蚕陵者,盖旧传有蚕丛王墓在此。犹楚之夷陵,巴之故陵。皆因旧墓为称。抑或谓蚕丛氏所居之丘,与“蜀山氏”之蜀山同义。要必与蚕丛氏旧居有关。汉元鼎时,去蜀王杜宇未远。武帝时蜀人必能知其先王住地所在,故立县时用此名也。

  蜀地与华夏之原始交通,原本以岷江上游河谷为媒介。绵虒(故茂州旧名)与蚕陵,为其枢纽。蚕陵以上,大体平易。故王莽改名步昌。蚕陵以下,河谷深狭,岸道险窄,至绵虒乃略开展,多农地。故秦县止于绵虒。绵字,古为茧絮之义。亦与蚕丛文义有关。自绵虒东逾土门关(今地名),仅一浅岭(属九顶山脉凹部),循湔水(海窝子之白鹿河)而下,至瞿上(彭县北之关口,《元和志》指为天彭门),穿短峡而出山,入于成都平原之郫邑。此蜀王柏灌、鱼凫由蚕陵渐迁入蜀农业地带之道路也。别自土门关循雒水下行至绵竹,一日可达。今世犹通行。远古时,成都内海未全出土,其东北已出土部分,为郫、什邡、绵竹等地区。恒自绵虒、蚕陵,溯江源(黄胜关),蜀与内陆交通,只能如此。其后自宝鸡、故关入武都盆地。再循嘉陵江水至葭萌入蜀。故知其为殷周世开。其时,蜀山氏(蚕丛氏)部落亦已转进至瞿上(海窝子)与郫矣。秦灭蜀后,乃开湔氐道,即自今灌县龙溪出汶川娘子关之路。是为岷江上游河谷与成都平原间新开之捷径,为汉置汶山郡创立了基础。于是土门关古道亦渐废矣。又至蜀汉时,修成剑阁桥道,南栈新路成,马鸣阁旧路亦废。不知此种交通发展过程者,妄谓“三皇乘祇车出谷口”(《秦宓传》文),为今之褒斜谷口。而以为蚕丛氏之入为蜀王,是循江水而出。反以疑瞿上为蜀王故治之说焉。昧于地理故也。

  以此考订古代西陲交通路线的发展变化,决定蚕丛氏最先住居地点,亦合于旧籍沿革之文。当为结论之三。

  蚕丛氏属于何种民族?由其居地所在,即可肯定其为氐类。氐与羌族同源,为人类最先入居于康、青、藏大草原者。由于草原辽阔,多食草兽,易猎食;又富于白石英块,成天然的犀利石器;其地干燥无雨,空气清洁,人鲜疾病;又无毒虫猛兽害敌;故原始人类乐于留处。从而较早育成卓越之牧业文化。其贡献留存于今世者为:育成驯优之旄牛与藏狗,更进而育成乳肉兼用之良种□牛,与耐寒之来麦(青稞)。来麦,(《诗.生民》),正谓开始引种青稞。《禹贡》之“织皮”,谓连毛羊皮,古人市以织褐也。《史》、《汉》之“莋马、旄牛”,秦汉世犹依赖于羌族供应。羌虽限于地文,日渐落后于中原。若言石器时代,则或他族为古老矣。

  羌族的原始住区,为藏北之绛塘草原(羌塘),与康北之俄洛草原。(《禹贡》之“析支”,《汉书》曰“赐支”。赐,古读如锡。)当其极盛时,人口发展无已,分向四方延展:南入雅鲁藏布江河谷者,为播族(《西羌传》云“发羌”,隋唐时为吐蕃)。更南延展者,为喜马拉雅山南斜面尼婆罗、哲孟雄、布丹、珞巴诸族。向西延展者,为克什米尔,在唐为大小勃律与西女国。向西北越昆仑而下,入于塔里木盆地者,后为西王母,与鄯善、于阗、龟兹诸沙漠绿洲国族。向东北延展者,别为党项(秦为义渠,唐为党项,宋为西夏)与玁狁,及赤狄、白狄、长狄等族。其向东南延展于西康高原者,在汉为旄牛羌,在隋唐为附国、白兰、东女(苏毗),在元为霍尔、木雅、梭罗,在清为明正、理塘、巴塘、德格等土司部。其更早已入居于西康高原与四川盆地,及云贵高原间之河谷地带者,是为氐族。又有更早已远入汉水流域与大巴山区者,则于唐虞时为三苗,殷周时为楚芈,魏晋时为巴氐;皆已进入农业社会,渐与内陆民族融合矣。(楚国芈姓,其字为羌之变体,而读音如米,与羌氐语呼人为米同音。盖羌族语犹存之证。)未能更向东南延展。向东扼于中原,向南后于越族故也。凡文化较高民族,恒向其四周文化落后地区作波浪式延展推进,其规律如此。

