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里的一个“贪”字,足矣点明,这个人,过多地索取了他不应该享受的东西。
《贪食忘忧果的人》是英国作家毛姆的一部短篇小说集,《贪食忘忧果的人》是其中一篇。书中描写了一个所谓的特立独行的人,他有怎样的人生哲学,是怎样浑浑噩噩度过一生的。
他的名字叫托马斯·威尔逊,原是一个银行经理,在他三十五岁时,一次出差到了一个海岛,立刻迷恋上海岛的自然风光,为此,他舍弃了一份银行经理的工作,选择用保险金在岛上度过二十五年。
为什么要选择二十五年呢?他是为自己的生命做了预期,二十五年后,他是六十岁,如果他活不到这个年龄,是最好的结果。如果到了六十还健在,就自己结束生命,也就是说,他期望自己能活到六十岁。
但是,生命不是因一个人的意愿开始和结束的,对托马斯也不例外,六十岁时,他还健康地活着。
虽然活着,没有资金来源,生存成了问题。于是,他选择烧炭自杀,可惜,对生的渴望让他自杀未遂,他没有质量地又苟活了六年,终于在一个月圆之夜,孤独地死在了一处礁石下。
或许,他是满足的,虽然之后的六年,对他来说,活得已经没有了尊严,但这六年,是他赚的,也就是说,是他意外多活了六年。
他为什么要选择在三十五岁就辞职,他的人生哲学是这样的。
三十岁能享受的,五十岁也能享受,然而,体验却截然不同。我想趁着年富力强,精神头足时,尽情地享受人生。二十五年对我来说似乎太漫长了,为了二十五年的幸福,付出巨大代价也是值得的。
托马斯的三十五岁,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却为了五十岁应该享受的风景,早早过上退休后的生活,也就是说,他五十岁以前的生命被他浪费殆尽。
看完这部短篇,我不仅在想,人究竟是为了什么而活?有些虚无缥缈的追求,终将会成过眼云烟,值得为此付出代价吗?虽然,每个人都有选择生存方式的权利,如托马斯一样的选择是对还是错呢?
其实作者已经阐明了自己的观点,一个“贪”字说明了一切。托马斯所谓的“休闲”,只是在透支他的生命,他的生命不再有意义,他的存在,无非是一具能行走,会呼吸的躯壳而已。
根据书中对人物性格的描写,他不加节制的行为,跟他的经历有关,父母不在,爱妻病故,孩子不幸也染病早亡,一个在世界上无牵无挂的人,会失去奋斗的动力,只在乎自己当下的感觉。
所以,不管是哪个国家的人,都需要亲情的陪伴。有一句话叫“哀莫大于心死”,一个人孤独久了,他的心会死,一个活着的死人,他会为自己的感情找到一个寄托点,性格或许会变得偏执疯狂。
书中的托马斯,看似正常,其实也近乎疯狂,没有几个人有勇气会像他那样,有那份闲情逸致,辞掉工作用几十年的时间去过休闲的生活。当然,这样做的后果,是他最后过了六年穷困潦倒靠人施舍的日子,这是他不曾预料到的,这或许是对他贪图享乐过度的惩罚。
另外,一个“贪”字,自古至今,不知打倒了多少人。也在告诫人们,莫过多贪图身外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而人性中的贪念是与生俱来的东西,是人的劣根性之一,如不加以遏制,它会随时随地地的冒出来。
贪,像潘多拉的盒子一样,只要打开盒子,那些魔鬼再也无法控制。现实中,又有多少人,经不住贪念的诱惑,一失足成千古恨。
像有的人,贪心不足,大肆敛夺身外之物,待东窗事发,身陷囹圄,才声泪俱下,毁断肝肠。可欲知今日,何必当初呢?凡此种种,不就是一个“贪”字在作祟吗?
人,毕生都在追求,这也说明,人与动物有质得去别,托马斯的“休闲”说,只是一种动物的天性,而不是已经进化成高级动物的人,应该做出来的行为。
当然,每个人都希望有舒适的环境,富足的生活,这也无可厚非,不然,人们工作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改善家人生活质量吗?但是,一切通过奋斗得来才是正道,一个人有能力,有魄力,该来的总会来,不是自己的莫强求。
所以,凡事有度,适可而止,强大的人会把自身里的贪念压下去,而不是让它肆意泛滥。
贪,不是忘忧果,而是一颗苦涩的恶果,远离才能后顾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