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科视角深度解锁英语第三人称单数

(文章有点长。当你耐性与灵性齐飞,才貌共长天一色时,才有能力文末探底,笑傲巅峰。)

                                                                      < 1>

        在14年的英语教学生涯中,接触了大大小小各个年龄层次的学生,小到幼儿园,大到高中生,甚至是成人,包括朋友、同事、同学、家长。绝大多数人但凡谈到英语学习,第一共同点就是“语法很难搞,但不知道怎么搞。” 第二共同点是“英语只要肯死记硬背就行,我就是不好好背。”各位同学,不是的好吗?我对我的孩儿们几次强调,一个人的学习能力和智力包含多个方面。其中第一要素是记忆力。而记忆力并不是大众眼中的“死记硬背”这么简单。也许在短时期内反复机械操练能立竿见影,我们通常考试之前应用的“临时抱佛脚”就是这个原理。但随后——(预备,唱!)

图片发自简书App

“你哭着对我说,童话里都是骗人的。背得so多,我还是没懂!

也许你不会懂,临时抱佛脚以后,那只佛脚,还不如猪脚。”(终止!)

        碎片化的语言学习,忽视准确表达、整个语境的产生,仅仅符号性机械性地学习、记忆,缺乏对生活场景的感应,没有生活逻辑的支撑,只是repeat and recite, 这完全就是个无厘头模式——It doesn’t make sense! 其实,相比文科,英语逻辑几乎是“理科”式的。中文强调意合,也就是意思上的连接,在写作时可以天马行空,即便说“形散神不散”,它的篇章组织结构也是以发散性思维为主,并不十分强调句子与句子之间的逻辑关系,段落与段落之间的逻辑关系;而英文强调形合,也就是形式上首先遵循严格的规范,句子和句子要有严密的逻辑联系。举个栗子:

        徐志摩说:“走着走着, 就散了, 回忆都淡了;看着看着, 就累了, 星光也暗了;听着听着, 就醒了, 开始埋怨了;回头发现, 你不见了, 突然我乱了。”

这么一首诗,拿第一句话看,至少有几种理解:

因果关系:(因为)走着走着,就散了,(所以)回忆都淡了;

递进关系: (不仅)走着走着,就散了,(而且)回忆都淡了;

假设关系:(如果)走着走着,就散了,(那么)回忆(也)都淡了;

在此我们大抵可以看得出,中文的表述隐去了许多逻辑关系,而且这些隐去的逻辑关系其实既可以这么说,也可以那么讲,墙头草四处倒,不太经得起推敲。

再给个栗子: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这两句出自《诗经 . 郑风. 子衿》。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的意思是:你那青青的衣领啊,深深萦绕在我的心间。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的意思是:你那青青的玉佩绶带,深深的让我思念。其实是以恋人的衣饰借代恋人。对方的衣饰给她留下这么深刻的印象,使她念念不忘,可想见其相思萦怀之情。但是从逻辑联系上来看,你的青青衣领青青绶带,跟我的心思悠悠有什么必然关系啊?读者必须自己脑补之间的逻辑关系,才能猜测还原作者真实意图。而当曹操在《短歌行》中化用“青青子衿,悠悠我心。”表达对贤才急切的渴求,这更是要读者脑洞再开大一点了。因为听者读者由于知识背景和理解力千差万别,他们很难对写作者所表达的思想作出完全一样的解读。一百个莎士比亚,对于一百个读者来说,就是一万个哈姆雷特。他们很可能会认为某一组思想之间根本没有任何关系,或者按照他们原有的自我形成的逻辑结构自动归类。退一步说,即使受众能够作出与你完全一样的解读,也增加了理解的难度和不确定性。因为他们必须自己找出这种作者没有提前架设的逻辑关系。

        语言是一个民族最重要的文化标记,是文化的载体。语言的发展和演化是一个民族的思维方式的结果,但又反过来影响这个民族的思维方式。中文的特点反映了华人几千年的重意、重神、重风骨、重玄虚的传统哲学和美学思想影响,而英语的特点则反映出西方人重视逻辑,重实证的思维方式。所以,我们中国人在学习英语时,一定注意英语相对于汉语的数学属性和逻辑关系。弄通弄透其中的语法规则是必须的,死记硬背是没有用的,走两个极端也是死路一条的。经过了多少年的教法学法研究后,各种学派理论你方唱罢我登场。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各界呼吁忽略语法的做法,认为英语是可以通过废除句式结构和语法知识,强记那些语言素材来习得的。没错,在英语母语国家,确实如此。因为孩子们从小就浸润在英语为母语的环境中,他们在语言交流中实现真实的感应,完成了真实的生活任务。但是对于我们汉语系统国家的人来说,当我们开始学习英语时,我们需要借助理性来搞清某个语法或文法,有些类似计算机编程C语言:他们都遵循严格的形式逻辑。而这些逻辑的背后是有着深度的程序理解过程的。每一件事,只有在透彻理解的基础上,才能说是真正掌握,否则,只是知道了表面的浮浅的符号而已。在熟练以后我们的人脑就自然具备了一种近似于直觉的处理能力去轻松应对这些规则。最近的Iphone人脸识别技术,就是相似的原理。第一次识别,一定是系统经过数据精确分析运算后,记录了你上庭中庭下庭之比,分析了你脸部器官是不是黄金分割比,划分了你的的美丑区间后,以后的每一次识别,就变成了直觉反应。所以,中国孩子在没有英语母语环境浸润的条件下,需要经验丰富的老师按照科学的、逻辑的、深入浅出的体系把语法讲通讲透,在门内360度把各角度原理分析透彻了打磨圆润了不在哪里磕着绊着了,才能前滚后翻托马斯小火车似地畅通无阻,不带痛苦不带死啃的那种。并且这个过程需要在阅读中逐步进行。所以,除非孩子是无师自通的天才,否则不能期望孩子通过自身的广泛阅读而学好英语。

