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两千里,但这一次不一样。这一次她有方向,有希望,有那个在茶馆里偶然听见的名字。她在心里一遍一遍地念着那个名字,像念一道护身符,像念一句咒语。
她回到鹿邑的时候,正是春天。县衙门前的老槐树开满了花,香气浓得呛人。李三娘站在街对面,看着那两扇朱漆大门,看着门口站着的衙役,看着进进出出的百姓。她没有立刻冲上去,而是先找了一个地方住下,把自己收拾干净,把那份已经翻得破破烂烂的血书重新誊写了一遍,把诉状上的每一个字都检查了三遍。
然后她等,等了三天。第三天清晨,县衙的大门打开,一顶轿子抬了出来。轿帘掀开一角,露出一张清瘦的面孔,颧骨很高,眼睛很亮。
李三娘从街对面冲了出去。衙役们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已经跪在了轿子前面。她把头磕在地上,磕得很响,额头磕破了皮,血顺着鼻梁往下流。她大声喊着“冤枉”,声音大得整条街都听得见。衙役们冲上来拉她,两个人拉不动,又来了两个,四个人像拔萝卜一样把她往边上拖。她的手死死扣着轿杠,指甲断裂,血糊糊的指头嵌进木纹里,像是要把自己钉在那里。
“住手。”轿子里的人说话了。声音不大,但很沉,像石头扔进深水里,闷闷地砸出一个坑来。衙役们松了手,李三娘趴在地上,浑身发抖,不是害怕,是激动。
轿帘完全掀开了,那个清瘦的中年人走出来,居高临下地看着她。他的目光很锐利,像一把解剖刀,从上到下把她剖开,看穿她的衣裳、皮肉、骨头,一直看到最里面那颗还在跳动的心。
“你是什么人?所告何人?”
李三娘抬起头,满脸是血,满脸是泪,但她的声音出奇地平稳。她开始讲述,从父亲被杀的那一刻讲起,一直讲到现在。她讲了整整一个时辰,讲了父亲的遗言,讲了那把磨了三年的刀,讲了那个藏在槐树下的黄昏,讲了三年告官的屈辱,讲了京师两千里路上的风霜,讲了登闻鼓前被推来推去的绝望。
她讲得清清楚楚,每一个细节都经得起推敲。那些年积攒的愤怒、悲伤、不甘,在这一刻全部化成了语言,像决堤的洪水一样奔涌而出。
刘县令听完,沉默了很久。他低头看着这个跪在地上的女子:衣裳破旧,面黄肌瘦,指甲断裂,额头还在渗血。她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老了十岁,但那双眼睛——那双眼睛里有光,那光太亮了,亮得让人不敢直视。
“你父亲的案子,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刘县令说,声音很轻,“物证呢?人证呢?你可有?”
李三娘从怀里掏出那份血书,双手捧着举过头顶。那血书已经泛黄发脆,上面的字迹有些模糊了,但仔细辨认还是能看清——那是父亲临终前咬破手指写下的,每一个字都在控诉那个杀他的仇人。
她又从怀里掏出那份诉状,上面密密麻麻地列着这些年她收集的证据:某年某月某日,某人亲眼看见那豪奴与父亲同饮;某年某月某日,某人亲耳听见那豪强与人密谋;某年某月某日,某人愿意作证,父亲死前的症状与中毒完全吻合。
一个一个的名字,一个一个的日期,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刘县令接过去,一页一页地翻看。翻到最后,他把那些纸张合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本官知道了。”他没有说“本官为你做主”,也没有说“你放心”。他只是说了这五个字,然后转身回了轿子,轿帘放下,轿子抬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