  氐者,居于低地之羌也。岷江、大渡河、金沙江诸河谷,比较羌族居住之高原地方低暖,宜于种植,而交通不便。地理既异,经济生活不同,民俗随之变化,形成新的支派。自武都之白马,汶山之冉駹,汉嘉之青衣,沈黎之莋,越嶲之白狼,皆称曰氐。蚕丛,盖居岷江河谷之尤早者。蚕丛之族徙蜀,而后冉駹承居其地,是故蚕丛氏,虽蜀之先王,亦氐类也。

  《殷武》之诗,称“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谓成汤时,住居陇蜀之氐羌民族,咸与殷商民族发生和好关系,商品市易不绝。殷墟甲骨文中,刻入羌字甚多。其字从从人,形态甚多。有羌加石字的,它表示羌族卖石器(玉器)的商人,石器最美者以古羌族,中原古代把他称作“氐人”。故从羌加系的字,实际是指的“氐人”,即羌族入居温暖河谷经营农蚕业的人。

  附甲骨文的三种羌字。

(据1934年哈佛燕京社出版的《甲骨文编》)

    (表示的一般羌人)

    (表示卖石器〔玉器〕的羌人)

    (表示卖丝的羌人〔氐人〕)

  羌人善养马牛羊。既居河谷,不利于养牛羊,行动咸需于马,故氐族皆有宜于山道之良马及驴行销内陆,是谓“莋马”。蚕丝与马,为殷、周间氐人与内陆商人市易之两大商品。故秦、汉恒以蚕与马为类。《荀子.蚕赋》谓蚕神“马首”。郑玄注经,谓:“蚕与马同气,故蚕月禁杀马。”《甘石星经》谓房四星其一为“ 天马”,一为“天驷”。《协律辨方书》谓:“天马为丛神,为掌蚕之命神。”《唐月令注》谓“先蚕为天驷星”(并据《辞海》引)。而隋唐时以马明王为蚕神。马明王塑像,额上多一纵目,乘白马,此盖表示其神为纵目人,属白马氐类,隐指蚕丛也。宋王钦若驳天蚕为天驷之说(详《宋史》卷五十五本传),于是朝廷祀典称“先蚕”。废其燔柴,但瘗埋以祭。神亦另作翁媪持茧像,拟嫘祖。人民不愿从钦若说者,乃因马头娘故事,塑女子披马皮者为蚕神。或私祀马明王如故,但改称其庙为白马庙而已。马头娘故事者,唐人所造。谓高辛氏时,蜀人为贼掠去。其女誓于众曰:能使父还者嫁之。家有马,绝 □逸去,乘其父归,父不肯以女嫁马。马咆哮嘶啼。其父怒,射杀之,曝其皮于庭。女过其处,皮蹶然起,卷女飞去,栖于桑上。女化为蚕,食桑成茧(节《太平广记》)。此明是迷信蚕马同气者所造。仍称“蜀人”。远讬于“高辛氏”时,其意犹指蜀山氏也。明清人又谓蚕神为“青衣神”(徐光启《农政全书》),谓“蚕丛氏衣青衣”。青衣,白马,皆氐族支别之称。要皆足以说明养蚕为蜀地氐人所创。是为结论之四。

  近世,有西人传教士着书,谓中国蚕丝业始于山东。其人不知蜀地有蚕丛,有原蚕,但缘山东有柞蚕,有黄丝(较原始的丝色),遂言之。夫若先无天然自生之野蚕以启发远古劳动人民,即不可能有养蚕的创造。四川自岷江河谷入四川盆地,今犹多有野蚕,亦其证也。

