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博士说法的第52篇原创文章
文章《打仗时,房价会暴跌吗?》(点蓝字可看)投票调查情况:
截至目前,对战争期间,是否会抛售住宅的问题,参与投票的,有53%的人表示不会抛售,25%的人表示会,20%的人表示看情况而定。
以下内容,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一定对。发现孙博士观点错误时,请留言。
昨天晚11点多,孙博士习惯性地翻看达叔公众号文章,看到《同行不互撕,张医生被开除的命运,去年就注定了》(点蓝字可看)。
文章从外部关系、内部关系两个角度,分析了张医生互撕同行注定要被开除的逻辑。
从外部关系看,医患关系原本很脆弱。医生之间的互撕,会损害医生的整体形象,降低患者对医生的信任。
而且,外部的人,看其他行业同行互撕,一定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态。
从内部关系看,互撕对自己也很不好。达叔提出,同单位的领导、同事,其实是内部客户。
对一个职场人来说,服务内部客户,比服务外部客户更重要。
孙博士读了之后,感觉达叔讲得太好了。读完后半夜把文章分享到朋友圈。
还从达叔文章中,摘了达叔金句放到朋友圈:
同行不互撕,谁撕谁得死
行业门槛越高,越是如此。
今天一早起来,发现有位朋友留言:张医生早就不想在那家医院呆了。
孙博士将以上那位朋友的留言,告诉John总。问John如何看待?是不是说,张医生不想在那家医院继续呆着,互撕就合适?
John总说,当然也不合适。逻辑是一样的。同行互撕,还是会损害外部对本行业整体的信任度。
张医生离开这家医院,还不得到另一家医院去工作?其他医院也会怕他。除非他彻底转行,脱离这个行业。
转行,估计不会是张医生自己的本意,而且难度也很大。这岂不是把自己往绝路上逼?
孙博士曾听说,有位科研机构的青年研究者S,在网站上持续发消息,指称他所在的单位领导依靠抄袭发表论文,获得高级职称。
后来,S也不得不离开那家科研机构,离开了科研队伍。
S和张医生情况很相似。一是S互撕同行,这样对科研工作者的整体形象有损害。二是没有意识到服务内部客户的重要性。
孙博士还曾听朋友说起,他们单位有位年轻人,离开单位后,发了一篇公众号文章,对单位的几位领导几乎都撕了一遍。
文章被迅速传播。该公众号后来被永久性封号。
离职后这样去撕,孙博士也感觉欠妥当。一是撕的人以后还得在该行业求职。同行业其他单位的领导,会不会担心今后自己也可能被撕?
其次,都已经离职了,和之前的老同事保持一种平和的关系,给自己多留一条路,岂不是更好?
同行不互撕的道理,同样适合于律师行业。
外界可能不知道,做律师有多艰难。一个人读了4—7年法学专业后,好不容易过了司法考试。开始做律师,其实就是艰难创业。
律师要面对的压力包括但不限于,生存压力、当事人、法官、检察官、警官等。
律师获得陌生人的信任,自然是特别不容易。
律师同行之间如果互撕,肯定会影响外界对律师的评价,影响律师的整体形象,损害整个行业的发展。
不互撕,不仅适用于同行,也适用于其他利益共同体。最典型的就是共同生有孩子的夫妻。
前阵子,王力宏前妻公开撕王力宏。我们在《王力宏的前妻,有在撒谎吗?》(点蓝字可看) 有讨论。
孙博士感觉,无论是在婚姻内,还是离婚时,夫妻互撕,都不是明智之举。这样会损害自身利益。尤其当被撕的一方是公众人物时。
公众人物形象受损,会严重影响TA后期的变现能力。例如,商家不再用TA做广告,做形象代言人。这种收入损失,难以估算。
在婚姻内,对方因形象受损,所导致的直接收入损失,同样是配偶的损失。这个无需解释。
再看离婚,双方分手情形。像王力宏的前妻,看起来,她对王力宏开撕,获得了部分利益,似乎比较划算。
可是,她严重损害了三个孩子爸爸的利益。被前妻开撕后,王力宏商业价值的减损,应当是巨额的。
我们知道,广告商与艺人签约时,一般会约定:一旦艺人出现有损形象或者违法犯罪的,厂商可以要求赔偿金。
有媒体称,王力宏代言的汽车广告赔偿最高2亿多。
王力宏和前妻虽然离婚了,因为2人还有3个共同的孩子,所以他们还是利益共同体。孩子爸爸的重大损失,其实就是孩子们的重大损失。
此刻忽然想起,有人曾说过,一个人对待自己的配偶,如果能像对待客户一样,每天夸,挖掘配偶的需求,满足TA,家庭一定和谐无比。
孙博士感觉,不仅是同行,夫妻、家庭成员之间,互撕不合适;外人之间,也应当避免互撕。
正所谓,和气生财。
--THE END--
欢迎大伙儿积极参与以下调查:
你会将单位的领导、其他同事及配偶当做内部客户对待吗?(单选)
对领导会,对其他同事、配偶不会,
对领导、其他同事会,对配偶不会
都不会
都会
投票
看完文章,有什么想法,要不聊几句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