  < 2 >

        铺垫了那么多,我们开始进入今天的一个语言点的分析。希望这样从数理逻辑角度的讨论,可以给你打开一个新的视角,然后不知不觉就事半功倍了。我们先从简单的数量关系走起。

        利用计算的方法来代替人们思维中的逻辑推理过程,这种想法早在17世纪就有人提出过。莱布尼茨就曾经设想过能不能创造一种“通用的科学语言”,可以把推理过程像数学一样利用公式来进行计算,从而得出正确的结论。由于当时的社会条件,他的想法并没有实现。但是它的思想却是现代数理逻辑部分内容的萌芽。数理逻辑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命题演算”和“谓词演算”。其中,谓词演算也叫做命题涵项演算。在谓词演算里,把命题的内部结构分析成具有主词和谓词的逻辑形式,由命题涵项、逻辑连接词和量词构成命题,然后研究这样的命题之间的逻辑推理关系。(这个部分的叙述,让你想到了什么?有感觉了吗?)     

        接下去这一大段,有兴趣了解英语发展史的——看。没耐心了解的——不看。就这么简单干脆有良知。

      现代英语的前身之古英语是完全屈折的,什么叫做屈折语?也就是说,所有动词都有对应各主语、时态的不同形式。此时的英语语序并不重要,因为动词变位通常会说明动词的发起者是谁。那时候的第三人称单数动词改变的不仅仅是词尾加个字母s这么简单,还有词干尤其是元音的写法也可能改变。可以简单理解为那时第三人称单数的词尾会有 t 或 th 的音素; 第二人称则是 st ; 第一人称是 e ,类比现代英语上就是类似于说 I walke - you walkest - he / she / it/a cat/a dog/my father walkt 。然后配合复数和语态时态还有另一大堆唧唧歪歪的东西。此处略去10000字。

        对了,补充一下人称的概念。咱们要搞清楚第一、第二、第三人称各是什么。第一人称就是“我”和“我们”。第二人称是“你”和“你们”。除此之外都是第三人称。而个数为1或者不可数的都归为第三人称单数,例如he, she, it, my dad, Shanghai, everyone.个数大于1的当然就是第三人称复数了,例如they, my parents, the pigs, some cities.

        公元十一世纪,讲法语北部方言的诺曼底公爵——征服者威廉成功入侵英格兰,也带来了法语。英语在外界影响下开始演化,也就是朝着“高雅的”、“贵族的”法语方向发展,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今日,比如所有带 -tion -sion 的词都读起来似乎都更为正式、高雅,即便它们有更为简单的、类似德语的表达方法。语言学上有种假说认为此时古英语、北部法语方言和北欧语言的混成语演化成为了新的英语——中古英语。这一个阶段的显著成果之一就是大幅度简化了动词变位,因为操持混合语的人们为了彼此沟通,会自然而然地简化语法特征,这就好比在中文里夹杂英语的人通常不会变复数,也不会变格——比如你只会听到“她 dump 了男友”,而不会听到“她  dumps  她男友”或者“他被女友 dumped 了”。

      中古英语到早期现代英语的转变主要是语音上的,也就是伦敦地区方言向全国推广的过程,语法上并无太多变化。到莎士比亚的时代,英语已经非常简单,变位基本只剩下两个,-th 和 -s,前者是第二人称单数,后者是第三人称单数。最后,早期现代英语吸收了一大批新词,成为现代英语,变位也终于只剩一个,就是第三人称单数,加个 s 。

   