 1976年任乃强再稿。

  附二

               成都七桥考

  常璩《华阳国志》云:“长老传言,李冰造七桥,上应七星。”其上文专章记李冰事,未言造桥。此虽补述,犹曰“长老传言”,固疑之也。

  今按,李冰既穿二江“双过郡下”,即不能不跨江造桥,以通行旅。二江者,郫江,自沱江(毗河)分水,至张仪、张若所造成都城西北,绕少城西,折向东流,过城南之市桥与江桥,至合江亭,与检江合。自灌田外,兼具护卫城防与漕转汶山地区竹木财物之用。是为二江之北江。其故迹,验于今地,则为自郫县三道堰,经成都市区之洞子口、九里堤,与今城内之王家塘、洗马池一带低地,出外东莲花池,至望江楼附近合检江。秦城在此江之北,面积不过今城九分之一、二。其商业繁盛区在市桥附近(属秦少城石牛门外)。其下有石犀渊,相当宽深。汉世展拓秦城,合大城、少城作十八郭,此市与渊均仍在市桥门郭外,当时汉民与少数民族市易,不乐在城内受官吏拘束故也。自隋、唐、宋、明,屡徙城址。明、清两代修建砖城时,则王家塘、洗马池一带已包入砖城之内,而别凿护城河以泛竹木(今云油子河)。城内郫江旧迹次第填平,变成街道,每大雨,街水漫流时,此旧河迹部分恒成泽国,有淹没屋基一、二尺深者,其明验也。

  李冰二江之检江,远自都江堰内江之宝瓶口外分水,长百余里。即今之走马河,灌、温江、郫、崇庆、双流、新津诸县和成都广大田野之干流。秦时系自今百花潭、十二桥循金河一线,至合江亭,与郫江合。明代筑砖城包金河后,乃更于南门外开护城河,即今南门大桥下河,清代同。城内金河,初亦行船,后渐为沿岸民居侵夺,乃更开拓南门外渠为正流。今则金河渐堙灭矣。冲积平原开河易,可以随时依人意改变河道,其都市土城,亦屡圮,屡筑,移徙不定,故执今地形以求古地名位置者,每每致谬。先了解秦李冰二江旧迹与大城、少城之位置,乃可以考订秦之七桥。

  兹先汇录七桥资料,以便审证:

  1 常璩《华阳国志》(依新校本):“西南两江有七桥。直西郫江上曰冲里桥,西南石牛门曰市桥,……大城南门曰江桥,南渡流(江)曰万里桥。西上曰夷里桥。上曰笮桥。又从冲里桥西北折曰长升桥。郫江上西有永平桥。”

  2 《水经注》卷三十三:“西南两江有七桥:直西门郫江上曰冲治桥。(一本无上曰二字,治作里。)西南石牛门曰市桥。吴汉入蜀,至广都,令轻骑先往焚之。……大城南门曰江桥。桥南曰万里桥。西上曰夷星桥(一本作“夷里桥”)。下(校作亦)曰笮桥。南岸道东有文学……道西城,故锦官也……又从冲治桥北折曰长升桥。城北十里曰升仙桥,有送客观,……李冰沿水造桥,上应七宿。故世祖谓吴汉曰:安军宜在七桥连星间。”(此则明是引据《常志》而以笮桥为夷里桥之别称,以升仙桥入七数。无永平桥。)

  3 《初学记》卷七《桥总序》云:“蜀有七桥:一,冲里;二,市桥;三,江桥;四,万里桥;五,夷里桥;六,笮桥;七,长升桥。”(此亦明是依据《常志》,未似《郦注》之参杂他书,不用升仙桥。)

  4 《一统志》引李膺《益州记》云:“一,长星桥,今名万里。二,员星桥,今名安乐。三,玑星桥,今名建昌。四,夷星桥,今名笮桥。五,尾星桥,今名禅尼。六,冲星桥,今名永平。七,曲星桥,今名升仙。”(附原注:“按《益州记》与《华阳国志》多不同。《华阳国志》升仙桥亦不在七星之数。”)

  今按:李膺从桓温伐蜀,留蜀中颇久,盖与常璩为同时人。而所记李冰七桥与常氏异者,常氏记“故老 ”传说,李膺记当时星纬家言,《郦注》折衷二家为文。《初学记》则恪遵《常志》也。兹先依《常志》次第,考订各桥名称,位置如下:

