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的婚期越来越近,那一个从一开始谈朋友就扔给他的那个问题也越来越需解决,就是我要搬出这个家的事。
订婚后的第二天晚上,儿子约会回来衣服来不及脱,就对坐在沙发上的我说:“妈,我们结完婚你就回老家吧。”
“我们老板肯定不让走,一般我们都是过完年回来,都把这一年干下来。再说,回老家我找不到工作,前年春天有这个经历,借的这么多账咋还?”我说。
“哪有不让辞职的,咱又没卖给他。回老家找不到工作就不找了,借的钱我和晨晨又不是不还,你不是照顾我姥爷姥姥吗?”
我无言以对。
先不说我为供儿子上学吃的那些苦受的那些罪,光说这两年给他买房子装修房子找女朋友操的那些心出的那些力,在儿子的眼里,都是我应职应份不值一提的事,他现在的心里只有他的女朋友,这会儿应该叫未婚妻。
这些从平时他说话办事上都能看的出来。比如说到通勤,我买的房子离儿子单位比较近,走路也就十分钟,准儿媳就远一点,骑电车的话十五分钟。一个月前儿媳那边给她买了车,算是她的陪嫁,结婚后她开车上下班。就这样,儿子不止一次无比疼惜地说:离晨晨单位太远了,开车又累又麻烦,要不以后去她单位旁边租套房子住吧。
而我每天骑电车上下班,路过晨晨单位时,还不到一半的路程,儿子从没有说过他妈路远不容易的话。
从和晨晨谈上恋爱,儿子一直是低到尘埃里,每次说到那边,他总是说人家从小娇生惯养,跟着他要受罪受苦的话。我就纳了闷了,两个人都有稳定的工作,就那么点房贷,不知道有什么苦和罪等着她受。每次两个人在一块,他都像奴仆一样尽心服侍,还唯恐不周。在我们家,如果我不在家,一切家务都是儿子来做,女方真正做到了衣来张口饭来伸手的待遇,吃完饭连桌子都不会收拾一下。晚上给她兑洗脚水,儿子一手倒水,一手试着温度,人家洗完脚赶紧去倒洗脚水,晨晨一脸泰然,好像这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晨晨撵我出来的理由很充分,说是避免婆媳矛盾。这句话从我们没见面时就说过了。想来真是可笑,和未来的婆婆还没有见面,就未雨绸缪先把人拒之千里。不对,是先给我一闷棍。因为这套一百一十多平三室的房子,是我倾其所有债台高筑才买来的,我住了还不到半年,除了这里,我无处可去。把我撵出来,我要么回老家,要么去租房子住。
世间所有的关系都是相互的。人心换人心,如果你对我好,我会对你更好。晨晨这样做,并不是避免婆媳矛盾,而是制造婆媳矛盾。你还没有进门,我们还没有打交道,彼此的性格脾气互不了解,既没有矛盾又没有吵过架,就先把我从家里撵出来,我心里自然不舒服,再让我怎么掏心掏肺地对你好呢?这不是制造矛盾吗?
并且,儿子转达晨晨意思的时候,说以后怀了孕要我回来照顾,生了孩子还要我带。好像照顾他们给他们带孩子是我无比荣光梦寐以求的事,把你撵出去是一巴掌,再让你回来带孩子是给颗甜枣,要感恩戴德千恩万谢才对。只是那颗枣,是甜是苦,
现在我的尴尬境地是做梦也不会想到的,就像八年前那个男人扔下巨额债务一走了之一样,我心寒至极,本以为懂事孝顺的儿子,为了博得晨晨的欢心,也像他爹一样,把我伤的体无完肤。
世间有狠心的儿女,无狠心的爹娘。就像那个被儿子背去山里扔掉的母亲,怕儿子回去迷路做下记号一样,我现在要做的,是顺从孩子,听从安排,随时待命。
不是别无选择,而是作为一个母亲的卑微。