< 3>

        哲学里有个名词叫矛盾,即对立统一。

        矛盾的两点论告诉我们任何矛盾都是有对立的两方组成的一个系统;重点论告诉我们矛盾的双方的力量是不相等的,即不平衡的。

      质变和量变又告诉我们,量变引起质变,质变需要量变的累积才能实现。

        平衡是指一个系统中(如平衡器)双方的力量或其他的制约因素保持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一种状态。这个定义和矛盾里的对立统一相似:既对立(方向相反),又统一(一个系统)。平衡类似于矛盾双方处于一个相对静止的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双方的制约保持在度的范围之内,没有超过“度”的范围,此时, 矛盾彼此正处于量变的积累状态,即相对静止。如果双方的制约超过了这个度的范围,那么他们所处于的这个系统将会发生质变,形成一个新的系统,在这个新的系统下保持相对的平衡。走上另一个相对静止(量变的状态)。

        物理、化学中都有一个动态平衡的概念:通过控制某一物理量,使物体的状态发生缓慢变化的平衡问题,从宏观上看,物体是运动变化的,但从微观上理解物体是平衡的,即任一时刻物体都是处于平衡的状态的。

说了那么多,延伸到哲学的一个分支——物理学里的概念,其实就是一句:能量守恒定律(energy conservation law)。表述为:一个系统的总能量的改变只能等于传入或者传出该系统的能量的多少。总能量为系统的机械能、热能及除热能意外以外的任何内能形式的总和。能量既不会凭空产生,也不会凭空消失,它只会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或者从一个物体转移到其他物体,而能量的总量保持不变。这是自然界普遍的基本定律之一。简单的说,你拿275元买了1克的黄金,虽然你的RMB变成了黄金但你的黄金还是价值275元(黄金价格恒定,且忽略其买卖手续费。)。

        英语学了那么多年,你曾经有没有一刻发现了英语的能量守恒规律?英语是讲究动态平衡的。例如英语语音发音规律,单词拼写规律,句式结构,处处都体现了英语的能量守恒。今天由于篇幅关系,关于语音、单词拼写等能量守恒表现我们以后有机会再讲。今天我们重点攻下“第三人称单数”。  

我们先来读读下面这几句句子:

I become the first Asian model that makes it to the list of highest-paid models in Forbes magazine.(梦想还是要有的嘛。)

You become the first Asian model that makes it to the list of highest-paid models in Forbes magazine.(让你也来过把瘾。)

Liu Wen becomes the first Asian model that makes it to the list of highest-paid models in Forbes magazine.(真正的大表姐现身说法。)

They become the first Asian models that makes it to the list of highest-paid models in Forbes magazine.(好吧,如果成不了维秘梦,成得了维吾尔族梦也是好的吧。)

        好好感受一下这四句句子。同样的句子,当主语是单数第三人称的时候,谓语动词末尾有一个s的音。上面4句话,所花费的的大脑的精力是不一样的,

        在思考问题和讲话中,从语音输出方面讲,有第三人称单数形式的句子,是强迫降低一个速率值或者延长了单词输出速率,这个s,使谓语动词的使用更加慎重。在没有s的以第一、第二或第三人称复数为主语的句子中(I,You,They)语音输出则显得比较随意。因为“我”是说话的的人,“你”是听我讲话的人,谈话中I和You都是双方在现场所以就不需要区分了。They虽然没有在现场听我讲话,但是They是一个群体,指向性都没有特别强。而He,She,Liu Wen等指向性特别强,简单说,就是“你不能随意评价第三人,评价的时候使用的谓语动词以及动词涉及的宾语都要慎重",用拉长语音的方式来延缓降低语意的指向性。如果句子总能量不变,那语音输出和语意指向就构成了反比例函数。这是音和意能量的转换和守恒。

        从句型结构方面讲,我们将句子作为一个完整封闭孤立的系统来看。那么主语、谓语和宾语之间的关系就是一种能量存在。主语实施的行为( action)就是对宾语能量的传递。在集体行为中,以They为例,主语They通过行为action(做功或热传递的方式)将能量转换。当行为个体从集体中分离出来单独完成这一系统任务时,那就需要能量再分配 。英语中为了对描述的客体有足够的精确度,加入了单数的形式,这样就不致于跟群体的行为混淆。第三人称单数的原理就是人数个数单一,但通过行为动作的复数操作来达到总量不变。这就是英语句式结构中的能量守恒定律。

< 4>

        肯定有"小朋友"会说:“你这兜了一大圈子,深挖了一堆无用的东西。有这点时间,我还不如去多背10个单词。” 如果你有这样的想法,小朋友,你够了。那么多年的死记硬背纸上谈兵还是没能让你在国外菜市场买到一根葱,没能让你过海关时雄赳赳气昂昂,而是让你在国外餐厅点菜像武打、路上问路像猴耍,你真的要 get woke 了。方向路径选择错误,任何知识和技能不咀嚼消化透彻理解背后的根源,那再用功也不过是“瞎子洗澡——斯里兰卡”。 认清方向、厘清盘根错节,才是避免走弯路的shortcut. 不信,读到这里的你,是不是对第三人称单数不再那么厌恶了?下次在口语或写作中再遇到第三人称单数的情况时,观察一下自己自觉加s 的频率是否上升了?

      今天的故事讲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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