  冲治桥  《初学记》作冲里。《水经注》官本作治,朱本、赵本作里。赵一清《水经注释》云:“是唐时写本避高宗讳耳。”今按:秦汉制,县域区划,有乡、亭、里。“乡置有秩三老、游徼。”“亭有亭长,以禁盗贼。”“里有里魁,民有什伍,善恶以告。”(引《后汉.百官志》。) 《常志》亦云:“故蜀立里多以桥为名。”编户之法,大十户左右为甲。十甲左右为里。地有兴衰,户有增减。增减度过大时,亦每有分并。先有桥,则里因桥为名,先有里,则桥因里为名,此其大较也。秦已建桥,汉始分里,故可推断冲里桥者,原始当单名冲桥。冲即冲途、冲繁之冲字。秦时成都西侧当羌氐、笮、邛出入之冲,(当时临邛入郡自西门。僰自南门,賨自东门,秦自北门。)故正西之郫江桥曰冲。汉立里,因曰冲里。后遂转为冲里桥。宋人刻书者与传写《常志》者,每因唐避治作里,而误会理、里字为唐人避改,遂妄还为冲治桥。犹俗本《史记》、《汉书》,改元元为玄元,说为黑头之义。亦谓古本为避讳改也。

  市桥  秦少城正南为石牛门。门外跨郫江有桥,为市桥,为当时各族人民市易处。汉建益州,称为“ 州市”,谓一州最大市也。《寰宇记》卷七十二云:“市桥,在州西四里。”又引李膺《益州记》云:“汉旧州市在桥南,《华阳国志》云,后汉大司马吴汉征公孙述,述妹婿延岑伪遣鼓角麾帜渡市桥挑战,汉兵争观,延岑纵兵出汉军后袭击,大破之。(在《公孙述志》)即此桥也,七星桥之五。” 郑樵《通志》谓古市桥“今曰金花桥”。考石犀渊当即今之王家塘。石牛门当在今宁夏街东武担山与文殊院之间,去金花街、五福桥不远。宋代犹能知其处,今难确定何点矣。

  江桥  在大城南门外,尝估其桥址当在今城东北方正街、贵州馆街之间。《寰宇记》云:“南江桥亦曰安乐桥,在城南二十五步(按此谓唐宋之府城)。宋孝武以桥名安乐,寺改名安乐寺。”今安乐寺为人民市场,在盐市口附近,祀蜀后主安乐公刘禅,非古之桥神庙也。

  万里桥  在郫、检二江合流处之西跨检江。成都舟运,始畅于此。《元和志》云:“在县南八里。蜀使费祎聘吴,诸葛亮祖之(于此),祎叹曰:'万里之行,始于此桥。’因以为名。”又“明皇幸蜀过此(《寰宇记》作“适此桥”,义较佳),问桥名。左右以对。明皇叹曰:'开元末,僧一行谓,更二十年,朕当远游万里外,此其验也。’”范成大《吴船录》云:“在合江亭西。”考合江亭,当在今望江公园附近。万里桥当在今九眼桥附近。检江,亦即锦江,一名流江,《元和志》曰“大江”,云“万里桥架大江水”也。舟行者自此始,故祖饯者恒于此处。费祎所叹,谓使程之远,正如此桥名,非因有此叹而名此桥也,万里之名,当秦已定,取长江万里为义。《寰宇记》云:“在州南二里。亦名笃泉桥。桥之南有笃泉也。……七星桥之二。” 今按“二里”上疑脱十字。或二为八之讹。所举费祎、玄宗两故事与《元和志》同,则道里不能远异。宋之州城距此,亦不能是二里。所言“笃泉”,疑即今之“薛涛井”,本名“笃泉”,清人傅会为薛涛故井也。成都郊区皆饮江水,渠水,不作井泉,惟此有一井泉,故知其为笃泉也。万亦为姓氏字,亦可疑“万里”是里名。

  夷里桥  故址当在今盐市口南,跨金河(检江)。本曰夷桥,汉立夷里,遂称夷里桥也。夷字本义训大,训平易,又为姓,齐大夫有夷仲年,又与彝通,不必即为“蛮夷”义。

  笮桥  常氏夹叙在七星桥之间。《益州记》、《水经注》,皆以为即夷里桥。《寰宇记》云:“笮桥,去州西四里,一名夷里桥,又名笮桥,以竹索为之。 ”今按:李冰七桥皆木制之板桥,可行车马。惟此附郭七桥外,乃仍旧为竹索桥,夷里桥决非竹索为之。李冰于成都通临邛道上各渡口皆作笮桥,明着《常志》。其出少城赴临邛之第一笮桥,正跨检江,当在夷里桥上方赴临邛方向,疑是今草堂寺外龙爪堰处,虽李冰作,不在七木桥内。吴汉入蜀,蜀人坚守夷里、万里二桥,军不得渡。故上趋笮桥。延岑乃以鼓角、旗帜,大出市桥,趋夷里,若欲击其后者,汉军争东向夷里御之,延岑乃以奇兵向笮桥击其后方,故大败之,汉堕水,援马尾得出。其时笮桥亦已易木桥,而市桥江桥皆易为石桥矣。今成都南郊四十里,有地名簇桥,亦非秦之笮桥,秦笮桥当跨检江。

