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
《创世记》第17章。
经文:
你们都要受割礼,这是我与你们立约的证据。(创17:11)
关键词:
证据。
心得:
多年前曾看过一部电影,大意是说二战期间有几个犹太小孩为躲避纳粹的追捕,被一个善良的乡村神父保护的故事。其中有段情节就是,纳粹为了找到那几个男孩,把许多男孩集中在一起脱掉裤子检查。当时还未信主的我对此情节是相当费解,后来信主以后才明白,原来他们是在找证据啊!割礼,就是一个留在身体上的,不可磨灭的证据,证明他是犹太人,是上帝的选民!
其实用某种特别的证据来证明某种身份并非是犹太人所独有的。比如中国古代的僧侣,也会在头上烙上香疤印来表明自己佛门弟子的身份。不要说人,即使是一些物品,有时候也需要有某种证据来证明其所属为谁。比如喜欢藏书的人会在收藏的书里盖上印章,又或者一件商品的防伪标识用以证明其生产商等等。外在证据的最大优点正在于可以让人一目了然,但同时它也有个巨大的问题,那就是外在的证据无论多么精细,终究也难免被伪造。所以头上有香疤的未必是真和尚,也可能是花和尚。带着防伪标识的未必是真货,也可能是高仿。外面行了割礼的,也未必就是真犹太人!
现在的问题是,什么是我们作基督徒的证据呢?显然,这个证据不是外在的,而是内在的。也就是当我们信主的那一刻,“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弗1:13-14)。这内在的证据,是上帝的大能完成的,是无法伪造的,是不可篡改的。但除了这些以外,还有没有外在的证据呢?有的。主耶稣亲口所说:“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13:35)
是的,我们不可能把自己内在的圣灵印记拿给人看,但一颗彼此相爱的心却是我们最能够证明自己是耶稣真门徒的明证!一个有爱心的人未必是基督徒,但一个真基督徒必定应当满有爱心。这明证是眼所能见的,是让人无可推诿的!
祈祷:
主啊,感谢你让我得着那内在的印记,更愿你使我常常活出基督徒外在的明证。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