  长升桥  按《常志》,当在少城西北,跨郫江,约在今洞子口附近。

  永平桥  按《常志》文,当在郫江更上游,今踏水桥附近。旧地书于此两桥无所称述。兹订为如此位置者,如此乃合“上应七星”语。北斗七星特明朗。其四星排列略成四方(微作梯形),是为斗勺。其三星排列微弧,接于勺,为斗柄。李冰七桥,市、江两桥跨郫江,万、夷两桥跨检江,亦略成四方形,似斗勺。冲里以西北三桥,皆跨郫江上游,配合恰似斗柄状。如此乃与“七星”形位相应,否则不为“相应”。此应字,只能是相类似之义。北斗七星,斗勺之前端二星为天枢,其间作直线引长更约七倍距离处为北极星(北辰),正当天心,亘古对地面位置不变。北斗七星与其他星群则每昼夜对地面旋转一次(实即地球自转所见的天象),每月之同一时间,斗柄所指的方位又不相同。每一周年,斗柄回指一定方位(实即地球公转所产生的天象)。上古人类,便依据它转向的方位,定出年、月、日、时的历法来。李冰所造七桥,形位与斗宿七星相似,惟不能旋转如斗,每日仅瞬刻与之相应。李冰当时随地理形便造桥,恰有形似北斗之排列。后人遂饰为“上应七星 ”,传播于蜀人之口,常璩从而采入于书耳。笮桥位置与七星排列不相应,而与万、夷两桥同在检江上,故夹述及之。

  升仙桥  即今之“驷马桥”,本汉城咸阳门外护城河桥。张仪筑时应已有木桥,非李冰造。唯郫、检二江上木桥,工程较大,或是李冰造耳。此桥既非跨郫检江,又不与七星排列位置相应,即不当在七桥之内。(《水经注》误入于七星桥。缘《益州记》误。)

  李膺《益州记》久失传。唐宋人每多引之,文不尽同。如《寰宇记》谓南江桥为“七星桥之一”,万里桥为“七星桥之二”。市桥为“七星桥之五”,余四桥无名次,但有“夷里桥又名笮桥”,不言七星桥次,而与《一统志》所传《益州记》“四,夷星桥又名笮桥” 之文正同。故知其出于《益州记》也。然《一统志》所传《益州记》之桥次为一万里桥;二安乐桥(按《寰宇记》,安乐桥即江桥);三建昌桥,谓即长升桥,其下突然跃越至斗柄中,显有未合,疑原是夷里桥;其四为笮桥,而五为市桥(禅尼桥),顺序乃合,然则李膺本语固以笮桥入于七星与《水经注》同也;其六为“冲星桥”,沿市桥溯郫江而上,次叙合。其七为升仙桥,又不合如上所述。可疑所云“李膺《益州记》”,亦只是后人所妄讬。即如长、员、玑、夷、尾、冲、曲等星名,亦非天文诸书所固有,不得为李膺实地考察之言矣。

  若《常志》文,“上曰笮桥”四字为自注语,则从江桥为斗魁第一星起,次万里、夷里、市桥为勺。次冲里、长升、永平三桥为柄,以象北斗,殆似之矣。

  综上言之,可得下之结论:“上应七星”之说。除形似外,不能有其他意义。既云:“(秦城)西南两江有七桥……上应七星。”即不得有升仙桥(驷马桥),亦不得有笮桥。笮桥虽亦在检江,与七星不相应,亦非如七星桥之为木桥,常文本自明白。后人转引讹谬,以升仙亦为木桥(汉世笮桥亦为木桥),而永平桥远(或已坏),说者不知,亦不细审常文,致昧七星之义。

作者/狼烟诗影,四川邛崃市人。曾用多个笔名著有诗歌,小说,散文,散文诗数百篇,古体诗,填词两千多首。笔名有:狼烟诗影,田子,哥哥在写诗,温柔一剑,老大,风中孤影,风中流浪……等。作者真实姓名暂时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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